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班幼儿秩序行为的影响因素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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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班幼儿秩序行为的影响因素

胡晨

桂林市七星幼儿园 541004

摘 要

幼儿秩序行为是幼儿秩序感的外在表现,是幼儿生活、学习有序开展的重要保障。本文主要采用观察法、问卷调查法、文献法对中班幼儿入园离园秩序、就餐秩序、课堂教学秩序、户外活动秩序、等方面进行调查,旨在分析中班幼儿秩序行为的表现及教师在对待幼儿失序行为的的处理方式。

关键词 中班 幼儿 秩序行为

近年来人们越来越关注幼儿敏感期的发展,其中关于幼儿秩序敏感期的研究也越来越多,但前人的研究多是针对幼儿秩序养成的重要性进行论述,而对幼儿秩序行为的年龄特点、形成的原因、存在的问题及教育对策较少涉及,且研究缺乏针对性,系统性。

在2001年9月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五大领域的教育目标均提到教育要顺应幼儿的身心发展,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生活习惯,遵守社会行为规范,而这些要求的满足必须以儿童秩序行为的建立为出发点。

本研究认为,秩序行为是指由幼儿内在秩序引发的,对所处环境中各事物的位置、顺序、状态以及规律的感受和对日常规则状态的理解与内化,在主观情绪体验的基础上,通过外在的、显性的社会行为表现出来。

影响儿童行为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可分为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其中儿童身心发展的个体、家庭、教师是影响其秩序行为发展的主要因素。

通过研究,笔者认为影响中班幼儿秩序行为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幼儿心理发展的年龄特征

中班是幼儿三年学前教育中承上启下的阶段,也是幼儿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有其特有的年龄特点。具体表现在:

第一,动作发展更加完善,体力明显增强。第二,有意性行为开始发展,集中精力从事某种活动的时间也较以前延长,能接受成人的指令,完成一些力所能及的任务。第三,规则意识萌芽,是非观念较模糊,这为幼儿园开展秩序教育活动提供了可能性。第四,对事物的理解能力逐渐增强。在时间概念、空间概念、数量等方面也有了初步的认识。

二、幼儿生理的成熟程度

幼儿秩序感是与生俱来的,但到了特定年龄阶段才进入发展的敏感期。因为幼儿之间的生理发展速度与水平不同,幼儿秩序的表现具有明显的个别差异。

三、教师的影响

第一,教师的榜样作用。调查中发现,秩序感好的老师,班级幼儿的秩序表现较好。所以,作为教师,要高标准,严要求,规范自身的行为,让秩序成为一种习惯而非一时行为,成为一种需要而非服从。

第二,教师对幼儿秩序发展的认识直接影响教师对幼儿秩序行为养成的重视程度,并影响幼儿良好秩序行为的养成。

第三,教师的教育方式直接影响幼儿秩序行为的强化或消退。主要包括:一是教师的奖惩对幼儿秩序行为的强化与抑制作用。二是从教师对其他幼儿的教育中吸取教训,对照自身行为。三是教师经常提醒,反复强调。

四、家庭因素

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基础,因此家庭因素是影响幼儿良好秩序行为的重要因素。

  1. 家庭环境。一是整洁有序的空间布局。二是温馨友好的家庭成员关系。三是给孩子留白。

  2. 父母的秩序感。中班幼儿处于身心发展的特殊阶段,行为具有模仿性。因此,父母良好的秩序行为为幼儿提供示范作用。

  3. 父母对培养幼儿良好秩序行为的态度。有些家长认为秩序对幼儿发展无足轻重。不以为意的态度必然会导致幼儿良好秩序行为的发展进程与效果大打折扣。

第四,父母对儿童身心发展特点的认知。充分了解孩子的年龄特点和心理需求,在生活中要尊重并重视儿童的秩序发展水平,有意识地运用幼儿的发展特点来促进幼儿良好秩序的形成。

第五,家庭成员教育观念的差异。孩子秩序行为出现反复现象,是由于家庭成员之间未能达成教育共识,使教育效果大打折扣。根据研究,提出以下教育建议:

一、创造良好的秩序环境,使幼儿内发地追求秩序

幼儿的发展是个体与环境交互作用的结果。环境对人发展有改变的力量,它既可以促进幼儿的发展,也可能阻碍幼儿的发展。

首先,幼儿园应该为幼儿提供一个有准备的、符合幼儿身心发展的环境,引导幼儿选择与自己发展水平相符合的操作材料,根据幼儿需要和兴趣选择适当的玩教具,一切从促进幼儿秩序良好发展的角度入手,让幼儿在有准备的环境中得到充分、自由地发展。

其次,家长应该有意识的为幼儿创造一个有秩序的环境,如房间干净整齐,个人物品分类摆放,时间安排稳定有序等。用舒缓的音乐、铃声等作为一种唤醒的信号,当幼儿有适应性行为时,适时给予恰当的表扬与鼓励。

二、注重身教的作用,为幼儿树立良好的榜样

作为幼儿秩序行为养成的重要力量,家长与教师要主动承担起教育与引导幼儿的责任。首先要做到以身示范,做幼儿的楷模。具体策略为:第一,教育者要注重生活中的每一件小事,自己严格做到的同时也要求幼儿做到。第二,家长不包办代替幼儿做事情,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第三,家长以身示范的时候可以适当提点幼儿可以怎么做。

三、尊重幼儿作为秩序行为建立的主体,因势而教,顺势而导

教师与家长在幼儿秩序的发展过程中处于引导地位,幼儿是发展的主体,确保幼儿的主体地位,秩序行为才能获得良好发展。

  1. 以平等的姿态与幼儿沟通交流,多询问他的想法,深入幼儿的心灵世界。第二,对幼儿的教育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持之以恒。第三,帮助幼儿建立适合个人特点的秩序行为。如房间的布局,玩具的分类,让幼儿自己动手,自己设计。

四、对幼儿进行系统的秩序讲解与行为训练

教师不应只是幼儿秩序行为的干预者和指导者,而应成为幼儿秩序发展的观察者,参与者,支持者,合作者,教师应注意将直接指导与间接指导有机结合。

第一,观察是实施有效指导的前提和基础。教师应有观察者的意识,在一日活动中教师要认真观察每个幼儿的表现,针对幼儿的失序行为进行正确的教育和引导。第二,采取有针对性的讲解与训练,走线,音乐课,学习儿歌,编顺口溜等都可成为教育的契机,促进幼儿对秩序的理解。第三,在幼儿园和家里每天的活动都要按日常周期进行,明确什么时间做什么事情。

五、根据幼儿秩序发展水平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

首先,教师要承认幼儿秩序发展水平的个体差异,对不同程度、不同性格的学生提出不同的要求。及时了解并尊重幼儿的个体差异,积极评价幼儿的秩序行为,从而建立一种平等信任、理解尊重的和谐师幼关系。

再次,要鼓励他们主动参与各种活动,尝试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为自身发展服务的秩序行为;及时地肯定他们的点滴进步。

最后,幼儿的秩序行为必然是多元化的、个性化的和不尽完善的,对幼儿进行秩序教育时,尽可能地采用多样化的教育途径和方法,达到教育最优化的效果。

六、家园双方加强沟通联系,形成教育合力

幼儿白天在幼儿园学习,晚上在家生活。不能只凭幼儿单方面的表现简单地指出幼儿的秩序发展是否良好,家园应该进行及时的沟通和交流,确立共同的教育目标,制定相应的教育方法,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不脱节,共同对幼儿的良好秩序行为的建立起到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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