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理念下江南水乡城镇空间形态总体设计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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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理念下江南水乡城镇空间形态总体设计研究

朱慧超 闫 雯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分院 上海 200335

摘要:江南水乡地区是我国独具特色的人居空间。对该地区城镇空间形态的研究,有利于保障地区生态安全,促进国土空间的合理安排。本文研究水乡城镇形态的特征与成因,以及在城镇化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从城镇的平面、高度、强度、密度等方面,探索生态文明理念下水乡地区的理想城镇形态。

0 引言

江南水乡地区是中国特有的,历经千年文化形成的人水共生的典范地区,是我国独树一帜的水乡人居地。首先,生态文明理念下,对江南水乡地区城镇空间的研究,有利于保障该地区敏感的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其次,合理的城镇形态将有助于的提升人居环境,有效促进城镇可持续、安全、便捷地运行;第三,城镇形态作为历史文化的物质载体,是江南文化的物质传承,也是我国生态文明治理下水乡人居空间发展的历史见证。

1 江南水乡城镇空间形态研究概况

国内对水乡城镇的研究主要体现为专项设计研究,对江南水乡的研究涵盖经济地理、历史文化、建筑形态等,其中对水乡城镇形态的研究主要聚焦江南古镇的空间形态、公共空间组织模式、建筑设计等方向。如由段进等人撰写的《城镇空间解析一一太湖流域古镇空间结构和形态》一书,解析太湖流域江南古镇的空间结构和形态,通过案例来研究江南水乡传统城镇空间构成规律和设计方法;硕士论文《江南水乡城镇空间形态研究》研究江南水乡古镇形态形成的地域环境、形态本身的空间结构,聚焦于构成城镇形态的点、线、面要素本身的分析,并对城镇空间形态的延续提出建议。水乡城镇空间形态,尤其是新建空间建设形态引导,对于水乡地区城镇面向未来可持续发展,实行动态调控非常有益。

国外等同于“水乡城镇空间”的研究主要以“滨水城市建设”的概念出现,是以保护与更新为内核的城镇建设研究。西方国家对于滨水城市研究主要呈现在城市更新、生态保护和滨水宜居等领域,针对滨水城市的特性,关注城市空间形态的延续,着力于滨水开发对城市复兴的推动。欧洲国家对于滨水小城镇空间建设有一定深入研究,如德国柏林的水城以及威尼斯水城,其研究目的在于提供滨水历史城镇保护与复兴策略指导。总体来说,国外因人口规模相对稳定,城镇空间形态变化小,滨水城镇空间研究较少涉及滨水城镇物质空间形态,其以保护与复兴为主。

2 水乡小城镇形态特征及成因

2.1 水乡城镇空间形态特征

江南水乡地区建设主要具有三大特征。一是以中小城镇为核心的空间单元组织模式,江南水乡城镇在城镇化过程中并未融合成大城市,其受自然、交通、行政、经济等方面的影响,形成尺度大小不一,各具特色的城镇;二是以湖荡水网为骨架的开放空间系统,江南水乡城镇建设以水为魂,湖、荡、漾等点状水体成为开放空间的重要节点,借由大量线型河道将区域开放空间联系成一体,如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太浦河、京杭运河等成为组织地区开放空间的骨架;三是以历史古镇为原型的风貌特色,江南水乡“粉墙黛瓦,小桥流水”成为世界共识,对城镇新建地区的风貌成为主要引导和借鉴,打造新老融合的新水乡特色风貌。

2.2 水乡城镇形态构成影响要素

影响水乡城镇空间形态的主要因素包括四个。

一是所在地的自然环境,其决定城镇的总体格局,同时也限定城镇总体规模。江南水乡水网密度达到3.5千米/千米²,促使城镇拓展成本高于平原地区,同时其多样化的城镇水网空间,以及因雨水丰沛而大量使用的建筑坡屋顶,形成了水乡独有的空间韵味。

二是文化、经济等内在社会因素,江南水乡以吴越文化为内核,追求绮柔、灵动,其城镇形态多为与自然结合的顺势而为。水乡地区古代以圩田为组织生产单元,近代以工商经济为主要生产方式,谷以网络化空间布局为主,形成间距1千米左右的水乡经济市场网络体系。

三是交通组织方式,城镇从枕河而居到沿路布局,空间组织方式的变换深刻影响着城镇演变的形态。

四是政策因素,如城市规划管理、人口调控政策的变化,通过用地供给、户籍制度等影响城镇内部功能组织,进而造成城镇布局形态的变化。

3 水乡城镇形态建设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高速发展的城镇化、工业化,导致水乡城镇形态失控。主要表现在城镇规模、建筑高度、城镇密度、城镇风貌等方向。

第一,城镇平面无序蔓延,传统尺度遭到破坏,带来水乡生态安全问题。水乡城镇一味追求规模,功能组织贪大求全,空间无序蔓延,出现了一些比肩县城的超级巨镇。城镇空间的蔓延与水乡生态基底造成冲突,圩田造地,河道填埋等现象促使区域水面率急速下降,带来生态隐患。如自1960年以来,苏锡常地区近年来城镇蔓延即导致区内水面率下降了40%以上,蓄滞洪空间的减少导致洪涝风险加大。

第二,城镇建筑高度失序,小城镇犯“大城市病”。水乡城镇建设追求都市化氛围,建筑高度与容积率不断突破,水乡小镇的优雅氛围消亡,转而一系列诸如拥堵、热岛效应等大城市病接踵而至。

第三,城镇空间密度失衡,体现为“古镇过密,新镇过稀”现象。古镇呈现建筑密度、人口密度和设施密度的“三高”,造成消防和环境卫生隐患;新建镇区总体呈现密度低、土地使用效率低,活力低等现象,新老镇区的密度失衡使得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难。

第四,城镇风貌塑造脱离水乡基因。水乡建筑风貌基因缺乏提炼,千篇一律的灰瓦白墙磨灭了地方特有建筑历史特色。城镇建设中追新求快,地方特色风貌逐步消亡。

4 江南水乡城镇空间形态总体设计

4.1 确定城镇空间建设强度及总体布局

水乡城镇空间形态设计核心是厘清城镇平面布局、城镇建筑高度以及城镇空间密度三方面的设计依据。本节通过总体开发强度、城镇单元规模及城镇单元布局三方面展开城镇平面布局的研究。

4.1.1以生态本底定建设强度

建设强度主导城镇总体形态氛围的成型,如雄安新区明确蓝绿空间占比稳定在70%,其明确城镇建设空间不超过30%,造就雄安新区大花园的生态基底。结合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建议水乡地区通过“双评价”合理确定城镇建设空间占比,强化以水为核的水乡生态安全格局。在此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为例,借鉴荷兰兰斯塔德、上海崇明岛以及美国硅谷地区,明确其蓝绿空间比例不低于68%,即城镇建设强度不突破32%。

4.1.2明确水乡城镇单元规模与布局模式

水乡多以小镇为空间载体,水乡城镇单元(简称:水乡单元)的规模,影响着水乡空间建设形态的形成。本文建议通过以下2种方式展开:

(1)基于圩区生态绩效确定水乡单元规模

圩地——水乡在长期治水实践中创造农田开发的独特形式,后发展为圩区。圩区深刻影响着水乡地区的生产生活,因而其合理的尺度成为划分水乡单元的主要依据。

基于地区生态安全,合理确定圩区的尺度。江南水乡自唐朝设圩以来,经历多次联圩并圩,水面率持续降低、水系割裂,不利于水生态发展。经研究,当圩区面积控制在4-6 千米²时,其圩内水面率达到最大,即生态最优,因此,基于生态文明理念,江南水乡单元面积宜控制在5 千米²左右为宜,而水乡城镇则一般由若干水乡单元构成,且依河道布局及人口、经济等变化进行浮动。

(2)基于“水镇共生”明确水乡单元布局模式

本文基于生态优先的理念,结合水乡地区城镇功能及发展诉求,提出四类单元的理想空间组织模式,分别为产业单元、创新单元、宜居单元、古镇单元。

产业单元主要以生产功能主导,多以一字型水网为主。单元利用骨干水空间串联生活区和生产区,同时以次干水网空间分隔生产与生活区域,通过水空间联系产业组团中心与单元中心。

创新单元主要聚焦创新产业发展,重视风景与空间的融合,多以鱼骨形水网为主。小镇主要创新服务及公共服务空间围绕中央骨干水道组织,沿分支水道布局多元创新组团。

宜居型单元以居住为主导功能,多以网络型水网为骨架空间,在河网交汇处的湖、荡、漾等水空间周边组织高品质服务中心。各宜居组团以水为脉布局,组团中心围绕水空间节点布局生活圈设施。

古镇单元在历史发展下,呈现出多样的形态。因河道结构与宽度的不同,体现四种典型镇水关系组织模式“一字形城镇、人字形城镇、格网形古镇、鱼骨形城镇”,古镇单元空间组织模式是其他各类水乡单元空间组织模式的原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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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水乡单元布局模式示意图(来源:笔者自绘)


4.2 控制水乡城镇的建设高度

生态文明理念下的水乡地区,其滨水公共空间、格局、街道尺度等是核心管控对象。对于水乡地区,可实行“基准高度+特定地区”的建筑高度控制模式。

4.2.1 基准区高度控制

地处平原水网地区的水乡城镇,其基准高度以保护水乡格局为出发点,综合考虑住宅、公共建筑(含办公)、工业厂房等三类主体建筑高度控制要求综合确定。水乡城镇住宅应以多层与低层为主,根据《住宅建筑设计规范》多层住宅高度为12-18米;办公和公共建筑以多层为主,高度不超过24米;厂房以低层或多层为主,即为4-24米。因此,一般对于水乡城镇建议基准高度控制在18-24米之间。

4.2.2 特定地区高度控制

对水乡建筑高度影响较大的要素主要为街巷和临水空间,故选定临水地区、街巷空间、重点区为特定地区。

(1)临水地区高度控制

水乡地区应结合河道宽度差异,分三个梯度进行临河建筑高度管控。根据芦原义信《外部空间设计》中提到的的视线清晰度界定,在此将河道宽度划分为三个梯度即宽度小于10米、10-30米、大于30米进行控制。当河道宽度小于等于10米时,人对于河道两侧建筑限定的临水空间感知强,应将河道纳入营造积极的公共空间,控制滨水两侧建筑D/H=1;当河道宽度为10-30米时,河道阻隔效应增强,河道不纳入公共空间营造,控制河岸岸线到建筑的D/H=1~2;当河道宽度超过30米时,主要滨河界面注重形成优美的天际线,局部建筑高度提升丰富轮廓线,而临水建筑高度实行退台控制,滨河岸线到滨水第一界面建筑控制D/H=1。

(2)街巷空间高度控制

街巷是感受水乡城镇尺度的另一重要媒介,保障小镇感受,通过形成适宜的高宽比来控制街巷两侧建筑高度。对步行为主的街巷,其宽度与建筑高度构建的D/H应介于0.5-1之间;对一般交通性道路,其道路宽度与沿街建筑高度的D/H宜位于1-2之间,营造较为开敞的街道空间,同时也利于汽车尾气疏解。

(3)其他重点区域建筑高度控制

在基准高度和特定地区高度管控系统管控下,为了营造水乡城镇更为丰富的空间层次,还应针对一些特别意图地区进行更精细和因地制宜地高度管控,包括城镇中心区、重要的开放空间节点、城镇标志物所在地等。对这些区域的建筑高度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考虑功能业态、城镇形象、地理历史等方面的影响,对这些地区的建筑高度可以在基准高度上实现适度的降低或增高。

4.3 引导水乡城镇空间密度

本文从四个方向展开水乡城镇空间密度的管控研究,包括建筑密度、道路密度、人口密度和设施密度。

4.3.1 建筑密度管控

建筑密度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刚性控制指标之一,是影响城镇空间形态的主要因素之一。水乡城镇建筑密度不仅受到日照、消防、河道等要素等因素影响,同时与城镇的主要功能具有高度相关性,本文通过总结水乡古镇、宜居型水乡城镇、产业创新型水乡城镇三类不同功能的水乡城镇建筑密度,对这些水乡地区建筑密度进行指引。

水乡古镇因其窄路网的特性,具有较高的建筑密度,一般建筑密度维持在50-60%。如水乡朱家角古镇,其古镇建筑密度50-70%,老镇区为50%左右,而新建镇区为25%。

产业创新型水乡城镇,其建筑密度差异性较大,其整体建筑密度一般在30-50%之间。既有追求高品质外部空间的办公小镇如华为松山湖小镇,其建筑密度仅为20%,也有追求紧凑高校的办公小镇,如荷兰布拉里克姆创业园,其建筑密度在40-50%之间。

宜居型水乡城镇受到居住区规范约束,建筑密度一般为20-30%。如拈花湾小镇是典型的度假小镇,其建筑密度约23%,使其具有高品质、系统性的开放空间。

4.3.2 路网密度控制

道路作为城镇空间骨架,是影响城镇密度的关键要素,水乡地区维护小镇体验感,建议其城镇路网密度应当达到10-15千米/千米²。江南水乡地区应坚持窄街密巷的格局,既能维护步行优先的小镇格局,也能塑造紧凑的城镇形态。如日本京都实行“窄街道、密路网”的理念,其整体风貌与格局与我国江南水乡具有较高的相似性,京都中心区宽度小于5.5米的路网,其密度可以达到15千米/千米²;同样,由水乡发展而来的上海,其老城厢所在地黄浦区路网密度也达到14.5千米/千米²,支撑了中心区传统风貌格局以及步行优先的理念。

4.3.3 人口密度引导

城镇人口密度的引导体现城镇密度管控的内涵,能够切实保障城镇高效运行。通过研究国内外城镇案例,本文通过研究4类不同城镇的适宜人口密度,引导水乡城镇发展,即古镇型、产业型、创新型、宜居型水乡城镇。

古镇型水乡单元城镇人口密度建议7000-8000人/平方千米,如乌镇人口密度达到7800人/平方千米(含旅游人口);产业型水乡单元其人口密度主要与其主导产业紧密相关,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结合一般城镇规模建议7000-8000人/平方千米;创新型水乡单元城镇人口密度一般介于8000-9000人/平方千米,如杭州梦想小镇核心先导区人口密度为7000-8000人/平方千米,东莞松山湖华为创新小镇人口密度为8800人/平方千米;宜居型水乡单元城镇人口密度一般为3000-4000人/平方千米,如荷兰兰斯塔德地区的城镇基本都介于该区间。

表1 水乡城镇单元人口密度引导建议表

水乡城镇单元

人口密度

古镇型

7000-8000人/km²

宜居型

3000-4000人/km²

创新型

8000-9000人/km²

产业型

7000-8000人/km²

资料来源:笔者自制。

4.3.4 设施密度引导

设施密度作为城镇密度的内涵之一,是水乡城镇交往的基础保障。本文将设施分为公共服务设施和特色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以城镇公共服务配套标准配置,而诸如咖啡厅、便利店、健身馆等特色服务设施是为了营造更高品质的生活,作为特色服务设施进行布设,对其密度的引导是体现地区宜居质量的重要指标。

表2 水乡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和特色设施设置标准一览

设施类型

业态

设置标准

镇级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

大型多功能运动场地

2-3处/镇

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篮球馆)

1处/镇

老年养护院

2-3处/镇

养老院

1处/镇

社区服务中心

2-3处/镇

镇级特色服务设施

咖啡馆密度

2家/万人

健身馆密度

1家/万人

便利店密度

0.5家/千米

资料来源:笔者自制。

4.4 城镇风貌管控

4.4.1 管控建筑风格,控制建筑色彩

江南水乡应传承中国江南水乡古镇特色,打造“江南水乡古镇”名片。小镇风貌应兼具传统建筑韵味和现代建筑审美,突出江南建筑精致婉约的风格特色,吸收现代建筑简洁明快的设计取向,营造多样化、有特色的城镇建筑风貌,保持古镇建筑的江南传统风貌,鼓励新城新镇建筑风格的多样化取向,分片统一建筑风格。水乡地区应严格禁止采用欧式建筑风格。

水乡城镇建筑外观宜采用素雅的浅色调为主,承继江南水乡粉墙黛瓦的建筑格调,沿袭传统人居环境的人文情怀。建筑外观宜采用暖色为主,控制色彩的饱和度,新建建筑外观应力求简洁大方。

4.4.2 约束屋顶形式,强化格局特色

水乡城镇应结合建筑高度,分两类对屋顶形式进行控制。四层以下建筑建议统一采用坡屋顶形式,屋顶坡度应控制在1:2以内;四层至六层建筑宜采用平坡结合、以坡为主的屋顶形式。

水乡城镇应继承江南水乡城镇“一河一镇、水宅相倚、水陆双棋盘”的特色空间格局,传承文脉空间骨架。保持滨水空间的公共性、开放性与可达性,保证临水面街建筑檐口高度统一,水乡城镇内的街坊宜小不宜大,在确保交通通畅的前提下,优先采用窄密路网形式。

5 结论

本文从江南水乡地区城镇形态构成环境与特征入手,剖析快速城镇化下,水乡城镇形态管控面临的具体问题,并结合生态文明的要求,研究城镇的建设强度及布局、城镇空间高度以及城镇空间密度的管控要点,提出约束城镇规模尺度、建筑高度以及空间(设施)密度的量化指标。

研究认为,首先水乡地区应基于水乡地区生态安全及景观特色提出对城镇总体建设强度,明确生态友好的水乡城镇规模,并结合主导功能建立水乡城镇单元以水为魂的空间布局模式;其次水乡地区应结合特质提出按照“基准区+特定地区”建筑高度管控模式量化指标;第三,从建筑密度、人口密度、设施密度以及路网密度等多维度对城镇的密度进行合理管控与引导,突出以人为本,将功能层面的密度管控同样作为影响城镇密度的重要依据;最后,凸显文化自信,以江南水乡地区建筑特色为文化内核,明确水乡城镇的风貌管控要求。

基于上述研究,生态文明理念下对于生态敏感地区的城镇空间形态管控应突出三个要点。

第一,尊重自然,保障安全。城镇建设归根到底是要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命运共同体,因此尊重自然格局,保障生态安全,同时也能保障城镇安全的建设与发展。

第二,尊重历史,延续文脉。向历史学习,千年的江南古镇延续至今,体现了历代人民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智慧,提炼历史空间要素也是延续地区文脉的,体现在地性的重要保障。

第三,尊重生活,人本宜居。城镇是服务人民生产生活的根本形态,通过以人文本的理念对城镇形态内涵提供优化,是保障城镇宜居和高效运行的核心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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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朱慧超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分院 高级城市规划师 副所长

闫雯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分院 高级城市规划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