政治参与视角下关于我国网络群体性事件影响的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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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参与视角下关于我国网络群体性事件影响的探讨

许露,陈冉

电子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摘要:

随着公民民主参与意识的觉醒和互联网的发展普及,越来越多的公民利用互联网参与到社会事件的讨论中来,进而演化为网络群体性。网络群体性事件涉及广泛,自2015年以来其中多集中于社会矛盾、公共安全、公共管理三个方面。网络群体性事件多集中于社会矛盾领域,以负面事件居多,但民众对其关注的时效性不长。网络群体性事件涉及公民和政府之间的互动,对政府和民众会产生不同的影响。

关键字:网络性群体事件,政治参与,利益分化,舆情

1 概述

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多元利益的冲突以及公民观念思潮的碰撞会不断引发各种焦点问题的出现,基于对与自身相关社会生活的关切和对整个社会发展的关注,公民希望拥有更多的话语权并实质性地全程参与到各类热点事件的处理进程中来。

近年来,我国的网络普及度以及网民数量大幅度提升,由相关统计数据可以看出,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与发展,网络已经成为了公众重要的活动平台与场所。公众作为信息传播者的同时也是信息的接收者,能够将自身对事物的观点与看法通过互联网平台清晰地表达出来。但与此同时,这也意味着,网络信息传播的虚拟性、流动性、匿名性和无边界性,减少了网民在信息传播过程中的顾忌。

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认为,发展中国家公民政治参与的要求会随着利益的分化而增长,如果其政治体系无法给个人或团体的政治参与提供渠道,那么个人和社会群体的政治行为就有可能冲破社会秩序,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在目前社会矛盾利益群体的多元化格局下,网络空间自身的特性使之容易成为一种非理性自我诉求表达、舆论宣传导向的传播工具,导致网络群体性事件向负向事件演变,极其不利于和谐稳定社会秩序的建立。因此从政治参与的视角来分析我国网络群体性事件可能产生的影响,分析其中利害关系,是寻求更好解决网络群体性事件的重中之重。

2 群体性事件和网络群体性事件

“群体性事件”在国外通常被称作“集体运动”“集体行为”等。在我国,“群体性事件”在官方话语中往往接近或等同于“群众闹事”、“群体性治安事件”等概念。2000年,公安部出台了《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规定》,其中将“群体性治安事件”定义为“聚众共同实施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并列举了十种主要的表现形式。

在我国,“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概念脱胎于“群体性事件”概念,许多学者在对前者进行概念界定时常常从二者之间的联系入手加以比较阐释。不同学者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概念界定持有不同观点,矛盾主要集中在对其破坏性的界定。通过综合比较得出,尽管一些网络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但也不能忽视这类事件表达群众利益诉求的特点。综上所述,本文尝试对“网络群体性事件”作如下界定:一定数量的网民群体围绕某一主题,基于不同或相同目的,运用网络聚集的方式制造舆论、促使社会行动的事件。

3网络群体性事件现状分析

根据前面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定义,可知网络群体性事件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随着互网络的快速发展及普及,当前社会上发生的无论是正面还是负面的事件,都凭借着互联网以指数倍的传播速度飞速传播,在网上引起热议。自2007年,国家就开始重视网络群体性事件问题,人民网开始对网络舆情事件进行检测分析,将网络舆情热点事件的发生领域分为社会矛盾,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吏治反腐,企业舆情,体育、娱乐及公众人物舆情、涉外涉军和其他这八种基本类型。据相关报告显示,2015-2020年发生的热度事件多集中于社会矛盾、公共管理、公共安全这三个方面。

由于社会矛盾、公共安全、公共管理一直都是网络民众的重点关注对象,对这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可以得出以下几个结论:①社会矛盾从2015—2020年无论是事件的占比,还是舆情的压力都在上涨,且社会矛盾在八种网络舆论事件中获得的关注度最高。在社会矛盾中,公共秩序成为网民重点关注和批判的重点对象。如高铁占座、乘客干扰司机等热点事件层出不穷。②公共安全从2015—2020年的事件占比以及舆情压力都在逐步上升,关注度排第二。其中疫苗等卫生安全事件、幼儿园虐幼童等事件极易引发公众的关注和议论,③公共管理类的舆情压力开始下降,这可能是由于近几年来党政机构在政策制定和执行都更加注重规范性和民主性,减少了舆论热议。

4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特征

(1)网络群体性事件总类复杂多样,社会矛盾是网络群体性事件高发领域

社会矛盾一直是近几年来网民关注的重点领域,网民对该领域的关注度也逐渐上升。在社会矛盾发生的诸多领域,都存在着政府与公民的关系,如社会矛盾焦点里面的官民关系、拆迁纠纷等等。

(2)网络群体性事件诱发的原因主要以消极事件为主

社会矛盾、公共管理、民生安全是网名重点关注的对象,这三个领域的事件总体上已经达到热点事件的60%。其中,社会矛盾和公共安全的事件占比一直高于30%,更是在近几年年呈现出上涨的态势,到2018年已经直逼40%。社会矛盾和公共安全引起的关注多以消极事件为主,如杀人案、高铁霸座、“问题疫苗”等事件频频引发高度关注热议。社会矛盾作为主要的关注领域,其中社会矛盾的社会道德争议、社会暴力、医患关系等等侧面反映了民众现实生活的矛盾。

(3)网络群体性事件爆发性强,但民众持续关注的时间不长

根据人民网对媒体数据的统计互联网媒体传播平台持续增长,微信、微博影响力持续上升,短视频成爆炸式增长。传统媒体的影响力持续下降,网络媒体凭借其信息传播速度快的特点,对热点事件迅速传播,其普及性强,在短时间内,网民的意见和关注度会成爆炸式的增长。同时,在网民意见讨论过程中,由于意见众多,并且难以形成统一的意见,对于该热点事件最终都无法明确反映出群众的总体诉求。加之网络更新的速度过快,网民的关注力容易被其他热点吸引。对于该事件的最后走势很难引起持续的关注,所以最后不了了之的情况居多。

5 网络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影响

在网络群体性事件过程中,主要涉及政府和民众间的互动,政府主要遵循“表明立场——跟进调查——公布事实——事后问责”的行动路线,或运用电视新闻、网络新闻、线下听证会等传统信息发布方式,或运用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渠道与网民进行特定议题的回应与互动。网民则主要以“个体情境认知——情感判断——群体集结——采取行动”这样的路线进行。由于当前网络通讯具有高度便利、成本低廉的特征,网民与政府之间的互动过程通常具有反复性,网民往往会对政府回应进一步做出反馈,从而导致事件舆情产生新走向,延长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生命周期。下面笔者就对政府和公众两个纬度来探讨网络性群体事件对二者的影响。

5.1网络群体性事件对政府的影响

(1)冲击政府主导的话语权威,影响政府公信力,稍有不慎则跌入“塔西佗陷阱”。由于公众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发表意见、表达诉求,进行网络问政,开展行政监督等,使得政府单向的话语主导权发生改变。近些年来,个别官员为满足一己私欲,损害民众利益,贪污受贿案件接连有群众举报曝光,导致公众对政府的信任下降。

(2)考验政府及时回应舆情、稳定社会的能力。如若政府在突发的网络群体性事件中没有及时调查清楚真相并公开,造成信息迟滞,再加上一些媒体为吸引眼球不适当地对事态进行传播,就会引发公众一系列的猜测与质疑,引发社会混乱。

(3)更广泛地受人民监督,规范公职人员执法,提高政府的执政能力。2015-2018年,政府对网络舆论场的治理,从敏感词的字符管理,转向网上行为的规则管理;从治理个体网民转向治理网络平台,特别是门户网站和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平台;政务新媒体跨部门、跨级别、跨地区联动的意识和能力也在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依法治网逐渐出击,积极回应民生关切。

5.2网络群体性事件对民众的影响

  1. 误导民众,不利于社会稳定。由于公众知识水平、政治素养参差不齐,缺乏辨别真假信息的能力,在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信息时,极容易被错误信息诱导,产生非理智情绪。

  2. 网络的匿名性和共享性使得个人隐私难以得到保护,个人分享至网络中的文字、照片等信息,很容易被他人利用成为攻击原发布者的武器。在此情况下,对社会事件本身的讨论蔓延为持不同意见的个体之间的战争,忽略了事件本身演变为社会暴力。

(3)产生新的网络文化,创造了新的机会。直播平台已经成为了造星的重要平台,为一些草根、平凡人提供更加广阔的舞台,整个直播行业也迎来了全新的发展。

(4)显现民主政治新形式,增强公民参与的主动性,提高其主体意识。如果公众与政府在网络群体性事件发生、发展的过程针对社会风险、网络舆情、现实行动平等、理性地协商,能够为多元偏好创设一个共同的言论空问。通过公共精神的赋予,一方面激能发公众强烈的责任感和公民观念,降低了因对政治体制的不信任而引发更大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可能;另一方面,一定程度上化解政府绝对的权威,使政府和公众不再处于紧张关系的状态,利于形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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