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风险防控点设计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9-03
/ 3

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风险防控点设计

黎少林

桂林市消防救援支队

摘要:本文针对桂林市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普遍性突出问题,分析产生的主、客原因,提出改善的对策方法。

关键词: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防控

引言

近年来,随着旅游市场的蓬勃发展,住宿餐饮、休闲娱乐等行业也日渐兴起,特别是民宿、农家乐作为完善旅游配套服务,增加群众收入、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得到了各地政府的扶持、推广。以“国际旅游胜地”桂林市为例,2019年游客量达到1.38亿人次,旅游旺季时常常出现宾馆、饭店无房可订的情况。与此同时民宿、农家乐凭借多样的选择、休闲的环境和完善的服务,逐渐被游客接受和喜爱并得以快速发展。据桂林市民宿协会统计,目前桂林市共有民宿4400余家,其中阳朔县就有不下1200家。民宿、农家乐的大量出现,在缓解旅游服务压力的同时,消防安全问题也日渐突显。自2015以来,桂林市共发生民宿、农家乐火灾19起,其中2018年7月31日,龙胜县泗水乡周家村(白面瑶寨)发生火灾,烧毁、破拆民宿及住宅20户,造成1人死亡;2018年9月30日,龙胜县龙脊镇小寨村发生火灾,烧毁、破拆民宿及住宅71户,受灾群众256人,直接财产损失460万元。民宿、农家乐的消防安全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笔者结合桂林实际,对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风险及防范对策进行分析。

1 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风险分析

1.1 建筑耐火等级低,火灾荷载密度大

桂林市的民宿、农家乐普遍是利用村民自建住宅改建而成,有的建筑年代久远,多为砖木或砖混结构,部分少数民族村寨景区为木结构,甚至还存在茅草棚简屋,建筑耐火等级低;有的新建建筑为了追求休闲效果,大量使用木板、竹子等易燃材料装修,且电气线路敷设在可燃材料上未穿管保护;还有的为了扩展功能,采用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餐厅、库房等用房。此外,民宿、农家乐使用的家具、床上用品、窗帘等也多为易燃、可燃物品,一旦发生火灾,蔓延迅速,扑救困难。

1.2 缺乏防火分隔,疏散通道数量不足

民宿、农家乐通常包含餐饮、住宿、娱乐、商业、停车等功能,具有公共建筑的性质。由于是村民住宅改建而来,没有按照宾馆、饭店的消防技术标准设计和施工,房主想怎么改就怎么改,问题随之而来。一方面,民宿、农家乐各建筑防火间距普遍不足,部分位于旅游黄金地段的民宿、农家乐,如阳朔西街、龙胜平安寨,建筑一栋连着一栋,几乎没有防火间距。另一方面,民宿、农家乐建筑普遍不考虑防火分区,各功能分区没有使用防火墙或防火隔墙进行分隔;普遍只有一条疏散通道和一部疏散楼梯,其疏散楼梯均为敞开楼梯,不具备防火隔烟的功能,且走道、楼梯宽度较窄,为了防盗,窗口往往设置有防盗网。上述问题的存在,一旦发生火灾,极易火烧连营,人员逃生困难。

1.3 消防设施不足,抵御风险能力弱

民宿、农家乐点多面广,分布广泛,普遍只配备有少量的灭火器,消防水源匮乏,没有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机械防排烟等设施。部分位于山区、农村的民宿、农家乐,未设置或无法设置消防车道,有的虽然有车道,但比较狭窄,且往往被旅游车辆占用,此类民宿、农家乐还普遍没有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源或取水口。龙胜等少数民族村寨地区虽然经过多年“防火改造工程”,设立了消防水池、消防管网、消防栓等设施,但由于缺乏维护保养,锈蚀、损坏较严重。

1.4 主体责任缺失,日常消防管理混乱

目前各地、各部门对民宿、农家乐的定义理解不统一,管理办法、管理尺度也不一样,绝大部分地方没有明确民宿、农家乐的行业主管部门。民宿、农家乐各自为战,自身缺乏消防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意识,没有明确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平时忙于经营,没有组织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培训、演练,没有开展例行防火检查、巡查,未对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很多民宿、农家乐都是家庭经营,没有明确的消防组织,消防安全实际上长期处于失控漏管状态。

1.5 安全意识淡薄,动态消防隐患难绝

民宿、农家乐员工普遍来自当地农村,没经过系统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意识十分淡薄,缺乏必要消防常识和技能,一旦发生火灾,不会自救,更不会组织客人疏散。[1]据统计,因在室内烤腊肉、烤辣椒、烤火取暖等用火不慎原因,占了桂林民宿火灾起数的50%。部分民宿、农家乐经营者对堵塞、占用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存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明显的消防安全隐患往往不以为然、视而不见,经消防部门指出整改后,过一段时间又会反复出现。此外,部分游客的消防安全意识也不高,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的行为,对场所的消防设施、安全出口不了解、不熟悉,增加了发生亡人火灾的机率。

2 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问题的原因分析

2.1 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滞后

目前,我国在消防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民宿、农家乐”定义和定性,是否将其视为公众聚集场所办理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将其视为住宅,则无需办理消防审批,大量消防隐患的产生在所难免。即便出于源头把关和实际考虑,将其视为公众聚集场所,民宿、农家乐也会因为其建筑原本为住宅,因规划等原因导致办理消防审批困难。此外我国目前也没有专门针对民宿、农家乐的专门技术规范,仅有一部技术导则来指导实际工作。由于民宿、农家乐是由住宅改建,如果完全参照宾馆、饭店要求,则防火间距不足、疏散楼梯不足、未设置封闭楼梯等普遍性问题难以解决。2017年2月,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国家旅游局联合下发的《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对“经营用客房数量不超过14个标准间(或单间)、最高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的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要求进行了规范,超过上述规模或新建的,应符合《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要求。对照此要求,之前已经大量建成的不符合标准的民宿、农家乐一时难以整改。[1]调研中发现,要求民宿、农家乐在现有基础上增设独立烟感、简易喷淋是各地普遍的做法,此种做法虽能起到实际效果,但也缺乏具体的技术标准。

2.2 发展理念、思想观念滞后

一方面看到民宿、农家乐在发展经济、解决就业、改善旅游环境方面带来的益处,地方政府对发展民宿、农家乐给予了积极的扶持政策,民宿、农家乐业主积极响应,使得民宿、农家乐快速发展,迅速形成规模。但另一方面,政府和业主没有正确处理追求经济效益和消防安全投入的关系,特别是当需要投入资金改善消防环境、配备消防设施时,往往先考虑经济效益,消防问题“日后再说”。久而久之,存在消防隐患的民宿、农家乐越来越多,容易产生从众心理,当要求某家民宿、农家乐进行整改时,往往得到的答复是“其他家改了我再改”。部分民宿、农家乐甚至对消防部门依法依规的监督执法产生了厌烦心理和抵触情绪。

2.3 管理模式、管理制度滞后

表面上文化、旅游、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卫生、农业等部门都在对民宿、农家乐进行管理,但都各自为政,没有牵头部门,没有形成合力,没有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基层网格力量共同对民宿、农家乐实施管理。民宿、农家乐数量多、分布广,消防基层执法力量有限,消防安全靠消防一家单打独斗,困难重重,容易造成畏难情绪,出现基层执法不到位的情况。

2.4 保障机制、惠民政策滞后

调研发现,近年来随着农村火灾防控工作的深入推进,各村、屯普遍建立了志愿消防队,配备了灭火器、手抬机动泵、水带、水枪等消防设施,但由于缺乏日常维持、维护经费保障,队伍形同虚设,设施损坏严重。民宿、农家乐普遍存在的电气线路老化、直接敷设在可燃物上未穿管保护、消防水源、消防车道、防火间距不足、厨房与其他部位未进行防火分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足等先天火灾隐患整改需较大资金,靠村民或业主自身只能杯水车薪,导致隐患整改困难。

3 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对策建议

3.1 加快消防立法及标准制定

要对民宿、农家乐做出统一的定义,明确其设置要求、场所性质、审批办法及各方管理职责。在制定消防技术标准时,要结合实际,针对既有民宿、农家乐普遍存在的问题,比照现行消防技术规范对宾馆、饭店的要求,适当放宽,同时采取增设独立烟感、简易喷淋、电气火灾监控设施,推广安装智慧消防系统、鼓励民宿、农家乐经营投保责任险等途径,加强民宿、农家乐的火灾防控水平。为加强源头管控,应强化前期指导,督促单位在建设期间落实消防安全标准要求,避免后期出现有法规、标准但无法执行的问题。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行业部门、村(居)委会、公安派出所、基层网格员及经营者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群策群力隐患整治。

3.2 建立统一高效的民宿管理模式

为了壮大民宿业的发展,2019年6月桂林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民宿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成立了民宿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由政府各有关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民宿发展过程中重大事项的决策及管理过程中涉及全局性、政策性问题的协调和处置。在桂林市民宿、农家乐比较集中的阳朔县、龙胜县,由政府统一部署开展民宿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民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在火灾高发时节,组织多部门蹲点民宿、农家乐集中的村寨,开展防火巡查和“喊寨”行动;积极推广“互联网+火灾防控”的“智慧消防”新模式;邀请刘三姐扮演者黄婉秋担任消防宣传大使,建立全方位、无缝隙、全覆盖的消防安全监管格局。此外,为维护保障民宿的发展,阳朔县成立了民宿协会,针对民宿发展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包括消防安全问题,通过邀请有关专家、业主代表举办民宿论坛,共同研究解决。除了上述做法,建议进一步明确民宿、农家乐的行业主管部门,成立专门的协会,走集团化发展的路子,对民宿、农家乐实施统一管理,集中管理。将民宿、农家乐开办所涉及各部门的行政许可纳为“一件事”,制定《民宿、农家乐开办“一件事”流程图》,实施民宿、农家乐联合一站式审批。同时建立民宿、农家乐经营者行为“负面清单”、“责任清单”、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实施民宿、农家乐“等级评价”制度,将消防安全评价指标作为重要权重纳入其中考评标准,倒逼民宿、农家乐经营管理者实现消防安全自管自控和自我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2]

3.3 改善地区消防安全整体环境

借力国家关于城乡统筹发展、扶贫攻坚、乡村振兴、平安乡村建设、全域旅游等政策方针,统筹将民宿、农家乐区域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并同步实施。有管网供水条件和天然水源丰富的,要按标准建设消火栓、取水设施,缺水地区要采取修建消防水池、水窖等方式解决消防用水;新建、拓宽乡村道路要满足消防车通行、转弯和停靠等基本要求;针对不同地区自然环境、建筑特点、生活习惯,配置适合农村地区使用的消防车、消防水泵等消防器材装备,建设乡镇专职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并建立联防措施,填补消防力量的空白;通过政府惠民工程、电力部门优惠、村民自筹等办法,逐步解决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等问题;建议地方政府对投入民宿经营十年以上者给予乡村建筑整修补贴的办法,建立用于消防安全改造的“政府津贴补助”制度,保证民宿、农家乐火灾隐患整治或改善经费充足。

3.4 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制定民宿、农家乐经营者防火公约,将民宿、农家乐防火灭火、报警逃生和用电、用火、用气、用油的安全要求以公约的形式制定,纳入民宿、农家乐行业准则,并张贴到每个民宿、农家乐,让经营者时刻重视消防安全,接受公约约束。在每个民宿、农家乐的显要位置设立固定消防宣传栏、宣传标牌、警示牌等,根据民宿、农家乐的特点,适时动态更新消防常识、火灾案例等内容。[2]建立以导游、经营者、消防志愿者等组成的义务消防宣传队,协助“四所合一”、辖区公安派出所民警和消防监督员开展宣传工作。此外还应大力建设民宿、农家乐微型消防站、设立消防安全示范参观点,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不断督促民宿、农家乐经营者、员工强化自我管理,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参考文献:

[1]夏成华.我国民宿发展与消防安全管理的探讨[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18,31(01):51-53.

[2]旷野.上海迪士尼配套民宿消防安全管理初探[A].中国消防协会.2016中国消防协会科学技术年会论文集[C].中国消防协会:中国消防协会,2016,3.

作者简介:黎少林(1973年-),男(汉),广西贺州人,在职研究生,研究方向:防火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