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城市规划的主体地位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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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城市规划的主体地位

吴春波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510000

摘要:自进入21世纪后,随着城市的发展进程高速前进,城市规划越发受到重视。然而自机构改革,规划体系重构后,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框架之下,城市规划将以什么形式存在和发展是一个亟需研究的课题。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实行“五个统筹”的发展背景下,融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是我国城市规划发展的必然,这既是城市规划职能变迁的规律,也是世界各国空间统筹治理的基本趋势。城市规划要融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必须做出适应性调整和改变,而国土空间规划既要约束城市规划的行为框架,也应当吸收其优秀成果和经验,还要为城市规划的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平台。作为促进城市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融合的体制性解决方案。国家治理方略和公共政策是国土空间规划的基本属性,城市规划要紧紧围绕核心职能,在融合中推进自身改革与发展。

关键词: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城市规划;传承;融合

引言

当前,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乡一体化工作的推进,许多城市面临着后期的人口突增,相应的配套设施不到位,土地资源配置与开发方向存在差异。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分属不同部门编制管理,规划差异较大,规划年限不一致。当期国土空间规划是全要素的规划,包括“山水林田湖草海”等要素管理、城市的发展等。全面规划设计工作的合理性直接关系到未来城市整体的空间发展。目前我国进入多元化的经济发展体,在新时期背景下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时,一定要坚决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做好规划工作,处理好经济发展、人口增长和土地资源利用之间的关系,这样可以进一步提升城市的综合实力,促进我国经济发展。

1当前我国国土空间规划存在的问题

(1)从国土空间规划过于强调用地指标规模,导致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都存在很多细碎图斑为非建设用地,然而作为农业用地无法使用,在未来城市更新中可能面临新的问题。例如个别城市在用地方案中,根据权属落实用地方案时,个别权属边界无法重合,存在细缝等历史遗留问题。仍放任不管,不加以解决,让历史问题依然存在。

(2)规划编制中无法完全理解国家实行空间规划的目标与核心,主要目标是减少因多规而出现的规划不统一,实施难度增加。核心是实现区域范围内高质量的发展,要充分理解经济发展是目的,路径是生态保护下的高质量发展。

(3)空间规划中对于城市发展战略研究不足,目前规划中对于城市发展愿景战略缺少深入研究,存在就现状谈现状的困境,无法做出愿景战略构想,无法理解,城市发展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以战略的眼观,对城市未来的发展进行考虑。

(4)每个城市都不断希望增加规模,然而实际上2020年土地利用规划的规模目前仍有较多地方没有使用完,地方政府只是一位的寻求规模的增加,而忽略了本次规划的目的是为了高质量的发展,不是通过土地扩张来实现经济社会的发展。

2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城市规划的主体地位

2.1推动新型城镇化

贯彻国家和区域总体政策和新型城镇化发展思路,根据城市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提出城镇化发展策略和路径;综合评价城市发展状况,根据环境承载力,合理预测人口和城市化水平,明确城市整体发展规模与人口总量。明确关键区域和城市发展方向,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坚持高质量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新型城镇化是人的城镇化,非城市户籍人口应享受城市服务。在空间规划中应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打造城市生活圈,实现新型城镇化,。

2.2明确国土开发策略与保护格局

(1)明确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格局。落实生态文明优先和高质量发展的理念,实现国家意识、区域主体功能,提出国土空间开发和保护的总体政策。

(2)制定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目标。根据上一级的规划目标,提出国土空间开发和保护的分阶段目标、资源与环境的约束性指标等,确定国土空间开发规模,提高国土空间利用率,促进国土空间的功能修补、生态修复,将主要指标传导至下级行政区域,指导下一级开发和保护领土空间。

(3)确定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格局。落实国家意识和区域空间政策,根据自然资源,综合协调生态保护、农业生产、历史文化保护等因素,形成国土空间保护格局。分析城市内部及城市之间的居住、产业、服务、交通等关系,明确城市主导功能和产业发展的重要廊道和核心节点,依托便捷的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形成合理的区域空间发展格局。

2.3 以城市规划中的战略规划为核心

以战略规划为核心,明确城市较长一段时间的整体发展方向,确定城市的整体空间格局,进而指导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从大区域层面去研判城市未来发展的机遇与挑战,确定城市空间发展的方向,产业的发展选择,用地的布局方向,整体的交通布局模式,对未来的不确定性提出发展预案。

2.4规整用地方案,高质量发展,不盲目扩张

空间规划中历史遗留的权属问题,如权属边界的不重合,本身政府职能部门历史遗留问题,应在空间规划中加以解决,而不是为求规模的节约,而放任这些问题的存在,将问题留给后人。在用地的方案中应以土地的完整性,高质量利用为要求,以原城市规划用地方案为主体,对土地进行归并整理,优化用地边界,不以规模论规模,不应在方案中制造新的空隙与不规则的用地边界。特别在城市更新地区,应实现规模全覆盖,从而鼓励片区的更新。现状建设用地中间的权属细缝,应进一步整合,减少城市开发边界内零零星的农用地。

结语

综上所述,经济的稳定持续发展离不开合理的国土空间规划,为了加快我国的经济发展,提升我国综合实力,一定要城市的高质量发展。城市开展国土空间规划设计工作时,应充分以城市规划的原理与理论为主体,确定城市发展的整体空间结构,用地布局,人均公共服务设施面积等主要指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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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柱甫.我国主体功能区划的理论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08.

[3]樊杰.中国主体功能区划方案[D].地理学报,2015(2):186-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