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监督检查存在的问题分析及策略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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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监督检查存在的问题分析及策略分析

保国奖 孙洁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玉树供电公司

摘要:电力企业对我国建设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是不可或缺的支柱产业。电力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关系到广大群众用电安全和电力行业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因此,为确保电力工作安全稳定,在保障电力行业从业人员人身安全的同时,电力企业必须建立一套成熟完善的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关键词:电力安全;监督检查;问题分析;策略

1 前言

社会科技和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给电力企业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以往保障供电高效稳定的监管模式已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应更加重视电力安全监督检查,将安全生产口号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以达到安全稳定供电的目的。因此,电力企业应将工作重点放在电力生产的各个环节,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进行全方位管控,提高电力安全监督检查的有效性,以促进可持续发展。

2 电力安全监督检查的现状分析

2.1缺少完善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在电力企业内部虽然针对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设置了一定的制度要求,但是长期以往并没有对这一制度进行完善,导致工作制度体系出现落后的问题。目前人们的用电需求以及用电情况已经发生了变化,电力安全隐患因素也出现了改变,当地检查工作的重点内容进行改进,才能够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符合目前电力企业发展需求。在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中缺乏内容缺失的问题,缺乏完善的考核机制以及奖惩机制,导致企业内部员工对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积极性较低,也无法对员工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责任制度的缺失导致电力企业在出现电力安全事故时,难以第一时间寻找到责任人,这对于电力企业以及用户而言都会造成一定的损失。并且电力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的落实度不够,使得制度的应用出现形式化和表面化的问题,也无法发挥制度应有的作用和效果。

2.2安全意识方面

尽管安全人员通常都是经过专业测试才能担任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仍是不可避免的出现安全人员忙于其他事件忽略本职工作的情况,繁重的事务性工作,总是会“拖累”安全人员。但不可否认的是,发生上述情况与安全人员本身安全意识不足是脱不开关系的。某些安监人员在执行工作时存有怕事、息事宁人的错误思想,不能严格遵守监督检查的原则开展工作,无法充分展现安监工作的教育警示作用。不仅如此,还存有安监人员自身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尽管安监人员经过了专业测试,但是在后续工作中不会继续提升、完善自己,导致出现了知识库与现实工作脱节的情况,进而造成安监工作出现不可预估的风险。

2.3安全生产法制化管理进程滞后

为有效保障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国家职能部门已出台针对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指导和监督电力企业的生产行为。但在实际的应用执行过程中,很多电力企业没有根据国家的政策方针梳理本企业的管理体系,亦没有根据企业在运作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对企业的规程条款进行更新和完善。使得安全管理工作无章可循,“两票”执行情况差,“五防”装置管理不规范,应急预案管理不完善,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没有得到有效开展,不能严格按照事先制定的工作流程进行管理和维护;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不严格或执行不力,常常是走形式、走过场、应付上级领导。

3 提升电力安全监督检查有效性的策略

3.1健全电力企业安全监管制度

电力企业安全监管制度的健全是保证监督检查工作有效落实的必要保障,也是对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规范和要求,所以电力企业务必要首先促进电力企业内部安全监督制度的完善。一方面要结合国家《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的《电力法》等法律条文,对企业内部电力安全生产、电力安全检查等工作加以规范,明确企业各工作标准,如在设备检查中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完成设备的核实与记录工作,并将设备检查情况加以留存,避免盲目的故障检查;另一方面要将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与安全监管直接对应,明确划分责任要求,并对各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定期进行检查,这一制度应将生产工作与监督工作均纳入其中,并以公开透明的检查形式提高各级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合作意识和积极性。当然,监管制度的健全更需要真正落实,所以各项制度不能仅从管理层面入手,更要深入到基层中,严格监管基层生产工作和检查工作中的各项安全小事,以基层生产班组的确切落实,逐渐向上扩展,与管理层的制度推进向对接,实现上下整体安全生产的重视,确保制度健全过程中各项修正要求得以更快落实。

3.2规范电力事故调查工作

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严肃查处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于发生事故的单位,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的部门要在事故结案后一年內对其进行评估,存在履职不力、整改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企业要加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事故责任处理,研究建立责任处理与职务晋升挂钩机制。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特别重大电力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电力事故,由国家能源局组织或参与调查,有关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和省级政府电力管理等有关部门参加;较大电力事故,由派出能源监管机构组织或参与调查,有关省级政府电力管理等有关部门参加;一般电力事故,由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视情况组织或参与调查。

3.3打造安全监管队伍

电力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复杂性和综合性强,对安全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目前电力企业的电力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存在一定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安全监管队伍的综合素质无法适应当前工作的要求。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就是加大对安全监管队伍的培训力度,打造综合素质过硬的复合型和专业化安全监管队伍。第一,改革安全监管队伍的教育培训机制,丰富培训内容,改革培训方法,完善培训制度,引导安全监管人员学习专业监管知识技能,理解和合理应用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责任意识,锻炼执法调查与应急处理能力,以便在检查工作当中及时发现电力系统运行当中的风险。第二,加大对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考核力度,构建科学化的培训考核指标体系,从多个方面检验安全监管人员的素质能力,考察其是否符合实际工作要求,在考核合格之后才能上岗或者是职位晋升。考核工作可以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着手,督促每个安全监管人员都能够将培训所学知识落到实处。

3.4创新完善安全监督体系

构建起安全监督网络,同时制定实施《安全监督工作规定》和《安全监督人员工作手册》,搭建起“大安监”制度体系框架;坚持“本质安全、实事求是、设计标准”三大原则,以规范技术标准和技术管理为重点,制定实施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三年规划和创建标准,开展电力生产安全管控分析,细化排查电力生产各环节要素,针对安全规定和防范措施缺失的风险点,增补完善反事故和检修作业两方面规章制度,同时针对安全检查所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全覆盖式督查。充分应用现代信息化技术,适应大数据时代流程再造,实施“互联网+安全监管”战略,实现监管手段创新,完善监督检查、数据分析、人员行为“三位一体”管理网络,实现流程和模式创新。建立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信息大数据平台,深度挖掘大数据应用价值,以信息技术手段提升电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进能源互联网、电力及外部环境综合态势感知、新型储能技术等新技术在电力建设和设备改造中的安全应用。

4 结论

简而言之,实现电力安全必然离不开电力安全监督检查的保障。本文重点提出了使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通力合作的策略,以提升企业安全监督检查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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