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审议结果的报告——2007年8月24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7-06-16
/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就草案几个主要问题同国务院法制办交换意见,进行研究。8月14日,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了审议。国务院法制办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