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P2P借贷行业潜在洗钱风险与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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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 P2P借贷行业潜在洗钱风险与对策

谢兴国 郭威 杨佳生

中国人民银行肃南县支行

摘要:P2P借贷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经营消费个贷需求和大众理财需求,为金融机构服务个人和小微企业起到了重要补充作用。然而,在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缺位的情形下,P2P 借贷平台缺乏有效的客户身份识别手段,存在诸多洗钱风险隐患,给不法分子洗钱提供了新的可能。本文通过对P2P借贷行业潜在洗钱风险的分析研究,提出我国 P2P 借贷行业反洗钱监管对策。对于加强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打击P2P借贷反洗钱犯罪,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P2P借贷 洗钱风险 监管对策

一、我国P2P借贷行业现状

P2P 借贷是利用互联网将民间借贷行为与网络技术相融合形成的互联网借贷行为,其典型的模式为:网络信贷公司提供平台,由借贷双方自由竞价,撮合成交。借款人通过在平台上发布自己的借款目的、实施方案与项目的收益情况等信息,吸引平台进行贷款,而投资人则能够在平台上对借款人的项目信息、收益情况、隐含的风险等进行比较,并选择合适的投资项目进行投资。

(一)我国P2P借贷行业的发展。我国的P2P网络借贷发展大致经历了起步探索阶段—快速增长阶段—暴雷阶段—整顿发展四个阶段:

2007 年,中国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 P2P 网络借贷平台--拍拍贷成立,标志着P2P网络借贷在国内正式生根发芽,直至2013年,网络借贷都在起步探索阶段。

从2013 年起到2017 年,P2P借贷行业进入快速增长阶段,P2P 网贷发展规模呈现跨越式增长。据网贷天眼数据统计,2014年我国P2P借贷公司的数量达到了1575 家,借贷资金总额上升到了2528亿元。2015年,P2P网络借贷公司的数量已经达到了3464 家,历史累计成交量超过9787 亿元,贷款余额已增至3176.36 亿元。经过2013年到2017 年5 年的迅猛发展,P2P 网络借贷行业在2017年底达到了顶峰。

由于平台方的大量增加,行业竞争加剧,自2018 年6月起,P2P网络借贷平台接连不断地“爆雷”,上千家P2P平台相继倒闭。截至2018 年12月底,我国国内的P2P平台相较2017年减少了1219家,全行业贷款成交量下降到了17948.23亿元。

为使P2P 网贷行业能够有序发展,中央到地方相继出台了多项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措施,意图打造清新健康的金融环境,促进互联网经济市场良性发展。随着政府一系列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措施的出台,不少经营不善的中小平台开始被清退或转型。截至2019年12月底,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下降至343家,我国P2P借贷行业进入整顿发展阶段。

(二)我国P2P借贷行业的特点。一是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P2P借贷平台对借款人进行线上线下互为补充的双重审核,充分显现了互联网的优越性。二是增加融资渠道,提高效率。P2P网贷平台的出现,使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不再单一,不再严重依赖银行借款,开拓了新的融资渠道,从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三是发展不规律,暴露风险隐患。P2P网络借贷行业迅速崛起,同时也暴露出P2P网络借贷平台各种跑路、触雷、旁氏骗局、倒闭、垫付等问题,行业野蛮生长,鱼龙混杂,给参与者带来了巨大的风险隐患。

二、我国P2P借贷行业潜在洗钱风险分析

(一)非法集资风险。在P2P平台运营过程中,存在借贷双方资金数额以及期限的不匹配。当平台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后,并不意味着资金直接出借给了借款人,此时资金由平台方全权控制和支配,平台可能会将资金存入银行或用于其他投资,尽可能获取货币的时间价值。然而,P2P借贷平台并不具备吸储放贷的职能,加之部分平台对投资者保本付息的保证,平台极易演变为信用中介,有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嫌疑。

(二)超额利息和“高利贷”风险。相比传统商业银行,P2P平台的借贷规模要小很多,这就导致了平台单位资金的管理成本居高不下。此外,P2P平台的借款人通常是被传统金融机构拒绝的“信用欠佳”客户,存在较高信用风险,所以投资者需要从借贷合同中获得额外的收益。P2P企业的管理成本以及投资者预期的投资收益,都将转换为高额的利率由借款人承担。

另外,P2P平台的高额利率,也容易滋生高利贷现象。投资者凭借自身良好的信用评级,先从金融机构套取低息贷款,再由P2P借贷平台将资金高息出借给借款人,通过二者的利差牟取非法利益,符合高利转贷罪的构成条件。如若借款人违反债务合约,到期无法偿还本息,将影响出借人的资金偿付,扰乱信贷秩序,将对金融系统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1. 不能从身份识别的源头降低洗钱隐患。识别客户身份的目的就是通过核对、登记、留存身份资料信息,以便从源头上防范洗钱风险。而P2P网贷平台的借贷业务互联网化、审核身份信息互联网化的特点决定了其在识别客户身份上存在不足。P2P借贷平台仅依靠客户登记上传的资料进行审核,其资料真实性很难确保,且存在冒用他人身份资料,一人注册多个账户进行借款和放款,循环完成洗钱过程的现象。

目前我国的信用体系尚不完备,P2P网贷平台大多通过个人征信报告、社保记录等去验证信用评级,缺乏对客户信息的全面了解,且上传的各类扫描件真假难辨,在行业竞争激烈和缺少监督情况下,存在较大的债权清偿风险,可能会引发非法集资、诈骗等洗钱犯罪。

( 四) 业务模式的特征容易被洗钱分子利用。一方面,一些P2P 网络借贷平台从事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从而给不明真相、有真实借贷需求的个体带来损失; 另一方面,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业务模式可能会被洗钱分子利用而成为洗钱渠道,表现在: ( 1) 中介式的网络借贷平台,没有动力去考察进入平台的资金来源,不同性质资金进入平台不存在障碍;( 2) 洗钱者可以注册多个用户,通过借款和投

标双向渠道进行洗钱; ( 3) 秒还式的借款标的加快了洗钱的速度; ( 4) 洗钱者可以将资金进行拆分投标多个借款标的,把大额资金化整为零,降低被发现的可能性。

  1. 我国 P2P 借贷行业反洗钱监管建议

  1. 完善和构建有效金融监管体系。一是制定行业监管办法。针对 P2P 借贷行业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或规范性文件,明确 P2P 借贷行业的机构身份,设置行业准入门槛,引导和规范平台加强内部管理和自身建设,将 P2P 借贷平台纳入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二是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建立以银监会为监管主体机构、人民银行及其他相关监管部门为协同监管机构的监管体系,明确各监管机构的监管职责。三是加强行业自律。行业自律组织对 P2P 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应尽快建立 P2P 借贷行业自律组织,通过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和自律公约,督促 P2P 借贷平台合规经营,实现自我管理,促进其健康发展。

(二)强化P2P 公司资金监控。首先是要监测资金来源,如果P2P 平台没有对客户开展分类评级,也没有对可疑资金开展监测,自然也难以对个别客户的可疑资金进行监测,形成一定程度的洗钱风险;其次是监测资金去向,防止P2P 平台通过虚假发票进行套取或挪用资金风险;最后是限额监控,也就是通过对出借人或借款人在同一P2P 平台上的往来资金额度进行单笔监控、累计监控或定期监控,借此发现有没有异常状况。

(三)深入开展客户身份识别,从源头上防范洗钱风险。一是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在客户开户和注册阶段充分了解客户的身份资料、行业背景、风险级别,在无法核实客户上传的电子版身份证件信息是否真实的情况下,可采用联网核查等措施进行身份认证,在必要情况下可根据客户所填信息进行实地回访查看。二是逐步允许有资质的P2P借贷平台接入央行征信系统,提高资信审核的准确性。三是建立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制度。按年对客户风险等级进行评定审核,对风险等级较高的客户交易进行重点监控。

(四)构建多行业协作的反洗钱工作格局。要降低P2P 网络借贷平台洗钱风险,需要多部门、多行业联合协作,才能提高打击反洗钱犯罪的最终效果。一是要规范民间借贷、融资渠道和法律定位,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和特点降低特定群体的金融融资成本,促进P2P 网贷平台的健康稳健发展,从根本上减少行业风险和洗钱风险。二是要形成全社会合力打击洗钱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持续打击和有效打击。三是要加强和完善征信体系建设,培育一批信用评级企业,建立适合互联网金融的信用评级标准,降低P2P 网贷平台的客户信用采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