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规划的几点思路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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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规划的几点思路

赵才喻

百色市百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广西百色 533000

摘要:近几年,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城中村改造成为一项极其重要的项目。但是在城中村改造工程中,由于土地利用面积非常有限,除了增加土地收益外,土地利用强度也会显著提高,体现出来对土地市场结构的重视。在实际改造过程中,重建计划和规划管理体系之间容易产生摩擦。因此,本文对城中村改造计划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的优化策略以供借鉴。

关键词:城中村;改造计划;几点思路

一、

首先,城中村是介于城镇与农村之间的半城市化状态。因此,其改造过程往往十分复杂。利益平衡是规划和筹备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关键。在这种背景下,城中村改造项目很可能追求将建筑面积转换成建筑密度的目标,在拆迁比例、土地利用类型等技术经济指标上得到充分体现,与其他类型的规划存在着明显矛盾。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城市与农村之间发展不协调的问题日益明显,城乡差异日益严重,严重制约了城市的建设和乡村的发展。因此,如何加快城市发展步伐,成为了社会关注的重点。

二、城中村改造的概念及模式

(一)城中村改造的概念

城中村是中国城市化发展过程中特有的现象。自改革开放以来,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城镇建设得到了迅速发展,原本分布在城市周边的农村,被高楼大厦所包围,形成了特有的"城中村"。在对存在时间较长、建筑条件较差的村庄进行改造时,按照村落所处的位置不同,可将改造村落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是城中村改造,主要是指对旧有的村庄进行改造,属于城中村改造。第二类是城郊村改造,主要是指属于城市范围,但还没有完全纳入城市规划的村落进行改造:这类地区的村民群体感较强,其生活方式与城市有所相似;第三类是郊外村改造,主要是指城市规划区外的旧村落改造。第一类和第二类均属于城市范畴,其中大部分村落是通过利用集体土地,以村委会形式建立起来的。

(二)城中村改造的模式

此前,村民们通常按集体自主权建设的顺序,自行筹措资金,自行开发,承担拆迁、安置、寻找商品房等各项工作。通过改革,城中村实现了财产市场化,充分调动建筑发展的积极性。在市场公私合作的开发模式下,通过政府、村委会、开发商的共同努力,来完成村民的户籍土地流转,并积极协调旧村改造,用土地的投资价值回报村民。

三、城中村规划改造目标及原则

(一)城中村规划改造目标

对城中村进行规划与改造,是为了创建新的城市社区。城中村的规划与改造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城中村的规划和改造,不但要符合本地城市的整体建设要求,还要确保村民的利益得到相应的保障。

(二)城中村规划改造原则

城中村的存在严重破坏了城市的美感,使城市结构呈现一定的混乱。因此,对城中村的规划与修复应遵循以下原则。第一,全面改革的原则。应将其就那些系统的分类,充分结合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实现城市空间的充分利用。第二,循序渐进的原则。城中村的规划与改造不可过于激进,政府各部门要积极与开发商展开交流与合作,在落实规划方案的基础上一步步地进行改造。

四、城中村改造规划面临问题分析

(一)城中村改造利益分配问题

一般情况下,城中村改造方案更注重改善本身的物质形态,改造过程中的利益分配问题成为了关键,一些本地居民对改造城中村的目的产生了严重误解,产权分配比较困难。由于过分强调利益分配,社会平等、住房流转等社会问题而被人们所忽略,这往往是缺乏明确的规划而引起的。为了快速实现土地国有化、监管框架变更等政府目,在改造过程中往往容易与居民发生冲突,导致工程计划延期,不利于我国的现代化发展。

(二)土地权属关系复杂

目前,我国相关部门对土地的宏观调控力度正在不断减弱。以前,土地是由国家直接向集体出让的。这类土地进入市场之后,已经变成了所有权相对分散的非法土地,并被部分实际使用者所占用。这类土地的处置成本很高,土地所有权和宏观调控难度也很大。因此,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由于改造规模、位置、效益等方面存在差异,往往导致工程预算不符合实际情况,不利于整个改造计划的推进和发展。在城市发展和行政体制改革方面,土地管理政策的作用无法得到充分发挥,相关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性一致性,造成了土地权属的复杂性。

(三)拆迁补偿存在漏洞

随着新的总体规划逐渐实行,需要给城市良好的发展空间,并将其作为一项根本战略。但是,当前拆迁资金不足问题却屡屡出现,这往往与政治公关动员工作开展不够充分有关,在所有权程序不规范的情况下,容易使城中村原住民产生强烈的抵触感。这种情况往往是由于拆迁工作过于激进,补偿数额不够统一造成的,缺乏实际、灵活的补偿标准。另外,原住民的房屋建设不能与拆迁工作同步进行,难以满足被拆迁人产权调换的需求。由于拆迁工作在法律上缺乏严格的规定,导致被拆迁一方实际需求难以满足,不利于拆迁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传统规划设计思路的不适性

被拆迁的一方通常要满足如下要求:第一,多数局面需要一个相对清晰的安置方案来支持拆迁;第二,居住区是否要搬迁,将其转变为公共用地,并与住宅小区的所有权和管理权相结合,各区域该问题要制度科学的规划方案。第三,城中村改造要确保城市的平衡发展,因此,平衡利益分配和完善改造计划成为衡量改造项目成败的关键因素。例如,位于淄博地区的永流村在重建过程中,首先通过村民会议的方式初步确定了搬迁构想,并在规划初期对房屋搬迁计划达成了协议。由于永留村的土地还没有正式转为国有土地,因此城市管规也没有进行完全覆盖,所以安置区只能在短时间内变成公有地,未来逐步完成土地复垦,才能确保商品开发区改造的顺利进行,该村的改造流程具有科学、快速的特点,值得所有地区借鉴。

五、城中村改造规划优化策略

(一)强化规划先导作用

城市规划的核心内容应该以不同的城市策略为基础,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不仅要促进社会更新,还要充分提高规划者的工作理念,提高公民参与改造的积极性。因此,需要健全执行评价,并优化反馈系统,发挥管理人员的带头作用。这一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公共政策的主要特征,将居民社会保障的内容纳入社会更新计划中去,在科学配置教育培训资源的基础上,提高相关规划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本地居民对改造工作的接受程度,在整体提升融入城市社会的能力,加快城中村向城市的转变速度。最后,还要充分发挥村委在社会公共管理中的作用,应加强对区委的政策支持,建立全新的管理模式。

(二)强化土地管理及调控

从土地管理的层面分析,目前我国的土地管理还存在一定的漏洞,健全土地管理体制,不仅有利于我国土地资源的合理调配,还是实现我国城市化发展的必要条件。在土地资源管理过程中,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提高土地在未来改造规划中的利用水平,将土地纳入国家城中村改造的战略实施计划中,加大改造部门和土地资源部门之间的沟通力度,确保改造工作顺利实施的同时,使改造工作的效率得到明显提高。

(三)做好人员安置及补偿工作

第一,要做好改造规划,相关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工作灵活性。目前,为了确保各自的经济权益,房地产商之间的冲突愈发频繁,由于搬迁安置工作直接关系到居民财产的转移,因此,成为了房地产商发生冲突的核心问题。因此,城中村改造方案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首先,要基于改造的可行性进行研究。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系统的规划。其次,要充分结合近期改造规划,派遣相关人员进行入户走访,以此来制定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拆迁方案,确保每户家庭都能得到合理的补偿。最后,还要对房地产市场环境进行优化,以此来打造专业改造工作团队,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素质,使工作队伍能够充分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确保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结语:综上所述,本文结合目前我国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我国城中村改造领域进行了系统的分析。要想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关键在于加强对居住区域的规划,实现各方之间的利益平衡,加强对我国公有土地的管理与调控,在确保拆迁安置补偿工作顺利完成的同时,加快了我国城市化的进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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