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审查事务部 北京市 100055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也逐步增强。商标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凝聚了商标所有权人的智力劳动成果,同时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并受法律保护。
在商标的审查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含有地名的商标。那么含有地名的商标依据什么法律条款进行审查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3修正)第十条第二款做出了说明: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 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本文将从普通商标的审查角度,分别以含有我国地名、外国地名两个方面来分析说明。
当商标图样中含有我国地名时,又视地名是否为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分为两种情形。
、当商标图样中含有我国县级以下行政区划地名时,如村名、乡镇名等,不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禁注的情形。但若相应地域本身以生产某种商品或提供某种服务闻名,仍要结合申请使用的商品与服务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误认情形。
(二)、当商标图样中含有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时,通常不得作为商标。例如: 商标。该商标图样中含有“烟台”,“烟台”是山东省烟台市的名称,属于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且“烟台美酒”整体未形成强于地名的其他含义,因此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禁注的情形 ,在审查阶段以该标志中含有“烟台”,为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为由,予以驳回。
但是在商标审查中,也存在例外情形。即使商标图样中含有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也不以属于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为由驳回。下面简要分析其中三种例外情形。
商标图样中含有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并且该含义强于地名含义的情形。例如: 商标。黄山是我国著名风景名胜区,位于安徽省黄山市境内,1990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名录》。由于黄山具有其他含义,并且该含义明显强于地名含义。因此,在审查阶段不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驳回。
商标由地名和其他文字构成,而在整体上具有强于地名含义的其他含义。例如: 商标。虽然该商标图样中含有“杭州”地名,但杭州湾确有其地,位于浙江省东北部,既是海湾也是钱塘江的入海口。因“杭州湾”整体上具有其他含义,且该含义强于杭州的地名含义。因此,在审查阶段不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驳回。
商标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的简称组成,且不会使公众发生商品产地等特点误认的情形。对于是否会构成产地等特点误认,需要根据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进行判断。第一种情形:不会产生误认的。例如: 商标,指定使用在第9类集成电路、电开关等商品上。该商标由四川省和重庆市简称组成,但是用在该申请商品上,不会使公众对商品的产地产生误认,因此,在审查阶段准予初步审定。第二情形:会产生误认的。例如: ,指定使用在第39类旅游安排上。“川藏”为四川省和西藏自治区的简称组合,使用在旅游安排上,容易使公众对服务的内容等特点发生误认。
二、当商标图样中含有外国地名时,根据该地名是否属于公众知晓,可分为两种情形。
(一)、当商标图样中含有非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时,不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禁注的情形。例如: 商标。经查,“桑德兰”是英格兰东北部泰因威尔的城市之一,为非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禁注的情形。但若相应地域本身以生产某种商品或提供某种服务闻名,仍要结合申请使用的商品与服务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误认情形。
(二)、当商标图样中含有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时,通常不得作为商标。例如: 商标。LONDON(伦敦)是英国首都,同时也是英国的政治、经济、文化、金融中心,为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因此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禁注的情形,在审查阶段,以“LONDON”为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为由,予以驳回。
但是,在商标审查中,也存在例外情形:商标由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和其他文字组成,整体具有其他含义,且使用在指定商品上,不会使公众对商品的产地等特点产生误认的除外。例如: 商标。该商标图样中虽然含有“LONDON”,但是“LONDON FOG”(伦敦雾)是一种自然现象,整体已具有其他含义,且不会使公众产生误认。因此,在审查阶段,可以正常审查,不以含有公众知晓外国地名驳回。
三、已经注册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为保护商标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现行法不追溯该法生效前已经注册的含有上述地名的普通商标。例如:在“清凉油”上已注册的 商标;在“电视剧”上已注册的 商标。
综上所述,在遇到含有地名的普通商标时,审查员首先要确定该地名是否为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然后根据地名所属情形、商品或者服务进行分析辨别。最后根据综合情况做出审查结论。本文通过对法律条款以及相应商标案例进行分析,希望能够为申请人申请该类商标有所帮助,提高申请商标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