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与乡村社会治理的重塑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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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与乡村社会治理的重塑

袁永彪

资兴市民政局

摘要:精准脱贫是决胜全面小康阶段必须打赢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也是当前研究乡村治理的重要时代背景。在大量文献的收集与梳理下,可以发现,精准扶贫与乡村治理紧密相连,乡村精英、政府等多元治理主体应协作共同解决“空心化”、“原子化”、“内卷化”等乡村治理问题。通过党建引领、乡土重建、社会资本培育、“去内卷化”等方式可以促进乡村善治。

关键词:精准扶贫;乡村治理;治理主体;治理难点;治理路径

2013年11月3日,习近平在湖南湘西十八洞村考察时首次作出“精准扶贫”重要指示。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其薄弱环节在乡村,主战场也在乡村。因此,要打赢这场攻坚的“硬战”,实现全面小康的百年奋斗目标,基层治理是一个重要课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乡村振兴战略,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思路。在实现2020年全面脱贫任务这一目标的进程中,应牢牢抓住乡村社会治理这个重点,优化基层扶贫治理结构,构建基层治理的新格局。

1、治理与乡村治理

中国乡村治理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1998年徐勇教授首先提出“乡村治理”概念。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农业社会,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三农”问题成为社会改革的核心与重点。学者们为解决农村社会的现实问题,将治理理论与乡村社会发展进行了有机结合,徐勇借“乡村治理”概念来解释和分析中国的乡村社会,开启了我国乡村治理问题的研究。此后,学者对乡村治理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徐勇认为,乡村治理是指通过解决乡村面临的问题,实现乡村的发展和稳定。⑥ 贺雪峰认为,乡村治理是指乡村公共权力对村庄公共事务的组织、管理与调控。它的社会基础是村庄中良好秩序的维持有赖于村民之间建立起来的相互关系,以及在这种关系基础上所发展出来的行动能力。⑦ 刘晔认为,乡村治理是乡村公共权威运用乡村治理权力,处理乡村社会公共事务,借以调控与影响乡村社会。⑧ 2003年我国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⑨ 在此背景下,更多学者关注乡村治理问题。郭正林认为,所谓乡村治理,就是性质不同的各种组织,包括政府及其附属机构、村级组织、民间群体及组织,通过一定的制度机制共同把乡村公共事务管理好。⑩ 党国英认为,乡村治理是指以乡村政府为基础的国家机构和乡村其他权威机构给乡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的活动。

2、乡村治理与精准扶贫

2013年,习近平作出“精准扶贫”的指示,使“精准扶贫”成为热议的关键词,在此背景下,乡村治理与精准扶贫联系了起来,乡村治理再次成为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唐丽霞、罗江月、李小云等人指出,当前乡村治理的现状给精准扶贫的实施带来了严峻挑战。何得桂、党国英、张正芳等人基于对移民搬迁安置政策的实证分析发现,推进精准扶贫的同时要持续完善和优化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大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特别是要注重通过创新基层治理以更好地整合扶贫资源,更有效激发精准扶贫的内生动力,持续改善造成贫困的因素。只有如此,才能破解“非结构性制约”之困,更好地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高脱贫攻坚成效。

3. 乡村治理與精准扶贫的嵌入关系

精准扶贫的实施离不开有效的乡村治理,乡村治理的高效也必然会加速精准扶贫的推进。学者们对乡村治理与精准扶贫的关系进行了深入探究。张春华认为,精准扶贫是带有外部嵌入型特征的政策,它是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诉求,也是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推手。而各项扶贫政策效度是检验和衡量乡村治理现代化、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指标。

3.1推动农村民主选举工作有序开展

提高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最重要的是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尤其是要注重加强党组织、村组织和村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是带领群众贯彻党的执政方针,落实党的任务政策的基础,村组织和村干部是农村基层社会管理的实施者和引领者。实践证明,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进程中,村民能否致富的关键在于有否工作能力较强的村干部队伍。因此,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必须加强推动农村民主选举工作有序开展,将村干部选举放在重要位置。为此,一方面需要明确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选任条件,选举流程,从制度层面确保选举出有知识、有技能、能够胜任农村基层治理工作的村干部;另一方面需确定村干部选任对象,建立相关的物质、精神激励机制,切实避免出现能人不愿干,庸人不会干,恶人抢着干的问题。

3.2着力加强村委会建设

从精准扶贫的视角来看,漠视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和村委会建设是阻碍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着力加强村委会建设,想法设法提高村干部基层治理能力。首先要增强村民对于民主政治和基层社会的正确认识,增强其行使自治权的意识;其次要加强对村干部任前、任中的培训,增强其政治素养和管理服务意识,使其不仅想干事,更能干成事,干好事;再次,转变传统的村委会工作模式,建立村代会,形成村干部带头,村委会执行,村代会决定的全新工作流程,彻底贯彻实行“由民做主”的工作模式。

3.3加强民主监督,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针对当前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必须加强民主监督,一方面要制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相关的各类规范性文件,要求村干部对于群众关注的财务、资产、项目建设等事项公开透明,及时对群众的质询、诉求等给予回应处理;另一方面,树立村干部和村民的法律意识,要求村干部依法治理,依规治理,村民相信法律,依法维权。

总而言之,精准扶贫是国家当前重点工作,基于精准扶贫视角,在广大农村地区必须积极加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提升农村基础社会治理水平。而精准扶贫工作本身也关系到贫困人群的切身利益,必然涉及到利益的纠纷和冲突问题,如果沟通协商方式无法发挥有效作用则需要重点加强民主监督,以各类强制性措施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综合来看,这些措施都是现代协商思维指导下的有效治理方式,一方面给当事人和全体村民提供了合理合法的参考条件,另一方面也拓宽了农民的参与渠道,推动治理措施的常态化和制度化,不再让精准扶贫成为一项被动接受过程,而是一种主动参与过程。

3.4 预防型治理措施

预防型治理措施的核心理念在于从实践层面提供农村地区基层社会冲突治理的合理经验,并且在精准扶贫的过程中,实现资源和治理体系方面的融合和发展创新,实现在预防中治理,在治理中预防。需要注意的是,我们在资源倾斜的过程当中,需要重视预防型治理的结构和体系要求,将其作为一种动态发展的均衡状态,使得基层政府和民众在内的多元主体都能参与其中,实现资源输入情境下的发展治理统一。因此预防型治理要求基层社会治理环节当中所有参与主体需加强沟通,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避免事后治理造成的高成本和资源浪费问题。政府部门和其他管理部门需要作为推动力量,并作为行动主体对所蕴含的资源机制等要素进行综合排列,将一些程序性和技术性的方式融于其中,以稳定的可持续发展作为最终的价值目标。预防性治理与一般治理措施不同,在精准扶贫视角下的目标会更加明确,会在明确治理体系的要求之下,重视社会资源的合作。例如在农村利益格局的规划当中,如果出现资源过度集中或分配不均匀现象,就可能产生社会冲突矛盾,甚至产生一些不良社会事件。对此政府部门应该预先采取相应措施,以机制设计纾解社会矛盾,在充分了解基层农民群众诉求的前提下防止大规模矛盾产生。

4、结束语

精准扶贫政策是我国扶贫治理创新的最新成果,是助推我国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有力武器。精准扶贫的作用不仅仅是实现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脱贫致富,而且更是我国实现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实践。本文考察了精准扶贫政策对乡村社会治理的重要影响,认为精准扶贫将使得税费改革以来,乡镇一级政权在农村社会的处境得到有效改善。精准扶贫作为当下基层政府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抓手,将重塑基层政府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权威地位,增强其在地方执政和治理的合法性。精准扶贫在基层的运作对乡村社会治理产生了积极的意外性后果,基层政府权力的重返、技术化治理的下乡与乡村环境的再造,这些都将促进乡村社会治理走向现代化。

参考文献

1 李康辉;罗亚男;;精准扶贫与乡村社会治理的重塑[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804

2 金清;;基层政权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面临的困境与对策初探[J];课程教育研究;201628

3 王燕;;新媒体如何有效“嵌入”农村社会治理[J];人民论坛;201731

《科学与技术》6 湖南资兴423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