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工程检查井周边回填施工探索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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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道路工程检查井周边回填施工探索研究

张翌壮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山西省太原市 030000

市政道路工程除了有建筑工程的一般特点外,还有其自身的特点。首先是绝大部分市政道路工程都是道路交通要塞,工程建设意义重大。其次,市政工程的外部条件和影响因素较多,任务工期紧,专业分项多,施工难度大,它涉及规划、设计、征地拆迁、交通、园林绿化、地下管线(电力、电信、煤气、给水、供热等)、环卫、路灯、公共设施等。
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或管理失误所造成的工程质量通病涉及工程管理各个方面,在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中,检查井(给水、排水、电力、通信、煤气、供热)周边下沉的现象非常普遍,我们称之为质量通病。在这一质量通病的防治方面,许多专家及前辈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现就自己在工作实践中的一些体会阐述如下:
1
、检查井周边下沉的原因
检查井周边下沉现象在沥青混凝土路面表现比较突出,一般在工程竣工后半年左右开始出现。最初表现为沿检查井井盖周边出现环向裂纹,随着时间的推移进一步扩大,沿周边出现明显的环向裂缝和不均匀沉降,在车辆行驶时明显感觉到有颠簸甚至跳车现象。由于检查井周围的下沉,在遇到降雨时,雨水不能及时排走,形成检查井周围积水,积水沿环向裂缝渗透到路面下部各结构层,破坏了道路基础的稳定性,使各结构层失去了原有的强度和功能,继而导致环向裂缝进一步扩大,下沉现象更加严重,形成更大的积水,积水又通过裂隙更快更大量地深人地下。由于检查井周围的土体土质的不同和回填质量不同等原因,在遇水浸泡后将造成水土流失,引起井室周围路面塌陷。这是一个恶性循环的过程,轻者影响行车的舒适性,重者关系道路的使用寿命与安全,甚至酿成质量事故。
总体来说,造成检查井周边下沉的原因就是因为检查井周围回填质量较差,达不到回填土压实度要求造成的。仔细研究其产生的具体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1检查井基坑开挖平面尺寸偏小或不规则

个别施工人员不能严格按施工方案工艺要求和施工技术交底进行施工,偷工减料,在保证施工人员工作面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检查井开挖平面尺寸,根本不考虑如何保证回填质量。从而导致检查井周边回填空间太小,夯实机具无法操作(个别由于其他地下障碍的影响造成回填空间太小的井室除外)。
1.2
回填土质量不符合回填土的质量要求
在市政道路施工中,对土质要求非常严格。设计图纸明确要求回填土内不得含有有机杂质,对回填土粒径和含水率都有明确要求。在施工中若遇到腐植土或有机土,必须将腐植土全部清除,采用素土换填。有的施工单位质量意识较差,直接将腐值土填入地下,这些腐值土经过长时间的炭化作用、有机质形成了碳水化合物,是回填土内部存在空洞,空隙变大,当受到地面荷载作用时就引起地面下沉。有的施工单位在冬季施工时回填冻土,由于土体受冻体积变大,来年开春气候回暖冻土解冻后,水分流失使土体内部空隙变大,当受到地面荷载作用时引起地面下沉。有的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土质的击实报告数据控制回填土的最佳含水率,土的含水量偏大或偏小都将使夯实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压实度,造成检查井周围下沉。
1.3
施工技术方法影响检查井周边施工质量
由于目前机械化施工程度的提高,道路基层的施工全部采用机械摊铺。为了保证机械摊铺的顺利进行,检查井通常施工至路床标高,然后进行简易覆盖后即可进行道路基层材料的摊铺、碾压。在基层全部做完后,再将掩埋的检查井口挖出施工至要求的高度。如此一来,检查井基层以上部分井桶周围的回填材料的压实就无法得到保证,因为回填部位的周围都是碾压密实路基,由于已压实路基的支撑作用,使该部位回填材料很难达到设计要求的压实度,人工夯实更难以达到要求的压实度。
1.4
市政基础工程受外界干扰比较普遍
巿政基础工程尤其是一些献礼工程往往不管目标工期是否合理,资金是否到位,一味地要求施工单位抢工期,赶进度,因而造成了严重的质量隐患。如有的检查井刚刚砌筑完成,砌体砂浆还没有达到设计强度,就进行道路面层的施工碾压,致使有的检查井发生位移、变形、失去稳定性。继而造成后期的返工整修以及由于翻修带来周边回填不实等一系列质量问题。
2
提高检查井周边施工质量的措施
根据上述原因分析,结合标准规范要求及现场施工经验,在后期检查井施工时,我们可以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以保证施工质量。
2.1
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加强自检和工序验收,尤其是要认真做好回填部位的分层压实度试验和隐蔽验收工作,未经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上一层的回填施工。
2.2
严格执行工程强条标准和技术规范
强条标准和技术规范是经过几代科技工作者生产实践和科学实验的总结,只有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才能确保施工质量。
针对项目工程赶工期,检查井刚刚砌完、还没有达到设计强度就进行路基的回填、碾压而造成检查井的推挤位移、丧失稳定性甚至倒塌等现象,《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2008)4.1.9条规定: 井室、雨水口及其他附属构筑物的现浇混凝土强度或砌体水泥砂浆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因此,现场浇筑混凝土或砌体水泥沙浆强度达到设计规定后,才能进行相应工序的施工,必须保证一定的技术间息时间及养护时间。
2.3
使用合格的材料用于回填
针对检查井基坑开挖平面尺寸偏小或不规则,回填土的土质不符合回填土的质量要求以及检查井周围的回填空间太小,夯实机具无法操作等质量问题,《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4.5.3条规定:路面范围内的井室周围,应采用石灰土、砂、砂砾等材料回填,其宽度不宜小于400mm。这就要求我们在基坑开挖时,其平面尺寸必须保证检查井外侧留有400mm回填宽度,保证夯实机具操作空间。同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井周围换填自密性好的回填材料,并严格控制回填材料含水率满足击实报告要求。另外,在遇到地下障碍物无法满足规范要求时,必须采取特殊处理,确保回填质量。
2.4
按技术规范进行回填作业
针对检查井周围回填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4.5.3条规定:井室周围的回填,应与管道沟槽的回填同时进行;当不便同时进行时,应留台阶形接茬。井室周围压实时,应沿井室中心对称进行,且不得漏夯。回填材料压实后应与井壁紧贴。
值得警醒的是,不断提高工程质量,避免和减少市政工程的质量通病,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有效治理,仅有质量控制措施是不全面的,还应辅以相应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和质量信息管理措施,对施工全过程实行全面质量控制。任何一种质量通病都需要我们从人、机、料、法、环五方面全面考虑分析,继而管理、指导施工,不断实践、改良,从而形成一套系统的解决井室周边道路沉陷、开裂的施工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