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协同治理背景下的乡村治理研究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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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协同治理背景下的乡村治理研究分析

沈涛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湘潭 411101 )

摘要:在我国党中央国务院密切关注之下,我国农村地区的基层治理也开始了一个协同治理的新时期。在全社会共同努力的巨大背景下,促进了社会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和管理能力发展,在当今这个阶段,充分发挥政府的功能、农民、村庄居民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使得公民社会已经变得特别重要。本文从协同治理相关理论出发,分析了我国农村基层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针对性的提出了协同治理背景下我国乡村治理办法。

关键词:协同治理;农村基层治理;多元主体


引言:中国的基层治理本身也就是国家政治的“稳定器”。近年来,推动国家治理制度体系及其治理能力建设现代化的各种治理方式和主张,越来越多地受到了党和国家的重视。当前,农村地区的基层治理逐步迈向了一个多主体、协同治理的新时期。在不断地学习并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基础上,建立了一种全面的基层协同治理管控体系,以有效解决各个多方治理主体之间可能发生的各种矛盾。

一、协同治理相关理论介绍

(一)协同治理理论

协同性的治理体制就是在国家相关的法律和政策规范下,以地方人民政府虛其为主导,为了实现其公共利益而自身的目标,通过与非政府、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或者组织,以及一般民众进行广泛的合作、平等协商和共同执行各种活动的一种治理制度。随着社会的多元化而快速发展,多元主体在我国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显示出独特的意义和价值,为我国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立身建言献策。协同治理是指在解决这一问题的过程中,尽力地追求以最低的成本来实现自己的最终目标,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同时能够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表达自己的利益和诉求,提高企业、个人及其它社会团体的责任心。

(二)农村基层治理理论

所谓的农村基层治理就是指地方人民政府或农村的基层组织,通过各种社会团体和组织之间进行的沟通协商和群众共治,为了满足当地和农村居民的需要,管理好本地的乡镇和农村生活服务。对于农村地区基层治理所需要特别强调的问题就是,如何有效治理和处置发生在农村地区的基层所有可能发生的各种公共事务,为了服务于农村地区的广大群众和人民群众所需要提供更多的公共资源和材料,在其中需要管理好这些农村事务时就应该更加注重社会各个多元主体之间的协同和合作,治理的主体要求更加多元化,而不是单纯地强调社会和政府的支配权力和地位。

二、我国农村基层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我国农村基层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1、村两委关系不融洽,妨碍村务工作

目前我国农村村委会和村党支部在组织建设中仍然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主要是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表现:第一,有的是村党支部并没有给予这项工作的支持。目前,村支部的权威和地位已经得到了延续,村支部在村内的政治和经济活动上大包小揽,限制了村落理事会,不能继续维护村落理事会的正常运行。第二,有的村落管理者党支部过于软弱和强势,不愿意听从村落管理者党支部。村落理事会本身就是一个属于村民集体自治的组织,村落理事会的领导者及其全体人员由当地村民群众进行投票表决后选举产生,往往都是在村内一个具有特殊声誉和威望的,实力强大、社会影响力大的一个家庭,凭借此点村委会很难错误认为他们本身就应该掌控一切的大权,不经过村支部的同意,全权负责处理村内的事务。第三,有的是村两委党员和领导班子干部没有团结,各持己见。村民党组织一般划分成两派,党员组织的色彩很浓郁,彼此不相信,在实践和管理中都会产生不良影响。

2、权力监督机制不健全

权力本身就是一把巨大的双刃剑,既可以造福人民,也可以给人们带来威胁,关键是要看到权力的运行规范性。目前,我国的乡镇政府在行使权力上过于集中。由于当地农村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机制不健全,农村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在职务上被滥用时有发生。行政主管权力监督包括两种:行政主管体制内的监督与行政主管体制外的监督。从制度内监督的角度来看,乡镇政府对权力运转的监管力度并不足,甚至还处于没有监督的状态。从这个制度外来看,虽然明确规定了国家人民对地方政府的行使和监督权,但由于相关规章制度的严重缺失,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封闭局面下,农村社会中的人民、社会群众和舆论都无法对乡镇进行有效地制约和监督。缺乏有效的内外部监管机制必然会导致乡镇行政权力膨胀,乡镇政府越权、滥用职责损害人民利益的行为很难形成有效问责机制。权力已经变成了一部分领导干部敛财的工具,引起人民对乡镇政府的不满,政府权力失去合法性基础,乡镇政府对乡村的治理失去支持而困难重重。

3、乡镇政府职能异化和信任危机

乡镇政府工作就是沟通国家意志、农民意愿的主渠道和平台。乡镇政府功能的实施与其行使,将会直接影响到整个农村社会治理工作的最终结果。随着对于简化行政、分权、转换政府功能等一系列新型行政制度改革的深入和推进,我国的乡镇政府基本上已经具备了现代化政府的组织形式。然而,从对于乡镇实际管理情况来看,我国的乡镇政府仍存在着严重缺陷,主要表现为对于乡镇政府功能的异化和合法性危机。乡镇政府最为重要的功能就是执行其所管辖区域内的国家政策及其履行的公共服务功能。在严重的乡镇财产和债务危机的影响下,我国乡镇政府面临着严重的生存困境。由于生存困境和制度性缺陷的双重影响,乡镇政府的职能发生目标代替,自立性目标代替公共性目标,乡镇政府向上选择性贯彻和执行有利于自己的政策。

(二)我国农村基层治理中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

1、乡镇政府职能定位不清以及消极不作为

地方乡镇政府对于职能定位认识模糊。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公共事务的转型和沉沦,中央政府不断简化行政管理,下放权力,最终直接到达地方乡镇政府,形成了乡镇政府的双重角色和定位。在乡镇政府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往往严重损害地区和国家的整体社会利益,只关心当地人民的切身利益,形成适合应对和实施的优越性政策,片面跟踪讲政绩,搞形式主义。财政分配制度减少了乡镇政府可以配置的财政资源,难以满足合理需求,导致乡镇政府执行力不足。

2、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薄弱

基层党员干部群众服务队伍的综合素质仍有一些地方亟待提高和加强,而且由于基层干部忽视理论学习,一些基层党员领导干部仍然运用老式办法去处理新发现的问题,任务繁重、效能低、成效差。作风和组织建设中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在不充分地了解具体现场实情的条件下,流于表面,照搬一些套路,难以处理和解决现场实际存在的问题。基层干部业绩考核制度亟待健全。

3、协同共治平台建设不足

协同共治的平台简单,难以完全满足群众的需求。协同共治的平台可以起到很好地带动和引领的作用,农村地区基层合理的社会主体群众要想真正地发挥其协同效应,就必须需要这样一个平台,将各方的力量凝聚在一起,打通了各方之间的交流途径和渠道,实现了各方之间的对话和交流毫不妨碍,真正地顾及了各方的利益。当前我国大部分乡镇基层在协同共治平台的研究和探索中还是处于初始时期,有许多地方是值得认可和肯定的,同时也有许多路程还在继续走。

三、协同治理背景下的乡村治理办法

(一)加快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

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要实现乡村社会协同治理和构建整体政府的目标,必须加快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在乡村治理的新时期,由于乡村公共事务管理的日益复杂化、各方利益协调难度的加大,加之还要承担繁重的上级经济指标和地区公共服务,政府自身难独立承担起乡村治理的重担。因此,乡镇政府应该把握乡村发展的趋势和任务,明确自身职能和角色的定位,将服务型政府理念贯彻到基层治理中,使这一理念真正貫彻落实。实现有效的公共服务,需要打破来自上级的压力机制,充分发挥基层政府的积极性,提高自主性。乡镇政府应该通过减政放权,机构改革等方式实现自身职能的转变,减少乡村微观层面具体事务的活动,采取多元经营的方式发展农村多元集体经济实现集约化管理,积极促进农村现存经济模式转型升级,通过授权的方式引导公民、团体及社会组织参与具体事务的管理,减控政府公共行政的负担,提高办事的效率,让乡镇政府有更多精力和资金投入到区域内宏观层面的规划与发展中去,从而形成了乡村社会协同共治的整合力。建立健全的财政管理制度,缓解了财政的压力,给予了更多的财政支撑,可以更好地完成和实现基层治理服务现代化的建设目标,提升了基层治理服务的质量。在进行专项资金拨付的同时要加大对专项资金进行监控,防止各类专项资金被不法行为所侵占。

(二)完善基层村民自治制度

实现村民向公民身份转化,培育现代公民的精神成为乡村管理主体,进入农村管理舞台与政府平等对话及理性协商的基础。长期以来,在中国民族传统的官本位主义思想影响下,我国农村地区民众的臣民意识和奴性主义意识相对较强,造成了对公共事务的漠不关也;随着我国基层村民的自治发展基层民主政治的深入和发展,民众的参与热情和意识都有所提高改观,然而,由于基层村民的自治政策中的诸多缺陷和弊端,村民的民主政治参与始终止于选举形式,村民并没有在村民自治的实践中养成参与乡村治理所需要的技能及精神。因此,应该不断完善基层村民自治制度,通过村民自治的平台加强对村民的民主教育,帮助公民学会参与乡村治理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育村民的现代公民精神,助其学会在参与中理性沟通、平等协商,解决其在治理中的知识和精神贫乏,让其成为合格的乡村治理主体,为实现政府、公民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协同共治奠定基础。

(三)建设多元共治平台,拓展多方参与渠道

为了更好地处理村务,顾及群众多方利益,要积极地组织建立健全的村民议事委员会。为公平地充分体现村民多方利益均衡的特点,要积极引领全社会各界力量在实际工作中对于村务工作做出正确的判断与决策。其次就是应该努力构筑更加民主和监管的平台。为了更好地使得这个民主和监督的平台能够充分地发挥自身的作用,应以广大群众的整体满意度作为其考核评价的标准,定期对治理责任主体履职程度进行检查。如果在工程中发现有些村民不感到满意,不适当解决问题的规定,要及时停止其行为,并对之做出相应的处罚。最后应该加快构建新媒体资讯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借助于政务和新媒体,使得农村居民都可以通过微信等手段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推动了农村地区基层治理的创新,实现真正的“互联”。

结束语:乡村治理的变革成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关键,也关系着中国乡村的稳定和发展。因此,变革现有的“乡政村治”模式,改变政府作为乡村公共事务治理的单一主体的格局,逐步构建一个由政府主导,农民和乡村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治理模式成为乡村治理变革现实选择。而协同治理理论正是强调在政府主导下,公民和社会组织参与到公共事务治理和公共决策的过程中去,在多元主体之间通过理性的协商和互动合作的方式来形成一个治理的合力,在治理中达到更好的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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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范琳琳. 协同治理理论视角下乡村治理问题研究[D].辽宁大学,2014.


课题信息:湘潭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立项课题

课题名称:新时代背景下乡村“协同共治”模式探究

——以湘潭市经开区响水乡冯家村美丽屋场建设为例

课题编号:2021YB09


作者简介:沈涛,1983-12 女 籍贯:湖南韶山 学历: 研究生 职称:讲师 研究方向:城乡规划教学设计 邮编:411101 单位: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