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消防安全问题及对策--以防城港市为例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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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消防安全问题及对策 -- 以防城港市为例

马轲

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摘要:易地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的“头号工程”和“标志性工程”,是解决“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根本性举措,也是帮助贫困人口迁穷窝、断穷根的关键性举措。当前,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普遍存在建筑消防规划设计标准不高,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缺位、消防救援力量不足问题,且人口密度较大,人员消防意识淡薄,导致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突出。本文以剖析防城港市搬迁安置点消防安全现状及问题为例,分析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普遍存在的消防问题,探究其消防安全对策和措施。

关键词:扶贫;安置点;消防;对策

引言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精准扶贫”战略部署下,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进展和历史性成就。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是精准扶贫工程的关键一环,也是国家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1]。易地扶贫搬迁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精准脱贫的重要抓手,是解决“一方水土无法养活一方人”、实现贫困人口跨越式发展的根本方法和成功实践。该政策主要以把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自然灾害频发及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贫困人口迁入社会经济发展相对良好的区域的方式,推动贫困人口彻底告别绝对贫困,从而实现大面积减贫致富目标。广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的主要方式为集中安置,据统计,2016年以来,全区共建成506个集中安置点,建成安置住房16.38万套,截至2019年底,全区7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全部实现集中搬迁安置[2]。广西防城港市有扶贫安置点5个,涉及人口约9000人,分布于防城区及上思县。虽安置人口相对广西其他地市少,但安置点所暴露的消防问题却极具普遍性及代表性。

1防城港市搬迁安置点消防安全现状

1.1房屋结构

防城港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房屋建筑类型多为砖混结构的低层建筑,其规模为多栋二层建筑或六层建筑,部分安置小区内设幼儿园、商铺。整体上看,安置小区建筑密度及人口密度相对较大,房屋规划设计相对保守。在检查中发现,安置点的房屋装修工程中,廉价材料使用程度较高,不合格电器产品多处可见,且电源线路凌乱,电线未按要求铺设。2021年,防城区那里蒙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曾因电源线路问题引发火灾。

1.2消防设施

笔者在调查中发现,防城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均设有室外消火栓、灭火器等基本消防设施,然而因为各方原因,部分消防设施质量不达标、不规范,如消防给水管网系统未达到自动联动。一旦发生火情,消防设施可能无法正常工作。另外,为改善就业,安置小区内建设服装车间、塑料制品车间等厂房以实现“楼下就业,楼上安居”,然而相关企业的消防安全设施并未跟上,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内消防设施不清楚、不会用、不管理现象较为普遍。

1.3管理机构

部分扶贫安置小区已设置专门的物业管理单位,然而即便如此,安置点内的消防安全管理仍然存在真空状态。从对防城港市安置点小区的调查上看,安置点开发商与物业服务企业存在建与用、建与管脱节的现象。各安置点物业管理人员较少,暴露出众多消防安全管理问题,导致安置点小区消防安全隐患随处可见,普遍存在“无人管”及“难管理”、车辆停放无序、消防车通道随意占用、居民私拉乱接电动自行车充电线、随意破坏小区原有的消防设施等现象。

1.4灭火力量

防城港市易地搬迁安置点均位于乡镇或城郊,所依靠的灭火力量相对有限。根据公安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城镇消防站布局与技术装备配备标准GNJ1-82》第一章第三条规定:“城镇消防站的布局,应以消防队尽快到达火场,即从接警起五分钟内到达责任区最远点为一般原则。”和《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中“普通消防站的辖区面积不宜大于7平方公里;设在近郊区的普通消防站不应大于15平方公里”的规定,以消防最佳救援时间的条件上看,位于乡镇的安置小区更需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安全保障。相关资料显示,截至2021年1月,防城港市共建有乡镇专职消防队4个,消防指战员45人;志愿消防队3个,消防指战员18人,仅覆盖防城港市部分乡镇,仍有部分安置点处于“五分钟到场”消防救援力量保护半径之外。遇火警极易延误灭火最佳时机,影响减灾救灾有效目标的实现。

1.5居民情况

易地扶贫搬迁主要安置建档立卡户,农户中有较多的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据调查,防城港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共安置人口8685人,其中65岁以上老人987人,12岁以下儿童1446人,残疾人372人,老弱残群体共计2805人,占比32%。此外,另调查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人口共计6567人,占比76%。上述统计群体类型普遍表现出防火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应有的疏散逃生和自防自救能力。

2存在问题

窥一斑而知全豹,就防城港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消防安全现状可折射出全国异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普遍存在的以下消防安全问题。

2.1小区隐患多

易地搬迁安置点所暴露出的消防安全隐患较多,首先是在用电用火存在较大随意性,未按规定敷设电气线路,私拉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使用不达标的电气产品等现象比比皆是。其次是消防通道占用问题突出,楼道内停放电动车、堆放废旧物品堵塞疏散通道、私家车违规停放占用消防车通道等现象一直未被居民所重视。此外,在安置小区的设计和建设过程中,住建部门已根据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对安置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安装施工及竣工验收都进行了规范审查。但对安置点实地检查发现,原先规划设计的建筑防火间距、自动消防设施、防火防烟分区、安全疏散避难、灭火救援场地等普遍存在部分或完全丧失原设计功能的现象。

2.2设施配套少

由于易地搬迁安置点在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缺陷,导致其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不完善,主要表现为缺乏消防基础设施、消防器材挪用遗失以及维护保养不力等。调查中发现,即使近两年新建的居民楼或安置点要求配备消防设施,但基本属于形同虚设,消防用水管网无水、消防栓接口锈蚀缺损、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停用损坏、灭火器数量压力不足等现象较为普遍。此外,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栓系统等消防设施在设计、安装和管理维护过程中人为降低标准甚至偷工减料,为消防设施在紧急情况下的正常启用埋下了隐患[3]

2.3消防管理缺

通过易地搬迁安置点的实地调研及其他相关资料显示,当前易地搬迁安置点多数存在消防安全无人抓、无人管的问题。一方面表现在安置点的消防安全监督工作交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但大部分物业服务企业缺少相关的消防监管意识和能力。其主要因素是物业从业人员中作为专业技术性较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严重缺乏,整体素质偏低。负责消防工作的物业从业人员未受过专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培训,缺乏必备的管理知识和风险防范能力。第二是有关企业消防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表现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不设置,甚至个别企业尚未建立应急预案,尚未明确消防设施的相关管理制度。第三是异地搬迁安置点的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经费时常难以得到保障。另一方面表现在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居民消防的监管,不能有效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使相关制度与规定形同虚设,没有发挥出应用的约束力。

2.4灭火力量弱

易地搬迁安置点多位于城郊、乡镇所置,距区县消防站点位置较远。若安置点发生火情,所能依靠的救援力量则更多地来自乡镇政府组建的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其他形式的消防队伍。然而,当前并不是所有乡镇都建立了相应的消防队伍,且其救援力量水平和业务能力水平仍相对较低。综合来看,在严重火情之下,各地易地搬迁安置点的消防安全仍难以得到完善的保障。

2.5防火意识淡

易地搬迁安置点搬迁入住的群体多为老人和儿童,受教育程度偏低,缺乏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不会操作使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且自救能力相对较差,迁入新的安置小区后,绝大部分居民仍保持农村的生活方式,个别行为造成了小区火灾发生概率大幅提升。如随意停放电动自行车、在楼道堆放废旧纸箱等易燃可燃物、随意乱扔烟头、私自挪用消防设施、违规长期使用大功率电器、厨房油烟管道不及时清理等。多数情况下,居民难以对一般的消防宣传入心入脑,搬迁安置小区内居民防火意识的提升仍任重而道远。

3解决对策

3.1优化消防设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是易地扶贫安置点防范火灾风险的第一道关卡,涉及范围较广、环节众多。因此,消防设计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对提升居住安全,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现实中,因设计人员专业知识匮乏、对建筑消防安全设计标准缺乏理解等容易导致安置点存在较多的消防安全隐患。对此,要充分考虑“最坏可能”,同时兼顾功能性和经济性,来进行设计方案的优化对比选择。因此,除了在搬迁扶贫安置点的设计及施工建设过程中加强对消防安全布局、建筑耐火等级、消防车通道、消防供水、消防配套设施、安全出口等方面的审查外,还应重视建设前期与消防相关的规划设计,以改善安置小区的消防安全条件,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的出现。首先,住建、规划等部门应严格把好消防设计审核关、施工建设监督关、竣工验收关。此外,还应进一步完善易地搬迁安置小区的消防通道、消防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和建筑内部消防设施,对已建成的火灾隐患高风险点应及时地按计划按步骤实施改造。安置点内的基础消防设施如消防泵、消防水池等需改善加强以适应小区居民生活实际。另外,居住小区内柴草等易燃物的乱堆乱放成为易地扶贫安置点最为普遍的火灾隐患点。因此,小区设计之初应考虑设置柴草堆垛存放场地,且该场地与住房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离措施[4]。有条件的小区可考虑建造杂物存放的库房,用以存放占用疏散通道的农具物资。

3.2强化物业责任

行政法律体系内,《消防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但在具体实践中,民事合同关于与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有关的委托条款往往很简单甚至被忽略。物业服务企业作为提供物业管理有偿服务的主体,通常只关注合同内与有偿服务相关的条款内容,这种行政责任与民事合同具体职责内容之间的割裂造成物业服务企业对自身的消防管理职责模糊、淡化。加上易地搬迁安置点因经济能力相对较弱,物业管理资金不够充裕,导致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大打折扣

[5]。就此,应强化提升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与主体责任意识,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法定职责的监督检查频次。一方面,相关监管部门应规范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签订的协议合同,明确各自的消防法律责任,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并健全消防安全制度。物业公司应严格根据消防安全的规定,在小区的公共区域摆放消防器材,并定期组织人员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另一方面,相关监管部门可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易地搬迁安置点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提升监管及执法力度。

3.3落实监管责任

在易地搬迁安置点的消防安全管理问题上,物业部门责无旁贷,但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责任也不可推卸。地方政府需提高思想重视,将安置点消防纳入重要议事范畴,统筹部署安排。各相关部门应建立联动机制,乡村振兴、发改、住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各司其职,强化安置点的消防源头把关,形成监管合力。此外,推动乡镇街道、社区村委、派出所等单位落实消防责任,建立相应制度。敦促相关单位按照安置点规模组建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及专职消防队,并有计划地对补充力量进行业务指导,强化联勤联动,有效提升防火救援力量。

3.4加强消防宣传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居民多以老幼妇孺为主,居住人口较多且集中,居民大多文化水平不高,消防安全意识较弱,消防安全宣传显得尤为重要。各级政府及消防部门应敦促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管理部门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方式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引导居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动员居民共同维护安置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积极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只有从根本上让人民群众对该类事件进行重视,才能够降低火灾发生的概率。有关部门应定期组织居民开展应急疏散逃生与灭火演练,定期评估安置区域消防安全状况,提示消防安全风险,督促业主履行消防安全法定义务。此外,针对安置小区人员组成情况,应善于运用多元化宣传手段,提高居民的消防意识。积极推动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进一步发挥传媒教育宣传的平台作用,通过最广泛的宣传手段,达到消防安全知识家喻户晓;加强监督检查中的说理性执法,改变个别物业管理单位对待消防工作仅为应付检查的心理状态,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参与,自觉配备消防设置、器材,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常识,推进“四个能力”建设的深入开展,提高社会单位自身的火灾防控能力。只有不断夯实火灾预防工作基础,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 结语

易地扶贫搬迁是我国实现精准扶贫的重要一环,是加快脱贫步伐,改变脱贫状况的关键所在。综上所述,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应建立联动机制,合力提升消防安全风险管控;住建部门应严格审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方案,排除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物业管理单位应强化安全监管职责,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全民应持续开展防火减灾宣传,增强灾害意识。真正让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全力保障住房安全,实现经济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 梁艳鸿,覃娟.2020年广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发展报告[J].新西部,2021(Z1):46-52.

[2] 王君涵,李文,冷淦潇,仇焕广.易地扶贫搬迁对贫困户生计资本和生计策略的影响——基于8省16县的3期微观数据分析[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20,30(10):143-153.

[3] 孔龙,管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消防安全现状及对策探讨[J].科技创新与应用,2020(23):74-75.

[4] 梁建忠.贫困山区生态移民安置点的消防规划与建设[J].山西建筑,2012,38(16):14-15.

[5] 梁勇.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EB/OL] .2012-09-17/2021-05-02. http://info.fire.hc360.com/2012/09/170838601371-all.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