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法律政策适用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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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法律政策适用分析

赵文明

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犯罪主体呈现低龄化趋势。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逐年上升,未成年人世界价值观处于形成时期,易因冲动走上犯罪歧途,易于教育改过自新。如何坚持区别对待原则,贯彻教育方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发生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中法律政策适用是核心问题,研究我国未成年人法律政策,探讨未成年人犯罪法律政策适用问题。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法律政策;适用

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重点,未成年人刑法裁量关系到未成年犯罪人定罪。现代刑法学中,对未成年人轻刑化等采用多方面手段进行社会矫正刑罚观念是主要学说。90年代后,恢复性司法理论采取新的社会视角,增加被害人与犯罪人交流。未成年人犯罪刑罚裁量在教育为主原则下减轻刑罚力度。目前联合国出台系列相关文件保护未成年人,如《儿童权利公约》等。发达国家建立完善的未成年人刑罚相关制度。我国发达地区建立未成年人独立审判制度,颁布系列相关规范,《关于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未成年人司法体系初步建成。研究未成年人犯罪法律政策适用情况,使未成年人刑罚更加科学化在我国法制建设中具有重要意义。

一、未成年人犯罪刑罚裁量的意义

未成年人刑罚裁量特殊性源于未成年人主体行为及相关法律政策,需要分析成年人犯罪及法律政策特点1】。未成年人是法律规定年龄线区分公民类群,区别公民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我国法学领域很多学者习惯将青少年定性为年龄在十四到二十五周岁,少年定义为未成年人14-18周岁。词语内涵模糊性有助于学者进行相关研究论证,如研究青少年犯罪涵盖领域包括生理与心理方面,保证研究论语论域模糊性有助于强化学科内部与其他学科的联系。

从法律角度以年龄划分成年人进行法律制定对现实具有指导意义。各国法律中规定年龄界限限制部分人行为能力,我国法律认定未成年人为未满十八周岁公民。刑罚以十六周岁为划分标准。英国刑法规定十岁免除刑事责任,加拿大刑法典规定为十二岁;香港地区规定为七岁。各国立法划分线存在差异。刑法刑罚理论中未成年人理论为刑事责任,我国刑罚教材中以年龄决定未成年人刑事责任能力。张明楷教授编撰《刑法学》中指出,刑事责任能力是对自己行为辨认控制能力,未成年人对自身行为认知能力不够全面,应获得相对限制刑事责任能力2】。李永军教授分析国家以七岁划分民事行为能力由于七岁开始进行义务教育。如未成年人犯罪增加会降低年龄线,当今关注年龄线变化,调整未成年人刑事责任法律是法学界的重要课题。

犯罪行为人特殊性决定相关法律特殊性,需要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刑法的特殊性。未成年人犯罪能力心理具有特殊性。未成年人心智发育不完全,是未成年人刑法特殊化的现实依据。智能犯罪能力是知识思维方式,犯罪学中的主体行为能力与刑罚学中责任承担能力不同。随着科技教育水平提高,不能概论认为未成年人个人能力低于成年人,未成年人智能个人发展一定阶段失衡,由于某些身体发育良好的未成年人体能较高,其主体能力与成人无异。如很多暴力型杀人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体能较好,由于教育水平发展,智力开发较好的未成年人获得相应犯罪手段,犯罪能力高于成年人水平。由于未成年人身心处于发育中,犯罪主体能力差异大,实现未成年人刑罚裁量个体化才能保证刑罚正义性。

二、未成年人犯罪特点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状况调查分析,表明未成年人犯罪目的享乐性占比较大3】。有学者将犯罪动机分为好奇,要求独立、游戏等类型,与未成年人犯罪目的具有同源性。可以将未成年人犯罪动机分为享乐型,生存型与社交型。传统意义的未成年人犯罪由于未能获得相应生存资源,出于生存生活需要进行犯罪,主流社会对未成年人犯更多采取教育手段。随着社会的发展,更多未成年人犯罪目的并非为获取生活资料。

未成年人犯罪刑罚裁量应考察其犯罪动机,实现未成年人刑罚正义。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呈现出现代化手段突出,团伙犯罪增多,暴力性犯罪方式普遍等。近年来未成年人团伙犯罪情况加剧,据某省高院统计,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共犯案占总数一半以上。现今少年犯罪大多以侵害财产为主要目的,有的团伙分工纪律明确。现代化犯罪手段应用较多,表现为嫌疑人利用高科技手段破译他人密码盗取钱财,利用迷魂药等进行犯罪活动。未成年人犯罪表现冷静心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享乐主义腐朽生活方式等时有发生,个别图书报刊充斥色情暴力等不健康内容,未成年人缺乏社会经验,接受不良因素影响导致出现违法返祖行为。暴力性犯罪是给被害人肉体损害为主要手段,未成年人犯罪中大都接受文化教育少,构成累犯人员比例较高。

未成年人犯罪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包括社会转型期环境,学校不良教育与思政工作薄弱等。由于社会价值体系,学校社区控制能力受社会转型影响,微观社会环境控制力量下降,执法水平不高,助长未成年人犯罪嚣张气焰。微观教育事业取得很大成效,但一些地方教育部门面对市场经济冲击导致育人错位,有的片面追求升学率,放松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教育,致使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低,受到社会环境影响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有的学校教师对劣迹学说动辄体罚训斥,导致一些学生失去良好教育环境自暴自弃。

三、未成年人犯罪适用法律政策

现代刑法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区别对待,广义上未成年人刑法是涉及未成年人立法条文,狭义上是未成年人单行刑法。现代未成年人刑法价值取向是预防保护为中心思想,立法原则包括加强首次犯罪预防,强调保护教育,定罪量刑考虑未成年人犯罪特殊性。现代刑法目的是积极预防,刑罚裁量目的是消极预防。未成年人刑法应坚持教育感化原则,法律政策适用要求注重依法办案,提供法律援助。

未成年人犯罪年龄在15-18岁,处于人生观形成重要阶段。由于缺乏明辨是非能力发生违法犯罪行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要贯彻教育方针,教育是主要目的,把教育与刑罚有机结合,才能使失足少年认罪伏法。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刑诉法办案。法律援助是政府维护社会正义,使个人得到国家法律帮助的法律制度。未成年人由于经济条件差异等因素不同于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应以教育挽救为主。刑法规定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法院应保护未成年人获得辩护,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律师提供辩护。提供法律援助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效遏制未成年人犯罪是社会的责任,应全社会齐抓共管才能奏效。

刑法规定进行刑事诉讼有关司法机关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要以法律为准绳,是公民法律平等的体现。针对未成年人年龄特征,综合案件应区别对待。最高法出台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明确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起诉等问题,最高法审判委员会通过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对审理未成年人犯罪进行特殊规定。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中要注重强化庭审功能,惩教结合是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基本原则。要贯彻不公开审理案件重要原则,刑法规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限定参加庭审人员范围,审理案件无关法院工作人员不得旁听。

结语

本文从未成年人刑法裁量意义分析入手,总结未成年人犯罪特点,提出未成年人犯罪法律政策适用措施。反思现代刑法理念中未成年人刑罚裁量理念,对未成年人犯罪罪行进行分类,指导司法程序科学完成未成年人犯罪再社会化。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要全面分析,通过理论与实践结合探讨未成年人教育新方法,坚持惩教结合与教育为主的原则,坚持办案与综合治理工作结合,坚持立足教育为本,使青少年成为国家未来栋梁。

参考文献

[1]姜秀花,李线玲.中国防治对未成年人性暴力的进展和挑战[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21,33(01):20-25.

[2]赵艳霞,张明慧.未成年人犯罪“过度保护”问题研究[J].华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19(04):14-17.

[3]杨剑聪.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法律政策的适用探究[J].法制博览,2017(08):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