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改革的新形势下执法工作的探索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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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察改革的新形势下执法工作的探索

庄敏

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 江苏省常州市 213001

摘要:随着我国科技的发展,不同省份的地群环境被扣上了不文明的帽子,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环保部门工作任务量急剧增长。环境督察是环保部门的具体执法系统,也是对环保政策进行现场落实以到达保护环境的目的。十九大以来,环保部门无时无刻不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的“生态文明”理念,多维度改善环境质量,践行会议精神。鉴于此,本文对环境监察改革的新形势下的执法工作展开论述,希望有参考价值。

关键词:环境监察;新形势;执法工作

引言

环境监察与环境管理不同,是一种在环境现场进行督查的执法活动,主要负责环境的日常督查、现场管理、环境监督与处理[1]。环境监察也可以理解为环境保护执法行为的特定措施,也是环保具体化操作的微观行为。环境监察在改革新形势下,是环保部门统一实施监督管理的主要工作途径,也是强化执法的途径之一,是中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驱动下实施环境监督管理的主要方针。接下来笔者重点分析改革形势下环境监察的执法要点,进一步提出环境监察执法的有效措施。

  1. 环境监察改革的新形势下执法要点

首先,环境监察改革新形势下执法工作最为重要的一方面就是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环境的监督与管理中来。对于工业区污染源较严重的企业进行公开,将环境保护信息提供给相关平台,由人民群众对该企业排污情况进行监督;此外,还应建设信息反馈平台,如完善12369信访系统,可以不受时间空间限制对于企业存在违背环保信息的业务展开投诉,确保24小时有人接受群众来信,及时回复网络上的投诉信息。对于举报群众可建设有偿奖励机制,提高群众监督与管理积极性。

环境监察在落实环保政策的同时,还应将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内容落实到工作的执行力上,根据地理情况与当地的环境问题制定针对性的工作计划,保证工作的在实施的过程中有制度参考,有法律制约,明确工作目标,确保制度实施能获取预期计划,达到环境保护与优化效果,进一步促进环境监察工作在新形势下得到全面发展。同时,在环境监察工作中,力求实现质量与数量共同发展。例如,为提升各地的环境监察工作效率,可以完善部门内部的监控体系,或相互监督工作、或建设在线检测系统、或建设应急指挥部,应对各项突发问题。总之,环境监察工作可以根据执行需求变通,根据不同地理条件落实环保工作。

环境保护还应对污染源现场进行监察与管控,对于污染渠道定期监察,根据企业环保信息选取监察方式,或取样检查、或抽查、暗查等,总之要保证企业的运行的过程中符合环境保护理念,并且执行环保政策,将污染源降到最低。此外,还应在污染源处安装在线检测装置,实时掌握企业排污情况,检测大气层、工业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值,一旦超标,及时采取治理方针。

监察部门应对新建项目的环境进行监督,同时还应根据地势情况严格控制气体、固体等污染源的排放。按照企业的环保信息以及地群环保策略建设新型环境监察项目,充分发挥科学生产,实行减污增量的环保标准。欲实现减污增量,必须做好新建项目的督查工作;欲在改革的新形势下实现环境保护,就应首先解决当地环境历史遗留问题。同时,对于新建项目应多重检测,严格把关,避免因操作不当造成新型环境问题。次外,还应权衡审批与监督的关系,摒弃传统的重审批、轻监督现象。在完成前期检测之后,在新建项目启动的时候,还应及时做好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环境污染防控治理举措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在工程进行的过程中,环境监察应在现场对于环境问题及时收集,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解决方案。对于未按照计划实施的项目应及时责令整改或停止建设,避免出现项目错报、漏报的情况。

对固定期限的项目的环境进行重点监察,排污被要求限期治理足以证明环境污染已经达到极其严重的地步,必须在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内控制污染源。此类项目是环境监察部门应重视的问题,需要定期对排污单位的排污工作进行监督。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2],加强生态环境的治理和管控,即天然环境,如风景区、名胜古迹、野生动物保护区、大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对于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环保部门应加大管理力度,如畜牧区、林业区、矿山区等,或者禁止乱砍滥伐森林区、禁止放牧区,应划出监察区域,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与监管机制。

  1. 提高新形势下环境监察执法的有效策略

  1. 明确职责,加强环境监察机构建设

生态环境部门对于环境监察与保护工作早已明确规定,环境监察就是“三查、二调、一移送”。三查就是监督检查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情况、污染源限期治理执行情况、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二调就是调查污染纠纷、调查污染事故并参与处理;一移送就是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案件依照法律程序移交至公安部门,并且对于企业或者负责人进行相关责罚。基于环境监察改革的新形势下,应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相关要求,对于内部工作进行定责,定岗定人,明确个人责任制,在制度上赋予现场环境负责人的依法处理权,监督权、行政处罚权、执行权等,加强环境监察人员的执法意识

[3]

  1. 各省、市、区域应规范环境监察建设

新形势下,规范化环境监察建设是当前各省、市、区域环保部门依法执行工作的主要环节,也是贯穿整个环境保护工作与执法过程的始末。因此应将重点面向执法范围、执行操作步骤及程序、执法公文与文书、管理行为规范化、公正廉明、执法公平、公开等,实现问题统一管理,形象统一,执法程序规范化,执法行为公开化,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办事。此外,在一系列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应公开监察员的工作程序以及规定的工作制度,公开工作人员身份,赋予举报电话,由当地群众对执法人员的举动进行监督,力求规范建设环境监察机制。

  1. 推崇优秀人员进入环境监察队伍

环境监察部门应对于人才的引进严格把关,选择一些思想觉悟高、业务能力强、政治面貌先进工作者进入监察部门,完善环境保护执行队伍。此外,还应根据环境监察任务的需求建设人员流动机制,对于危害环境的资源坚决说“不”,严格把关进口、出口,为环境增加一道保护屏障[4]。同时,对监察人员应岗前培训,提升环保工作的文化软实力。监察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在环境监察工作上力求勤政为民,做好群众工作,为群众解决一系列问题;在业务方面,监察人员应熟知法律、明确政策、了解艺术、懂得公益,还应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并且具有临危不乱的优良品质;在政治作风上,要公正廉明,讲文明、树新风、讲程序。通过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将环境监察队伍打造成一支专业技术过硬、业务精通、公正廉明的环境保护铁的队伍。

  1. 政府与环保部门协作实现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

各省市、区域政府应全力辅助环保部门工作,按照生态环境的发展规划对环境监察部门提出现代化标准建设要求,改善环境监察办公条件,按照新时代发展的需求,为其配备专业防护车辆、先进的通讯设备、储存气体或固体等取证设备、现场检测仪器等,通过物质文化加强环境监察现场执法能力,解决新形势下现场执法的一系列问题。

  1. 结束语

综上所述,环保部门在新时代建设中应加大管理力度,落实绿色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指导方针。对现场监察人员定期培训,提升团队工作素质,时刻保持良好的形象与精神面貌,环保部门也应采取相关措施促进其他部门的发展,辅助环境监察工作,多方面共同努力,落实环保政策。

参考文献

[1] 王鹏, 叶辰. 新时期关于强化基层环境监察执法能力的探索[J].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14, 000(009):270-270.

[2] 邢淑晶. 关于新形势下环境监察的执法效能提升途径[J]. 卷宗, 2019, 009(011):295.

[3] 陈斌, 戚玉华. 浅谈新形势下环境监察执法工作[J]. 时代报告月刊, 2012(8):275.

[4] 代建峰. 新时期基层环境监察执法理念转变的思考[J]. 法制博览, 2019(19):209-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