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力量参与专门学校建设的南昌实践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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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力量参与专门学校建设的南昌实践

黄敏 a,b ,陈 涛 b

a南昌市 阳光学校,江西 南昌 330106; b.南昌大学理学院,江西 南昌 330031

摘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负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中共南昌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实施意见》(洪民字〔2020〕71号)相关文件精神,这些要求为健全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机制,发挥社会组织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为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释放了空间。社会力量自身的特点也决定了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特色与优势,南昌市阳光学校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专门学校建设)方面进行了丰富的实践,取得了良好成效。
关键词:社会力量;学校;南昌; 实践

一、学校建设的基本情况

2013年,我市频发车辆被砸事件,群众反应强烈。经公安机关调查,作案者多为14-16岁的未成年人,这些孩子因“家庭管不住、学校管不了、刑法够不着”,公安机关只能一边抓一边放。聚焦有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教育矫治问题,从根源入手,建立专门学校势在必行。

南昌市阳光学校,前身是2007年创办的南昌鸿杰少年学校。2014年1月市委政法委、团市委、市教育局在南昌鸿杰少年学校的基础上挂牌成立南昌市阳光学校,专门开展12到18周岁有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教育矫治工作。
2015年7月,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等10家单位联合下发了《南昌市有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送阳光学校教育矫治工作实施办法》(洪综治委预青组发〔2015〕2号),对阳光学校送教流程进行细化,从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全力保障,落实了每名学生每年24000元的教学经费补贴。2016年又下发了补充通知,对在校学生落实了每名学生每年7200元的生活经费、伙食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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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363043)。

作者简介:黄敏(1985—),女,硕士生。*通讯作者:陈涛(1963—),男,教授,博士, E-mail:504098603@qq.com。



2017年8月开始,为进一步提升教育矫治成效,市委政法委、团市委等组成专项工作组,进驻学校指导开展提升打造工作,并出台了《南昌市人民政府办

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有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教育矫治工作的通知》(洪府厅发

〔2018〕156号),加大了对学校建设的组织保障、制度保障、经费保障力度。根据文件精神,学校于2018年7月正式与团市委签订合作协议,停止对外招生,只接收南昌市行政执法机关送入的12-18周岁的有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市财政按照给予大力保障,使“民办公助”的办学模式不断完善,学校运转有动力、有活力。

二、学校教育的经验做法

1.学校实行个性化教育策略:新生入学就会由教育、心理专家对学生从心理、行为、学习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试,针对学生的不同情况,分析学生不良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并制定个性化的成长方案,实行“一人一策”。行为矫治方面,阳光学校实行封闭式准军事化管理,帮助学校尽快脱离社会的不良影响。学校制定了军事体能考核细则和日常行为表现考核细则,帮助学生养成严谨生活作风和良好的生活习惯。法治教育方面,协调了公、检、法、司等部门干警、法官、律师等法律专家组成法治教育团队,每周一次通过开展法治教育讲座、观看普法宣传电影、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让在校学生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心理疏导方面,学校设有心理询咨询室、心理拓展基地,通过心理沟通,心理授课,在心理拓展基地训练进行心理素质提升拓展,不断提高了学生的心理素质。技能教育方面,针对部分年满15周岁,辍学已久,无心上学的学生,学校实行职业技能教育,通过开展厨师技能培训等方式,拓展其就业渠道,促进其成长成才。自开办至今,厨师班累计培训学生132名,其中毕业后酒店餐馆工作就有70余名。

2.学校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陪伴、毕业后跟踪回访策略:阳光学校实行带班教师、教官与学生同吃、同住、同训练、同学习、同劳动,同娱乐的24小时跟班管理制度。

三、学校办学的社会效应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六年的教育矫治工作实践,南昌市阳光学校逐步形成了明确的办学方针、规范的保障模式、完善的办学体系、自觉的社会担当。阳光学校已成为全市乃至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亮点和品牌。

是教育矫治转化率。自2015年至今,学校累计接收由公安移送学生900余人。学校通过回访后统计,2015年教育矫治好转率93.5%,2016年教育矫治好转率97.3%,2017年教育矫治好转率98.2%,2018年教育矫治好转率95.4%,2019年教育矫治好转率91.03%,2020年教育矫治好转率93.8%,每年矫正效果均达90%以上。

是社会治安案发率。据公安部门提供数据统计,2015年学校大规模接受新生以后,2016年南昌市砸车窗盗窃财物案件数较上年下降89%。2017年至2019年该类案件均呈现较低案发率,群众幸福满意度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是可复制,可推广的南昌经验做法。学校办学经验先后被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动态》,江西政法动态,中国青年报等刊发。截止目前,全国累计有20个地方政府部门组织考察团来校考察调研,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专门学校建设南昌经验做法。

四、学校发展面临的困境

当前阳光学校建设面临的实际困难:

是校址用地。当前学校的硬件建设与校园标准化建设、平安校园建设要求相距甚远,严重制约了学校功能的深度挖掘和拓展。

是关于协议年限。2018年7月,团市委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与专门学校签订了三年的合作协议。协议时间过短,感觉各方面不是很稳定,为确保学校办学主体,师资队伍的整体稳定,协议续签的时间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

是关于经费标准。根据现有的经费标准难以支撑学校的良好运转。

五、推动阳光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是针对校址用地建议推动阳光学校新校区建设,专门用地,促使专门学校保持在全省重点青少年教育矫治的领先地位。。

是针对协议年限。目前专门学校签订的合作协议期限为三年,由于合同期限较短,投资者对加大阳光学校投入存在顾虑,这不利于阳光学校健康持续发展,建议在签署新的合作协议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适当延长协议时间。

是针对经费标准。为保障阳光学校经费运转正常,由市委政法委、团委、财政、教育等部门组成专门调研组进行调研,参照外地做法,可参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每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长8.6%的幅度,阳光学校经费补贴标准每年较上年每年增长8.6%,确保学校经费运转正常。

六、学校办学的发展方向

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教育相结合的培养模式。针对有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在完成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把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结合起来,探索实施1+X证书制度,深化职业培养模式,畅通学生成长通道,拓展就业本领,为有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教育培养实现新的探索。

阳光学校作为南昌市有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群体教育矫治的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做大做强做优大南昌都市圈、打造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南昌样板”发挥积极作用,下一步我们将多做有益探索和实践,把学校建设得更加规范,更富有成效,真正成为我市重点青少年服务管理、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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