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行政诉讼制度建立之前到制度建立之后,行政和解经历了一个在制度上肯定到否定的历程。不可否认,行政和解在实践中大量存在,对该制度的探讨也一直延续着。近期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发布并开始实施的《关于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和解工作的若干意见》又将学界的目光集中于行政和解。作为一项针对行政和解的专门规范,该意见极具重要意义,但是这项规范并未解决行政法传统理论上的诸多问题。
法学
2007年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