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公安机关必须树立“法治、服务、责任、效能”理念,主动协同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加强和改进社会治安管理与治安服务工作,以保持社会安定有序,促进社会更加和谐。
公安理论与实践: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7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