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碳市场发展基础及政策导向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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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碳市场发展基础及政策导向

赵兴阳

宁夏清洁发展机制环保服务中心 宁夏银川市 750001

摘要:建设全国碳交易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与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本文旨在梳理回顾我国碳市场发展基础及政策导向。

关键词:碳交易;碳市场;政策导向;

前言:我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近年来,我国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战略规划、方案和政策,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明确目标任务,来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现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

一、发展碳市场是我国必然选择

我国积极承担碳减排国际责任,不断制定和加强碳约束目标。同时,我国不断深化市场经济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发展碳市场、拓展碳市场覆盖范围、探索碳市场国际化链接的可能性将是我国低碳发展的必然选择。

我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而急剧增加,从1980年的少于15亿吨到2020超过100亿吨。为应对气候变化这一人类面临的非传统安全威胁,我国已经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全面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总战略,将其作为实现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机遇,同时承担与自身责任和能力相符的国际义务。我国加快向绿色和低碳经济转型的步伐,实现可持续发展,并制定了一系列碳约束目标。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向世界宣布了中国的碳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即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双碳目标是中国对国际社会的承诺,也意味着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按下了加速键。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更充分发挥市场在温室气体排放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碳排放权交易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有效市场手段,通过为纳入体系的重点排放单位设立总的排放上限(配额总量),要求其上缴与温室气体排放量相应的配额,并允许不同单位之间进行配额交易,从而让市场自主配置温室气体排放资源,能够以比较低的社会总成本实现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因此,发展碳交易机制可以说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低成本实现我国减排目标、实现我国经济低碳转型和低碳发展的重要途径。

二、我国碳交易试点情况

201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在七省市开展碳交易试点。2013年6月18日,深圳启动了第一个碳交易市场,这是我国碳交易体系建设的一个里程碑。之后,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湖北、重庆试点碳市场陆续启动。在国家以及试点地区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国七个区域碳交易市场充分借鉴国外相关体系设计和运行的经验教训,紧密结合试点实际,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各自体系的设计工作,包括建立体系的法律基础、明确体系的覆盖范围、建立排放数据的监测报告和核查体系、对纳入体系重点排放单位的历史数据进行核查、确定体系的排放上限、制定配额分配方法、明确对未履行义务单位的处罚措施、建设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等各个方面。

经过数年运行,碳交易试点工作已经取得显著阶段性成效。各试点均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初步建立市场准入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从市场准入情况看,各试点省市市场准入规则不一,但均覆盖了一些高能耗、高排放行业,如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在法律法规建设上,试点地区自成立以来,也均分别出台了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碳交易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部门规范性文件,对排放控制目标、配额分配方法、质量控制等多方面加以规定,使碳交易市场机制得以有效发挥。

三、全国碳市场体系建立情况

2017年12月,国家发改委正式印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标志着全国碳市场建设正式启动,也使得我国碳市场建设从单一试点建设迈入区域碳市场建设和全国统一碳市场建设并行的新阶段。但是全国统一碳市场的正式启动并不意味着碳市场正式开始交易,根据方案安排,我国将分三个阶段稳步推行碳市场建设工作,包括一年左右的基础建设期、一年左右的模拟运行期以及深化完善期。

近两年来,生态环境部从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建设基础支撑系统、开展能力建设等方面持续加快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使我国碳市场建设步入快车道。在制度体系方面,先后出台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等管理制度,以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核查等技术规范;同时正在推进《国务院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立法进程。在技术规范体系方面,开展了碳排放数据的报告、核查及排放质量控制计划制定工作。制定配额分配实施方案,明确发电行业作为首个纳入全国碳市场的行业,市场启动初期,只在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之间开展配额现货交易,并衔接我国正在实行的碳排放强度管理制度,采取基准法对全国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分配核发首批配额。在基础设施方面,利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了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信息管理系统,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分别由湖北省和上海市牵头承建,已经投入运行。在能力建设上,根据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各省市也均多批次地开展了针对不同需求的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活动,为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测试相关准备工作打下基础,进一步提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各类主体参与能力和管理水平。2021年7月16日,生态环境部通过北京、上海和湖北三地连线的线上仪式宣布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正式启动,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碳排放权市场自此正式拉开了帷幕。

四、政策建议

  1. 加快立法

从立法层级来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属于部门规章,全国性的法律是推进碳排放权交易的必要条件,我国应加快推进国家层面的应对气候变化立法进程,同时建立国家层面的跨部门应对气候变化协调工作机制,系统性研究、研判和应对国际国内形势变化,统筹管理和协调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 强化碳市场管理

加强碳排放数据的质量管理,强化相关制度的执行落实,加强对全国碳市场各个环节的监管,有效防范市场风险。准确的数据是企业设定科学减排目标、配额履约和碳资产管理的重要依据。

  1. 丰富碳交易产品

目前,全国碳交易市场初期交易产品为碳排放配额(CEA)现货,未来将具有生态、社会等多种效益的林业、可再生能源、甲烷利用等领域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纳入全国碳交易市场。稳步推进产品创新,推出期货交易,形成多层次产品市场。

  1. 加强能力建设

随着全国碳市场建设的开始,发电企业迫切需要加强能力建设。发电企业除了积极参与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的能力建设活动外,还应建立能力建设及考核评估长效机制,持续组织开展碳排放、碳资产管理能力建设,提升能力建设成效,提升碳排放、碳交易和碳市场建设能力储备,并为全国碳市场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结束语:

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背景下,稳步推进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是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的重大举措,对引导相关行业企业转型升级,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促进我国经济实现绿色低碳和更高质量发展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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