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明清公案小说背后的鬼神观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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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明清公案小说背后的鬼神观

杨尚雨

四川师范大学 文学院,四川成都 610108


摘 要:公案小说是明清小说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代表作品有《彭公案》、《包公案》等。在内容上,公案小说常常出现鬼神作祟、降妖除魔的情节,这种情节为小说增添了可读性,也体现出了作者本身的鬼神观。本文旨在探究这种鬼神观的起源及形式,挖掘出创造这种情节的深层次原因。

关键词:密室,鬼神观,结合,当代


探源

公案小说中最常出现鬼神的地方可以统称为凶地。所谓凶地,其范围便不止局限在一室之内,它包括了一切与鬼怪神仙有关的场所:凶宅、庙宇、道观、坟地......与英美侦探小说不同,在内容上,公案小说并不注重逻辑推理和智慧较量,而是常常将笔墨着于侠盗、匪徒、清官、奸臣、道士、妖魔等突出矛盾上,通过判案、斗法等方式展现封建时期的忠臣观念及人民对太平盛世的渴求。

公案小说这种追求正义的思想内核与侦探小说殊途同归,但在表现手段上,受到了受众喜好及封建统治者压迫等因素的影响,公案小说中常常谈及怪力乱神之事,作者借此来曲折地反应社会现象。如《狄公案》中就有狄仁杰为冤魂办案的情节。与《圣经》(Bible)故事中人的主观能动性受控的情况不同,在公案小说中,人可以捉鬼降妖,而不只是被其所控不得反抗。同样,在明代许仲琳的神魔小说《封神演义》中,只有经过手执打神鞭的凡人姜子牙册封才能成神。至今在广大农村依旧能够看到“太公在此,诸神退位。”的红纸条以求平安。这种人神鬼三者平等甚至人可以高于鬼神的鬼神观是公案小说的一大思想来源,也正是这种观念能够让作家们敢于去书写鬼神之事。借助凶地构建文本是表象,其背后的鬼神观才是本质,需要透过表象看本质。

在大众的印象中,中国古代的儒家主要关注世俗,道家主要关注鬼神。更有甚者直接将道家哲学看作是“修仙指南”,企图从中获得位列仙班的秘诀。这是对道家哲学的极大误解。实际上,在道家思想的奠基之作《老子》中,只在六十章中直接对鬼神进行过一句话的论述:“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1但因道教及方士等宗教和职业的发展,以及道本身“渊兮似万物之宗”2的包容性,老子虽只留五千言,可几千年来的研究、释义甚至诸如“修仙”之类的误解,还是让道家哲学对中国古代鬼神观的形成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影响远超寥寥怪力乱神、敬而远之两个成语的儒家哲学。道既生万物,必然也包含了误解。或是说,与当时老子著书时所思不一致者,都可被看作是一种误解,却又是读者自己的正解。而正是无数的误解,最终形成了整个认知体系。因此在讨论这一问题时,一切理解都可被接纳,都有其存在的原因。


(二)总述

《老子》首句言“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3其实就可以很好地解释道家的鬼神观。为何可言可名之物便不是常物呢?因为所有可以言说出来的东西都只是暂时的,或是说人类对它的认识都只是暂时的。从前的人类将番茄叫做“狼桃”,认为这是一种有剧毒的植物,只可观赏而不可食用。但现在的人类已经将番茄作为日常生活中常吃的蔬菜之一,这不就是一种发展,一种运动吗?这契合了《老子》二十一章所云“道之为物,惟恍惟惚。”4的无所定的运动论看法——道始终沉默不语,人对它的认识是什么样子的,它便呈现出什么样子来。人的认识不断发展,道的样子也会随之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广大,认识道这一问题的关键与核心全在人本身。

由此而上升至人与天地或是人与鬼神之间的关系,亦是如此。“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5,道生天地,功成弗居。而后天、地(神、鬼,亦可理解为天上之人、地下之人)之间构成一对矛盾,相生相克而生人。正是《老子》二章中所云“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6,于是人成为了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当人、神、鬼间问题的主要矛盾之主要方面被确定后,也就决定了人只有关注于内心,不断认识自己才能观照到神鬼天地,乃至大道。“处理遗留问题为的是向前看。”7面对早在自己之前就已产生的鬼神问题,老子认为这不是无法解决的。神鬼并非不可认识之物,甚至就连“神”、“鬼”也只是暂时的代号(名)而非事物本真,当对他们的认识达到了较现在提高后,也许就会用其他词汇来称呼他们,这只是一个表象的名而已。

基于这种认识,也就决定了当人们面对问题时,求神拜鬼都不是正确的解决方法。真正的解决方法是人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前提下发挥主观能动性,并在认识提升到一个阶段(即当下问题的解决)后,继续坚持认识无限发展的态度,将自身摆在“底部”的位置,不以一时之名或争或言,而是继续沉默地探索道之所在。即《老子》六十六章所谓“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8最终实现“执大象,天下往。”9的圣人之势。

而庄子在老子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道家哲学,也对道家哲学中的鬼神观有了更深层次的阐释。可以说,庄子对明清时期小说家的影响更甚于老子。一方面,《庄子》洋洋洒洒的文风和连缀成篇的寓言故事就已对明清时期的小说家们起到了启发作用,例如袁枚的《子不语》又名《新齐谐》,取自《庄子》“逍遥游”。另一方面,《庄子》中的哲学道理更是加深了鬼神观的内涵,尤其是清代王先谦所言,“皆庄生最微之思理。”

10的齐物论思想。

相较于前篇《逍遥游》中针对于内心的思想,《齐物论》中的思想则是针对于外物。这种思想虽名齐物,但却是建立在“不齐物”的基础之上:“夫随其成心而师之,谁独且无师乎?奚必知代而心自取者有之?愚者与有焉。”11首先因所见之事,所生之感有异,故看待世界的方式不同,认识世界的方式不同。再愚蠢的人也有自己的一套行事标准,其无所谓对错,全在是否合适于行此标准之人;其次“百骸、九窍、六藏、赅而存焉,吾谁与为亲?汝皆说之乎?其有私焉?如是皆有为臣妾乎?其臣妾不足以相治乎?其递相为君臣乎?其有真君存焉!如求得其情与不得,无益损乎其真。”12五脏六腑,皆为己身所有,直至死亡。尚且不能完全被人所认识,亦不能排出何者更重之序位,那么又何必去以己之标准来劝告或是生搬硬套在他人他物之上,又争又言呢?正是因为清晰地认识到了每个人,每个物都是一个独立出来的个体,都有自己的一套标准的“不齐物”,才能以齐物的态度去包容他人他物而非干预他人他物。所以齐物论是一套哲学上的否定之否定。观照到鬼神观上,即是认为人、神、鬼,皆道所生,故不必分出高低贵贱而都应泰然处之,各自都有各自不同的规律及标准。而神、鬼又是人外之物,与人无关,所以人要做的只有关注内心,顺中无为而无不为(缘督以为经13),接受自己、认识自己,最终达到“养生主”开篇所言“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14的目的。想得内心逍遥游,须有外身齐物论。道不因面对人还是鬼神而有所偏移,故几于道者以齐物的态度去应对万物,而成南郭子綦弃名丧我之状。

(三)意义

由此可见,道家哲学发展至明清,虽然在长达千年的时光里被逐渐含混地理解成为“修仙指南”,但记载了本源思想的《老子》、《庄子》所关注的要点却始终围绕着人本身,并在明清时期深刻地影响着小说家们的创作。这些小说家大都是科举不中,仕途不顺且看遍了社会黑暗的穷苦文人。当求取功名的道路行不通时,他们便像前代文人一样寄情于山水和尚自然的道家哲学当中以求安慰,从而获得了道家哲学本源的熏陶,尤其是《庄子》浪漫奇崛的文风,更是给他们带来了文学创作上的启发。以凶地为主要环境的公案小说,就是对这种现实不顺和退而求道的五味杂陈心理的一种曲折反映。虽道家讲求不争不言,但心中郁结和从前立言于世的儒家思想还是让大部分人选择了一吐为快,于是就有了明清时期多如牛毛的公案小说存世,也有了奇特的人可以判神捉鬼的情节。是这种鬼神观决定了明清公案小说的诸多特色。

中国本土带有朴素唯物主义色彩的鬼神观念,在之后还为“中西结合”提供了思想基础;英美侦探小说又为这种思想注入了科学和理性思维的内涵。且无论英美密室模式侦探小说还是明清公案小说,作为一种可借鉴于今的文本,必然会在后代文学中看到他们的影子。当代中国的公安小说和侦探小说就是在这种影响下产生的。



1《老子》,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第153页。

2《老子》,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第9页。

3《老子》,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第2页。

4《老子》,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第44页。

5《老子》,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第2页。

6《老子》,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第4页。

7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二卷)》,《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第147页。

8《老子》,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第172页。

9《老子》,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第73页。

10《庄子》,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第12页。

11《庄子》,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第15页。

12《庄子》,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第14页。

13《庄子》,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第36页。

14《庄子》,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第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