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S技术在“多规合一”规划中的应用——以平凉市四十里铺镇城乡统筹为例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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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S技术在“多规合一”规划中的应用——以平凉市四十里铺镇城乡统筹为例

袁杰

西安集创文化旅游咨询有限公司 西安 710100

摘要本文重点通过对GIS数据库土地用途区的分析,研究四十里铺镇现存规划的差异性分析,梳理镇域三生空间,推演规划区国土空间的“三区六线”划定,提出具体管控措施。

关键词多规合一;GIS;土地用途区

一、引言

本次专题研究重在协调各类规划在空间上的矛盾与差异,统一近期规划年限、规划目标体系、规划标准对接、操作精度对接、空间管控内容,划定多规融合控制线体系,实现全域一张蓝图管控。

二、“多规合一”的工作思路

“多规”差异主要从矛盾的本源入手,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目标,从全域层面实现土地资源合理利用。

首先运用技术手段划定控制线初步方案,其次通过部门协调等方式实现矛盾协调,最终形成无缝衔接的控制线最终成果。其中发展类的矛盾(建设用地间的矛盾/建设用地与资源保护间的矛盾)通过统筹考虑,划定原则上既能保障发展又与保护资源冲突最小的开发边界;保护类的矛盾按技术准则进行分类分级,进行部门协调,划定管控边界。

三、现状规划体系梳理

(一)规划部门众多、缺乏有效协调

规划分为宏观规划、专项规划、管控实施类规划三种

1、宏观类规划

平凉市“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平凉市“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平凉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14-2030)、甘肃平凉工业园区发展规划(2014-2020)、崆峒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崆峒区城乡统筹发展规划(2014-2030)、平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及平凉市崆峒区四十里铺镇总体规划(2001-2020)。

2、专项规划

平凉中心城市历史文化保护规划(2014-2030)及平凉市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及商业设施专项规划(2015-2030)。

3、管控规划

平凉工业园区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平凉工业园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平凉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及14个村庄建设规划(芦寨村、三十里铺村、军张村、上湾村、二十里铺村、上甲村、下甲村、洪岳村、庙庄村、庙底下村、新庄村、瑶峰头村、吴岳村、杨塬村)。

四、GIS体系下的“多规”差异梳理

(一)发展类规划梳理

1、土地利用规划

根据《崆峒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确定的四十里铺镇的适宜建设用地面积和有条件建设区的面积为3060公顷,其中适宜建设用地面积为2186公顷,有条件建设用地面积为874公顷;其中允许建设区即城乡建设用地区,指四十里铺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有条件建设区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

2、城乡建设规划

根据已经批复的《平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确定的四十里铺镇的建设用地方案,划定的总建设用地面积为3538公顷。

其中建设用地规模为2412公顷,发展备用地为1126公顷。建设用地规模为2030年四十里铺镇控制的建设用地面积,发展备用地为四十里铺镇未来的发展预留的备用空间。

3、特定功能区

主要的区域交通设施廊道及场站、区域市政设施控制廊道、区域水利工程控制范围,以及军事用地区域。

依据《平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初步划定特定功能控制线范围为1385公顷。

(二)保护类规划梳理

1、基本农田保护区

根据《崆峒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2015年),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为3031公顷。

2、文化遗产保护区

四十里铺镇划定生态文化控制线56公顷(管控面积)。主要包括文物保护单位(潘塬古城、安塬坪遗址及瓦窑山遗址)核心保护区。

(三)发展类规划之间的差异

1、土规与城规的差异

主要分析土规划定建设用地(允许建设区与有条件建设区)与城规划定建设用地(含发展备用地)之间的差异。其中土规划定面积为3060公顷,城规划定面积为3538公顷。通过分析,两规重合区域面积为1804公顷,城规超出土规1734公顷,土规超出城规1257公顷。

其中土规的允许建设区与城规的建设用地边界重合面积为1054公顷,土规允许建设区与城规发展备用地重合面积为153公顷,土规有条件建设区与城规建设用地重合面积为466公顷,土规有条件建设区与城规发展备用地重合面积为132公顷。

五、GIS体系下的“多规”协调结果

(一)空间管控体系界定

1、基本管控体系

构建发展与管控相互结合的空间控制体系,将镇域作为一个生态基底,根据发展现状和条件,在生态基底之上明确“发展与管控”两类空间。发展空间细分为开发边界控制区块、市级功能控制区块;管控空间细分为基本农田控制区块、生态文化控制区块、特定功能控制区块及自然基底控制区块。

每一类区块设定一条一级控制线,分别对应各自区块,分别为开发边界控制线、市级功能控制线、基本农田控制线、生态文化控制线、特定功能控制线及自然基底控制线。其中,开发边界控制线设三条二级控制线,分别为城镇建设规模控制线、弹性建设控制线及村庄建设控制线;市级功能控制线设两条二级控制线,分别为产业项目区块控制线与弹性建设控制线。

每条控制线各自闭合,同时与相邻区块控制线无缝衔接。所有区块拼合为全域一张图,总体构建“三区六线”的空间管控体系。

2、空间管控与管制

根据空间管制的要求,将镇域行政区域范围划分为适宜建设区域、限制建设区域和禁止建设区域三部分。根据具体管控功能的不同,禁止建设区域包括基本农田控制区块、生态文化控制区块;限制建设区域包括特定功能控制区块、自然基底控制区块;适宜建设区域包括开边边界控制区块、市级功能控制区块。

其中,适宜建设区域范围内可以进行工程建设,或者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基础上可以进行工程建设;限制建设区域范围内原则上不安排工程建设,如确有进行建设必要时,安排的工程建设项目应符合城镇整体和全局发展的要求,并应严格控制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开发强度,其中区域性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经过专项论证后可以建设;禁止建设区域范围内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

(二)镇域三区划定

1、“三区”划定及管控要求

根据空间管制的要求,将四十里铺镇域空间划分为禁止建设区域、限制建设区及适宜建设区三部分。根据具体管控功能,确定“三区”与“五线”对接,其对应关系为:

禁止建设区:包括基本农田控制线、生态文化控制线两类;

限制建设区:包括特定功能控制线、自然基底控制线两类;

适宜建设区:包括开发边界控制线、市级功能控制线两类。

2、禁止建设区

(1)范围:四十里铺镇划定禁止建设区面积38.61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30.31%,主要包括基本农田、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河流水系以及其他生态敏感区划为禁止建设区。

(2)管控要求:禁止建设区原则上禁止任何与保护无关的开发性建设,不同区域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处于禁建区内的现有城镇、产业区、村庄建设用地应按照要求进行迁并整合。

3、适宜建设区

(1)范围:四十里铺镇划定适宜建设区面积33.86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26.58%,主要指四十里铺镇区、工业园区产业组团、乡村居民点区块范围内的区域,以及镇区、工业园区产业组团预留的发展备用地。

(2)管控要求:适宜建设区范围内可进行城镇、产业区及村庄(社区)建设,或者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基础上可进行相应建设。发展备用地确有进行建设的必要时,安排的建设项目应符合城乡建设整体布局的要求,严格论证和控制项目的性质和开发强度。

4、限制建设区

(1)范围:四十里铺镇划定限制建设区面积54.93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43.12%,主要包括:将区域性交通设施及其防护区、镇域内重要市政设施用地、高压走廊、变压站、特殊用地及采矿用地。

(2)管控要求:限制建设区内保护优先、应限制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对于区域内的一般农田,需遵照相关的农田保护法规、制度与要求实施空间管制,保障农业生产空间。

参考文献:

[1]《甘肃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总体方案》(2013年);

[2]《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14年);

[3]《甘肃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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