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中的社会管理问题探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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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中的社会管理问题探究

房玉环

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自然资源局 内蒙古赤峰市 024300

[摘 要]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问题,将社会经济、生态资源、生命安全等与城乡建设统筹规划与安排。城乡建设亦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社会管理和稳定影响重大。随着城乡建设的大规模开展,旧城改造、新区开发、路政建设等大批市政工程陆续开工建设,规划与建设不合理、公众参与程度低、拆迁引发矛盾、房价上涨过快等关系民生的社会问题也成为城乡建设中的矛盾焦点。本文针对城乡建设中的社会管理问题进行研究,并针对具体原因提出解决措施。

[关键词]城乡建设;社会管理

引言

城乡建设对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促进作用,近年来,城乡建设步伐不断加快,但“千城千面”,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这一核心,做好城乡规划,采取促进城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措施,解决好城乡建设与发展中的各类矛盾与问题。

一、城乡建设中的社会管理问题

(一)规划与建设问题。城乡规划是城乡发展的重要依据,是保证城市合理地进行建设和城市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及其正常经济活动的前提和基础,是实现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综合性手段。合理的城乡规划能够促进城乡建设达到最优化,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城乡规划对资源的合理配置不仅体现在高楼林立、土地开发和道路铺设上,同时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未来发展规划也有很大的指导意义。但目前,城乡规划及实施中存在诸多问题:城乡建设过程中“长官意志”导致城乡规划刚性不足,随意调整,屡屡发生;城镇规划空洞不实,无法指导城镇建设;城乡规划“重小利,轻远计”,为抓政绩,急功近利,导致重复建现象发生;小城镇吸引力不足,无法对周边形成有效辐射,城镇服务功能有待提高;规划执法的人员缺失,执法力度不足,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和群众矛盾,导致城乡建设的规划实施受阻。

(二)公众参与问题

随着民主法制的发展与进步,公众参与城乡建设与管理已经成为当前形势下的必然选择。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制定、审批和实施是行使宪法赋予人民权利的行为。建立公众和政府对话的窗口,让公众了解城市建设,可以增进民众的支持和理解。但是目前城乡建设中社会公共管理的主体仍只限于政府,政府以行政手段直接对城市建设进行干预,而且缺乏公众参与城乡建设的渠道和法律机制。政府实施规划方案未征求居民的意见,对于公众产生的意见往往采用行政强制手段解决,这样就很难创造公众与政府平等对话的环境,不利于公众参与城乡建设与管理。

(三)拆迁及住房保障问题

拆迁问题关系到城市建设的发展和城镇居民的切身利益,如不妥善解决,必将影响社会稳定和正常的生活秩序,成为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的障碍。而住房是人们最基本的生活需求,住房问题更是极其重要的民生问题。人人享有适当的住房是城乡建设的主要任务,也是城乡建设追求的目标。房屋拆迁政策性强,影响面广,是政府经济建设中所面临的争议最大、纠纷最多的一项工作。由于一些单位拆迁补偿安置不到位、拆迁程序不合理,造成因城镇房屋拆迁引起的纠纷和集体上访等问题,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解决城乡建设中的社会管理问题的措施

(一)提高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1、制定城乡统筹规划体系。城乡统筹规划,是指通过区域、产业与城乡的合理布局,协调城乡之间、城乡与体系之间、体系与其外部环境之间的各种经济、社会联系,运用现代系统理论与方法,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综合效益最优化,实现体系整体利益的不断增长。通过制定城乡建设规划体系,综合分析城乡所处的特定环境与其所具备的地理位置、文化背景、资源禀赋等,合理确定城乡在区域中的功能、地位与作用,进一步确定其性质、发展方向与规模,从而合理规划城乡产业布局和主导产业发展方向,使之更好地带动经济社会的发展。

2、制定城乡产业发展及生态环境规划。城乡产业发展规划应全面分析城乡区位优势和资源条件,明确城乡发展方向和主导产业,做到准确定位、特色立镇、产业布局合理,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同时,规划对策应全面具体,操作性强。生态环境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城乡能拥有较好的生态环境效益,就可获得持续的发展空间。规划应以区域经济为依托,充分体现安全性、生活便捷性、环境舒适性、经济性、生态持续发展的原则,根据区域生态系统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地域特点、自然环境,统筹规划,突出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风貌特色,并与保护历史街区、传统建筑有机结合,坚持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协调发展。

(二)提高公众参与度。

1、建立公众参与机制。社会管理归根结底是对人的管理,要以人为本,以民意为导向。最大限度的畅通社情民意传递渠道,顺应民意,才能使政府社会管理政策真正符合公众的意愿和需求。规划部门应建立规划咨询、规划听证、民意调查、社会公示、反馈回应等机制,这是公众参与规划行为重要的前提与基础。此举不仅可以使利益关系人享有表达意见的机会,最广泛的反映相关利益主体的要求,而且能够培养公众理性参与的精神和协商的能力,从而激发公众参与的愿望。

  1. 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公众作为主要的社会力量,在现代社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不断扩大和深化公众对社会管理的参与,既是社会管理科学化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选择。通过强化参与素质、提高参与能力、规范参与行为等大力培养公民参与意识,引导和教育广大群众发扬主人翁精神,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参与社会管理。努力形成社会管理人人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三)完善拆迁及住房保障问题。

1、推进文明拆迁。以贯彻执行新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为契机,大力实施文明拆迁,着力维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创新补偿模式或安置方式、在开发项目中实行股份制等手段,促进文明拆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工作中既要考虑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更要考虑群众切身利益的维护;既要坚持依法征迁,更要倡导有情拆迁、和谐征迁;既要严格执行征迁政策,确保公平合理,更要顾及社会困难群体利益,让被征迁群众率先享受城市建设成果。

2、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关系人民安居乐业,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要处理好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市场化的关系,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强化政府责任,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多方筹措资金,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快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特别是要进一步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合理确定廉租住房保障标准,健全廉租住房保障方式,遏制房价过快增长,缓解群众住房压力。

三、结束语

随着城乡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城乡规划及建设中暴露出的一些社会管理问题,已成为阻碍城乡建设的症结,必须建立完善的城乡规划建设体系,提高民众参与度,推进文明拆迁,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从而充分发挥城乡建设效能,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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