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规合一下城市规划管理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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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规合一下城市规划管理分析

张慧超 1 宋玢 2 支慧 3

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 100053

摘要:城市规划管理指的是地方政府及中央根据城市发展情况及未来规划,对城市总体规划或详细规划展开编制、审批、实施的相关工作管理。就我国目前的情况而言,城市规划管理包括城市规划审批管理、城市规划编制管理、城市规划实施管理三个部分。本文对多规合一下城市规划管理进行探讨。

关键词:多规合一;城市规划;统一布局

1传统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各类规划不融合、不统一给实施管理带来不必要的矛盾冲突

由我国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编制的规划项目种类繁多,每一级的行政部门编制的规划项目都有其对应的政策法律。虽然这些规划项目的最终目的是推动城市经济发展,但不同的规划政策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不少的冲突。在这种情况下,将这些规划项目加以融合,难度可想而知。如土地利用规划、经济发展规划与文物保护规划,部分文物建筑由于历史原由具有不可移动性,位置多在市中心及区域繁华位置,按照传统规划不同规划的关注点和着眼点不同,就会造成经济发展规划不重视文物保护规划,会对部分文物建筑进行拆除或迁移,然而文物建筑迁移成本较高,大部分的文物建筑都在城市规划中变为纸上文字,这对我国文物保护规划而言无疑是一场灾难。如何平衡经济发展与文物保护,也是多规合一的融合重点。再者,各项规划在时间限定上也存在区别,我国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周期是20年,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周期是15年,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实施周期只有5年,这无形中加大了多规合一的融合难度,如果不能解决该问题,将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甚至阻碍城市经济的发展。

1.2规划管理机制不完备

不同的规划项目间存在一定的资源重叠现象,各行政主管部门“各扫门前雪”,相互间在信息共享上存在滞后现象,对接工作不积极,政府资源被大量浪费。另外,在城市总体规划布局上,由于管理机制的不完善,多规合一管理力度削弱,各部门间存在信息交流不及时的情况,部分规划方案的时效性无法得到保障,致使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效率低下。出现这种问题的主因是相关部门不够重视,没有形成强而有效的监管体系。

1.3法律保障机制存在差异

由于法律保护利益有所区别,使得我国各法律保护机制间存在差异。例如,城市土地管理采用自上而下的管理方式,而规划部门则采取属地管理模式,两者都有对应的法律机制加以保障,再加上两者间不存在可以相互协调的跨部门协调机制,一旦土地管理出现问题,必定会发生“踢皮球”现象。

2新形势下城市规划管理对实施多规合一的要求

2.1革新落后的城市建设发展模式

为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效率,当前的城市规划建设应向科学化、信息化发展,整合城市现有的各类资源,实现资源配置的合理化,这就要求实施多规合一的手段。在城市规划管理中实施多规合一,能够革新落后的城市规划建设模式,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的有效性。

2.2互补互助,协同发展

城市是社会经济发展与人们生活的承接重要载体,作为引导经济建设发展的城市规划,目的是让各个城市规划编制内容在不断完善和融合的同时,在此背景下推行多规合一,能够加速各编制与规划的革新速度,将共同存在多矛盾的管理规划加以融合,解决各规划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恶性发展趋势,促进各规划的有效实施,让各规划间达成互补互助,协同发展的良好趋势。

2.3实现政府资源的整合

在我国传统的规划管理中,城市规划及相关行政部门各扫门前雪,各规划间存在相互制约的问题,且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展开统筹管理,这导致我国行政管理部门在某些问题的处理上存在“踢皮球”现象,严重损害了政府的社会口碑,削弱了政府的影响力。而多规合一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将各类规划统一整合到一个信息平台上,做到政府资源的整合,起到统一对接、相互协作、互帮互助的作用。

3多规合一政策下城市规划管理改革对策

3.1制定统一规划标准

多规合一管理的前提是多项规划的统一融合。为此,中央或各级主管部门应针对我国发展现状,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详细规划编制,对城市的各项规划项目展开科学管理,做好各规划主管部门间的协调工作,保障规划科学性的同时,明确规划目的和理念,围绕国家战略发展方针,革新各规划编制内容,密切各编制规划间的联系,消除各规划编制间存在的影响和制约关系。同时,中央及各级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未来发展方向和当前实际,制定统一的规划标准,综合考虑各规划项目的整体发展效果,以及各规划项目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家总体规划发展中的深远影响,实时对各项规划中存在的发展弊端予以调整,改进规划融合管理的整体效果。此外,中央及各级主管部门还应设立多规合一空间规划管理制度,将各规划管理平台进行资源整合和规划,采取先进的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对各项规划的整合与管理,并制定对应的法律法规,推进多规合一制度的实施,进而形成强而有效的法律约束力,加大多规合一的落实力度。

3.2完善规划体系

多规合一下的城市规划管理,首先要扭转思维方式,对各项规划项目实行统一管理,完善相关的规划体系,建立科学、系统的融合规划管理模式,明确各规划项目发展目的,有效解决各规划间存在的制约与影响问题,有效处理内外部矛盾,保障规划融合管理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再者,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方针,将保护生态环境摆在城市规划管理的首位,把握好经济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协调发展关系,不能为盲目发展社会经济,而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摧毁文物建筑。同样重要的是,多规合一下的城市规划管理,还需确保规划编制的公平公正性与公开性,广泛向社会征求各项规划的发展意见和建议,搭建可供双方反馈和监督的公共信息平台,让群众就多规合一下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展开监督管理,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局面。

3.3健全规划制度体系

为让多规合一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得到有效实施,当地的政府及各级主管部门应制定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作为多规合一实施的法律保障,积极听取群众意见,健全与多规合一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不断的研究和摸索,探索出一套符合城市当下及未来发展的统一规划融合管理机制,确保各规划项目严格按照相关的多规合一法律法规要求展开实施。除此之外,在各规划编制的融合统一中,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要就融合管理规划进行科学合理的编制、审批、实施以及监督管理,注重各项步骤的合法性,且设置对应的奖惩制度和责任机制,以加大多规合一政策的落实力度,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的有效性。与此同时,在各项规划融合的过程中,还需建立行之有效的跨部门协调机制,密切各部门间的沟通和交流,注重各部门间信息的实时性和共享性,进而提高各规划政策的时效性。

结束语

综上所述,多规合一政策的实施为城市规划管理带来了新的突破和转机。多规合一的出发点是保障民生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这也是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最终目的。阶段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是因为多规合一实施时间较短,跨进步伐却相对较大,与之对应的规划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同时,不同的规划项目间存在一定的资源重叠现象各部门间存在信息交流不及时的情况,导致部分规划方案的时效性无法得到保障,致使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效率低下。没有形成强而有效的监管体系,无法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多规合一。各级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应在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的同时,不断完善与规划融合相关的制度体系和法律法规,实现资源高效整合的同时,合理调配资源,进而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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