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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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卢凯 田超

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山东省 聊城市 252000


摘要:目前,随着国内外经济的逐步复苏,工业用地需求将会增加,建设用地需求量将逐步增加。另一方面,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的加大,村庄建设比较散乱,多年形成的农民宅基地超标严重,这都造成了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

关键词:问题 保障机制 激励机制 节约集约机制

一、土地利用现状及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1.1耕地保护压力加大

建设用地增速不断加快,占用耕地不可避免,而后备资源开发难度大,投资强度高,导致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耕地保护与用地需求相冲突的情况,不仅制约了规划作用的充分发挥,也导致耕地保护难度加大。

1.2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布局不尽合理

高唐县正处于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阶段,城镇工矿用地需求量将在相当长时期内保持较快增长。

1.3与行业规划衔接不够

现行规划注重与相关规划的协调与衔接,由于土地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镇规划等相关规划分属不同的体系,规划之间统筹协调的机制尚未形成,土地规划对各业的统筹能力偏弱,导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各相关规划的协调与衔接力度不够,矛盾突出。

二、土地利用保障措施:

1.建立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

1.1强化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和实施管理公告

为使规划有效执行,本规划经批准后,强化规划公告,接受群众的查询和监督,对于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地、用地的,要依法查处,以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强化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和年度规划实施的公告制度,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公告包括规划调整的时间、范围、原因、用途变化情况、综合效益分析等;年度规划实施管理公告包括规划制定的年度用地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年度建设用地审批和审查结果等。

1.2强化年度计划控制

完善年度用地计划管理办法,落实差别化的计划管理政策,加强计划执行情况的评估和考核。规划实施期间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实行年度计划管理,未取得计划指标,不得批准建设项目用地,坚决杜绝计划外用地。加强对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管,建立计划指标台帐制度,实行土地利用计划的动态管理。

1.3切实保护耕地,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管护

保护永久基本农田是贯彻土地基本国策、切实保护耕地的重要措施,要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的管理、建设和群众监督。

1.3.1坚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按照本规划将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保护责任落实到村组和农户。将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到图斑、逐级签订保护责任书,并专门列出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相关情况进行独立标识。

1.3.2健全监督制度。县政府建立监督检查制度,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报上级部门。及时向村民公开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1.3.3健全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管制制度,保障农业生产能力。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应经论证且符合相关审批程序。

1.3.4建立健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在山东省全面开展耕地保护补偿试点的基础上,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

1.4建立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相关制度

推进城乡用地统筹和新农村建设,探索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模式。为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结构和居住环境,促进土地整理由农用地整理为主向建设用地整理转变,加快城镇化进程。采取以下措施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

1.4.1积极推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推动我市城镇化进程。同时,促进农村宅基地整理,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

1.4.2建立多元化农村宅基地整理投资机制,从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着手,筹集宅基地整理基金,按照“谁整理、谁受益”的原则,明晰宅基地整理收益分配关系。

1.5建立耕地预警机制,提高耕地质量和数量

结合耕地质量监测工作,建立有效的耕地预警机制,对耕地流失和耕地质量下降进行临界警界。耕地预警机制包括数量预警机制和质量预警机制。加强中低产田基础设施和质量建设,通过优质粮食产业工程,改良土壤理化性状,全面提升地力;建设高标准粮田,提高耕地质量。

1.6建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保障机制

1.6.1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鼓励和发展节地型产业,逐步淘汰耗地量高、产能低的产业;

1.6.2大力培育土地市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1.6.3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

1.6.4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批后监管力度,全面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责任。

1.7完善土地利用项目预审制度

加强对土地利用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的预审,建立各相关部门联动会审制度。项目必须依据土地利用规划确定基础设施项目的用地范围和开发强度以及利用效益控制,尽量少占耕地;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反馈。

2.建立规划实施的激励机制

建立规划实施的激励机制,从根本上促使土地利用规划的有效实施。

2.1建立耕地保护的经济补偿机制

加大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财政转移支付和资金补贴力度,实行保护责任与资金补贴相挂钩,充分调动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提高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成本,健全耕地保护的经济激励和制约机制。加大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力度,建立跨区域补充耕地的有偿调剂机制。

2.2建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激励机制

2.2.1将乡(镇、街道)土地规划效益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县政府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向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改善的乡(镇、街道)倾斜,并优先予以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手续;

2.2.2建立土地供应与存量土地挖潜挂钩制度,鼓励利用废弃的公路、矿场等土地,鼓励开展城镇旧区改造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实行增量用地计划指标和存量土地消化利用情况挂钩,建立长效激励机制;

2.2.3积极推动产业集聚,鼓励工业企业进入园区提升改造,对搬迁企业原有土地予以适当的激励性补偿,并为这些企业建立专项技改扶持资金,专项用于技术改造。

3.积极探索和实行土地发展权跨乡镇交易制度

3.1建立建设用地挖潜指标跨乡镇有偿调剂制度,解决部分乡镇因经济发展较快导致建设用地指标不足问题;

3.2探索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有偿调整制度,在建设用地复垦指标跨乡镇调剂后,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也相应作出调整。

3.实施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3.1健全集约用地引导机制

提高土地征收成本,控制工业用地容积率下限,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加快改造城中村,整治空心村、撤并零星自然村,加大闲置土地盘活力度,充分挖掘各类不同性质用地的潜力,提高各类用地利用效率。引导企业提高土地利用率,对企业利用现有土地增加投资、扩大生产规模,在有关政策上给予优惠;通过减免厂房加层配套费等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造多层标准厂房,提高土地容积率,以解决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鼓励和引导企业依法转让或出租闲置厂房,节约生产空间等途径将存量变增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2加大闲置土地处置清理力度

查清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尚未供应土地的面积与区位,优先安排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急需和高效的建设项目使用。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对尚未达到法定收回期限的闲置土地,通过协商和合理补偿,动员土地使用者退出土地等。

4.提高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

4.1健全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

提高规划实施公众参与程度,增强规划实施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各乡(镇、街道)在安排具体项目用地和土地整治活动时,应广泛听取公众和土地权利人意见,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意识。

4.2加强规划实施的公众监督

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法公告,接受公众监督。建立土地规划信息公开制度和可查询制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开展阳光规划工程,向社会公开规划实施方案、规划实施措施和规划实施进展等信息,充分发挥各级人大、社会舆论和广大群众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