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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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分析

摘要:随着我国人口增加以及生活水平的提高,粮食产业需求量不断增加,为保证粮食的供应量,必须通过土地整治来增加耕地面积或者改善耕地质量。然而,国内外相关研究及实践表明,开展土地整治活动会改变当地内部环境和土地状况,致使土壤沙化、水土流失、生物链紊乱等,对区域自然环境及生态系统产生消极作用。土地整治不仅关乎农村经济发展,也关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粮食安全。

关键词:土地整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分析

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土地整治是改变农村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实现农业产业化集聚化发展、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手段。我国土地整治已由增加耕地面积、提高粮食产量的传统整治模式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转型,但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严重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脚步。土地整治应彻底转变模式和观念,由传统土地整治模式向生态土地整治模式转型,建立严格规范的土地整治生态评价体系,实现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

1土地整治项目的现状

1.1公众对土地整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据了解,土地整治项目工作主要在偏远乡村开展,大多村民对土地整治项目的政策不了解或者不重视,致使土地整治工作很难开展。比如,在项目进行当中,需要对村民旧宅拆迁、耕地占用时,当地村民不重视、不关心、不理会、不配合相关政策,使土地整治工作无法开展或达不到预期整治效果。除了村民不配合外,当地政府对相关政策也不够重视,这也给土地整治工作开展造成了很大困扰。

1.2对土地整治项目认识不足

1)一些村民只看重当前利益,对政府部门提出一些不合理要求,致使政府部门无法正常开展项目工作;2)部分政府部门只看重整治后的经济效果,而忽视了整治过程中的质量和后期的环境保护,使项目地块及周边环境污染严重;3)在整治过程中,工作时的核心目标把握不准,相应过程的实施机制不够完善。很多人认为土地整治就是一项简单的工作,没有认识到土地整治项目的重要性,在土地整治过程中只是为了应付验收,或者是因受到当地地理环境的影响就随意整治。

1.3生态因素

土地整治项目一般在偏远的丘陵地带,在整治过程中从不同程度上都会对原有地貌及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如有的地区开展土地整治时,对田间的道路、沟、渠大量铺筑水泥,追求混凝土和高品位的设计,这种做法既增加了投资,又影响了生态环境。有的地区在整理农地时,为了通行方便,将原有的沟渠截弯取直,水利与结构的设计也都以水流的顺畅和提高输水排水功能为主要要求。这些做法都缺少对生态栖息环境的考虑,是缺乏生态观、忽视生态平衡的表现。

2土地整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分析

2.1规划控制指标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生态规划其实是生态资源优质化、生活空间环保化、农业生产生态化和产业发展绿色化的过程。在生态资源方面,以往土地整治规划多关注林地、水域湿地的数量控制指标,如森林覆盖率、水面积率等,对生态资源的布局合理性和生态质量考虑较少。其实,林地景观连接度、水系沟通性等指标对生态资源优化更具有指导意义,生物多样性、水质、碳排放吸收量等指标则能反映生态资源的质量。在生活空间方面,除了常见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人均绿地率、生活污水纳管率、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水平等数量指标以外,应增加清洁能源普及率、环保建筑占比等质量指标。在农业生产空间方面,有农田集中连片程度、农田防护面积比例等常规数量结构指标,但对于农田生产模式和农田生态系统的控制要求缺乏关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配套率、农田轮间套种面积比例、农田区域生境多样性等指标更能反映农业生产的生态化程度。此外,从资源利用效率和功能复合的角度看,对农渔复合、农林复合用地也应给予更多的考虑。在产业空间方面,应增加生产废弃物循环利用率、绿色经济产值比重等指标,以引导乡村产业绿色化。

2.2生态用地空间布局优化

1.规划控制线法。当前我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从功能上将国土空间划分为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和城镇空间三大空间(简称“三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简称“三线”)等空间管控边界,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和促进可持续发展。“三区三线”的划定是自然资源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基础,是生态用地空间布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其中生态保护红线内是最具有保护价值的生态空间,必须优先保障、重点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石,必须严格管控。生态用地的布局必须考虑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资源保护,对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内的土地应尽可能地避让,避免不必要的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此外,规划道路红线、河道蓝线、水源保护区控制线等专项规划控制线,也是生态用地布局中需要统筹考虑的因素。

2.空间置换法。空间置换法是在现状土地利用状态总体保持不变情况下,将现状建设用地、园地、其他农用地等非生态用地置换为耕地、林地、草地和湿地水域等生态用地的方法。采用空间置换法进行生态用地布局不受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限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但是由于缺乏系统性的规划布局,其合理性也很大程度受限于被置换的空间位置与周边要素的关系。

3.土地生态适宜性评价法。土地生态适宜性评价是从生态保护和土地可持续利用的角度对不同土地利用方式的适宜度进行定量分析。目前土地生态适宜性评价已经广泛应用于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大多采用反规划理论和最小累积阻力模型进行研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中,生态用地布局其实是景观格局优化的过程,既要把握好刚性管控,又要调配好土地利用与生态系统关系,既要保证布局的合理性,也要保证可操作性,同时需要特别注重生态保护红线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的衔接与落实。

2.3建立完善的设计体系

土地整治应树立生态设计理念,对整治区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以保护生物多样性为核心,找准土地整治与生态保护的平衡点,采用低碳、绿色、生态的设计方案,加强对生物栖息环境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如混凝土硬化道路改为泥结碎石道路,混凝土硬化沟渠改为菱形框架植草沟渠,并设置生物栖息地和逃生通道,将小池塘由掩埋改为渍水净化池,将单一植被绿化改为复合植被绿化,充分发挥土地整治设计的生态导向作用,改善土壤环境,促进有益生物繁衍生息,减少环境污染,实现人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实现生态平衡与农业发展的双赢。

2.4构建完善的评价机制

从土地整治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入手,构建生态环境评价机制,通过对整治区生态环境的有效评估,结合当地实际发展需求,树立符合区域环境保护的整治目标,制订完善的土地整治设计、施工方案,在保证土地整治可持续性发展的基础上,实现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全方位保护,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达到提高产量、改善条件、保护生态,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结束语

为能够真正实现土地整治,提升土地效益、改善生态环境,一方面,国家必须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加大整治力度,使群众积极参与配合政府工作;另一方面,必须开发新的技术,采用新的整治模式来满足社会发展潮流。实现土地整治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双丰收,实现土地整治与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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