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城市设计浅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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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城市设计浅析

姚占阔

身份证 37131219870304****

摘要:十八大提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标志着我国城市建设从以生产要素和投资驱动为特征的资源过度消耗型模式逐步转变为以创新和财富驱动为特征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技术提升型模式,从外延走向内涵。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下,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全域全要素综合管控的新要求,应对城市设计的经济、社会、环境等内涵进行更多思考。

关键词:国土空间规划 城市设计

一、背景

长期以来,城市设计始终游离于法定规划之外,全国各地对城市设计与法定城市规划的融合进行了诸多探索和实践,总结形成了有价值的经验做法。2019 年5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出台,提出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该意见明确了重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总体框架,作为与原法定城市规划相融合的城市设计将何去何从,已成为业内普遍关心的问题。

二、传统城市设计面临困境

2.1 城市设计工作边界的局限性

城市设计作为塑造城市风貌特色、改善人居环境品质的重要方法, 虽然已在宏观大尺度范围进行了大量探索, 但目前的规划与设计工作聚焦以城镇建设区为主体对象的空间系统及要素体系构建,一个设计究竟是一般意义上的建筑外部空间设计还是真正意义上的城市设计,有无一个相对明确的城市设计大纲的引导是一个关键环节,而我国相当一部分建筑师从事的“城市设计”实践恰恰是在大纲欠缺或大纲的内容尚不十分明确的情况下进行的,所以他们的实践至多只能算是建筑的外环境设计,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城市设计。

2.2 城市设计工作的非法定性

长期以来, 城市设计是在一种“ 非法定” 规划的状态下运作, 不能直接作为指导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依据,不少城市花大量的时间和财力编著的城市设计成果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由于不是法定规划,目前是将城市设计的要求落实在规划条件中,并纳入土地出让合同,来实现城市设计的管理意图。但是,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划条件需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的要求,并不支持以城市设计为依据提出规划条件。当前城市设计以规划项目的形式编制,大多是针对城市特点区域和城市重点地区开展,没有通过地方城市立法的形式形成规范性文件,也没有一个从城市总体城市设计导则到分区管理实施细则的体系。在融入高度、密度、容积率等技术指标联合控制建筑景观的过程中,对前期分析比较、综合确定技术指标,缺乏全市或分片区相对统一、规范的量化标准。

2.3 城市设计实施管理程序不明

城市设计的实施管理程序是落实城市设计的关键环节,决定了城市设计的实效性。然而,长期以来地方规划主管部门在实施管理过程中,由于忽视城市设计的动态“过程性”,造成了实践中的诸多问题。具体而言,由于城市设计没有明确的审批标准和执行程序,存在审批不严肃、审查不规范、成果修改随意等现象,导致设计意图难以有效落实,更难与用途管制、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建设项目准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方案审查等有实际的联系。


三、国土空间视角下城市设计重点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是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也是各个地区开展各种保护修复、发展建设活动的基础。要建立起“一张蓝图”的体系,我们需要重视城市设计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它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可以为国土空间规划各个方面提供一定的技术方法支持和创新优化的方式措施等。

3.1 全域用途管制中城市设计思维运用

传统城市设计主要聚焦于城市建设区域,对农业和生态空间关注较少。在城乡人居环境高质量发展与“美丽中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的关键命题下,整合生产、生活和生态全域空间,进行山水林田湖草海全要素管控急切需要城市设计思维的全面融入。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注重全域全要素,提出分级分类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因此应着力构建宏观、中观和微观层面的城市设计体系,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层级相匹配。在区域层面运用城市设计思维,加强对大尺度自然山水、历史文化等方面的研究,协同构建自然与人文并重、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相融合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在市/县域层面运用城市设计方法,强化生态、农业和城镇空间的全域全要素整体统筹,优化市/县域的整体空间秩序;在中心城区层面运用城市设计方法,整体统筹、协调各类空间资源的布局与利用,合理组织开放空间体系与特色景观风貌系统,提升城市空间品质与活力,分区分级提出城市形态导控要求;在乡村层面应体现尊重自然、传承文化、以人为本的理念,保护乡村自然本底,营造富有地域特色的“田水路林村”景观格局,传承空间基因,延续当地空间特色,运用本土化材料,展现独特的村庄建设风貌,忌简单套用城市空间的设计手法。

3.2 城市设计内容融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新时期的国土空间规划主要通过机制和空间两方面的协同来解决以往规划类型过多、内容重叠冲突的问题。在机制协同方面,自然资源部成立,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在空间协同方面,基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同步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蓝图”建设,多规划、多学科共策共谋,实现各类空间资源的精准管控和综合整治,为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奠定基础。

3.3 强化城市设计实施管理

为有效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各地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制定国土空间近期实施规划和年度国土空间行动计划,确定不同区域空间的建设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的有序实施,保证国土空间规划高质量发展目标的实现。在规划选址、土地供应及建筑方案审查等环节中, 加强城市设计与用途管制的良性互动, 将有助于形成纵向贯通的城市设计实施管控机制, 提升城市设计的实效性。

四、小结

城市设计积极响应国土空间规划与城乡建设管理的要求,并作为一种有效手段贯穿于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可使城市设计“有用、好用、管用”,更好地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城乡建设管理服务,促进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彰显城乡魅力与特色,提高城市的精细化治理水平。

参考文献:

[1] 周庆华,杨晓丹. 面向国土空间规划的区域设计探析[J]. 城市规划学刊,2020(06)

[2] 王建国.城市设计,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二版)[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3] 金广君. 城市设计:如何在中国落地?[J]. 城市规划,2018,42(03).

[4] 唐燕. 城市设计运作的制度与制度环境[M].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