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 676299
摘要:目的:探究不孕不育症治疗中绒毛膜促性腺激治疗的临床疗效。方法:择取92例不孕不育症患者均分后进行不同治疗方法的对比研究,以分析克罗米芬治疗(对比组)与克罗米芬片+绒毛膜促性腺激治疗(试验组)的疗效。结果:试验组采用克罗米芬+绒毛膜促性腺激治疗后46例患者中共有44例得到了有效治疗,而对比组采用克罗米芬治疗后46例患者中共有38例得到了有效治疗,两组总有效率对比中,前者大于后者(95.65%>82.61%),P<0.05;与此同时予以试验组克罗米芬片+绒毛膜促性腺激治疗后患者的子宫内膜厚度、宫颈黏液评分均大于采用克罗米芬片治疗的对比组,且排卵率、妊娠率均高于对比组P<0.05。结论:绒毛膜促性腺激治疗在不孕不育症治疗中具有显著疗效,值得推广。
关键词:绒毛膜促性腺激;克罗米芬;不孕不育症;效果
据相关文献报道[1],不孕不育症患者的数量在我国临床中呈持续增长趋势,对育龄女性的身心健康存在较大影响,同时给家庭带来一定负担。不育不孕症的诱因较多,包括排卵功能异常、卵巢因素、输卵管因素、生殖器因素、宫颈病变、内分泌紊乱等,因此,该病症的治疗方法较多,且多以药物治疗为主,为了探寻可切实改善不育不育症的治疗方法,本组调查特在我院病例中择取了部分该病症患者展开临床对比研究,并将相关研究结果报道如下。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以2019年4月至2021年4月为本次研究时段,样本择取该时段内我院收治的92例不孕不育症患者,将其均分后以试验组和对比组命名,统计两组基线资料后发现,试验组与对比组的例数比为46:46,中位年龄数值分别为(29.64±2.57)岁和(29.47±2.34)岁,中位病程数值分别为(2.6±1.7)年和(2.4±1.6)年。本组所纳入的92例不孕不育患者包括继发性和原发性两种,所占构成比分别为57.61%(53/92)和42.39%(39/92)。试验组与对比组上述基线资料对比中,组间差异较小,P>0.05,可对比。
1.2方法
1.2.1对比组
对比组采用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克罗米芬片(H31021107)治疗,以口服方式给药,剂量为每次50mg,每日用药一次即可。
1.2.2试验组
试验组在上述药物治疗基础上加用郑州博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绒毛膜促性腺激(S10910156)治疗,给药方式为肌内注射,剂量为每次10000U,每日用药一次即可。
两组均连续用药5日。
1.3观察指标
1.3.1疗效判定
疗效显著:疾病病理表现完全消除,且在一年内成功受孕;疗效一般:疾病临床症状得到有效缓解,且排卵正常,但未成功受孕;无明显效果:疾病症状未得到有效缓解且未成功受孕。
1.3.2评价子宫内膜厚度、宫颈黏液
予以患者影像学检查,在超声诊断仪下观察患者的子宫内膜厚度,并综合评估患者宫颈黏液情况,总分值为15分,且分值与宫颈黏液性质成正比,前后越高,后者性质越佳,进而更利于精子穿透[2]。
1.3.3排卵率及妊娠率
予以患者为期一年的跟踪随访,统计患者的排卵率及妊娠率。
1.4统计学处理
通过SPSS22.0进行统计分析,两组数据经比较后以P<0.05为差异,说明组间具有统计学意义。
结果
2.1疗效对比
予以试验组克罗米芬+绒毛膜促性腺激治疗后仅有2例(4.35%)患者无明显治疗效果,且疗效显著患者占半数以上(56.52%),而仅采用克罗米芬片治疗的对比组共有8例(17.39%)患者无明显治疗效果,且疗效显著患者仅占比39.13%,两组总有效率对比中,试验组>对比组(95.65%>82.61%),P<0.05,详见表1所示。
表1两组临床疗效对比[n(%)]
组别 | 疗效显著 | 疗效一般 | 无明显疗效 | 临床总有效率 | ||||
例数 | 占比 | 例数 | 占比 | 例数 | 占比 | 例数 | 占比 | |
对比组(n=46) | 18(例) | 39.13 | 20(例) | 43.48 | 8(例) | 17.39 | 38(例) | 82.61 |
试验组(n=46) | 26(例) | 56.52 | 18(例) | 39.13 | 2(例) | 4.35 | 44(例) | 95.65 |
X2 | | | | | | | | 5.164 |
P | | | | | | | | 0.023 |
2.2子宫内膜厚度、宫颈粘黏液评分对比
予以试验组克罗米芬+绒毛膜促性腺激治疗后患者的子宫内膜厚度[11.24±1.69(mm)]、宫颈黏液评分[12.91±1.38(分)]均大于采用克罗米芬片治疗的对比组[7.64±1.61(mm)、12.91±1.38(分)],组间差异明显,P<0.05,详见表2所示。
表2两组子宫内膜厚度、宫颈黏液评分对比(`x±s)
组别 | 子宫内膜厚度 | 宫颈黏液评分 |
对比组(n=46) | 7.64±1.61(mm) | 9.87±1.04(分) |
试验组(n=46) | 11.24±1.69(mm) | 12.91±1.38(分) |
t | 12.194 | 13.967 |
P | 0.000 | 0.000 |
2.3排卵率及妊娠率对比
予以试验组克罗米芬+绒毛膜促性腺激治疗后患者的排卵率(91.30%)、妊娠率(71.74%)均高于仅采用克罗米芬片的对比组(67.39%、34.78%),组间差异明显,P<0.05,详见表3所示。
表3两组排卵率及妊娠率对比[n(%)]
组别 | 排卵率 | 妊娠率 |
试验组(n=46) | 91.30(42/46) | 71.74(33/46) |
对比组(n=46) | 67.39(31/46) | 34.78(16/46) |
3.讨论
不孕不育症是妇科临床中的常见病症,有原发性(从未受孕)和继发性(存在受孕史,而后又无法受孕)之分,近年来,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该病症的发病率呈一定程度的增长趋势,给患者自身及家庭带来了较大困扰。药物治疗是该病症的常用对症治疗手段,但是基于该疾病的诱因十分繁杂,因此如何科学选择药物治疗方案已成为临床工作者值得深究的问题,同时也是不孕不育症治疗的基础[3]。
克罗米芬是一种价格亲民、疗效确切且安全系数较高的促排卵药物,该药物不但能够有效促进患者体内激素水平的改善,而且对卵泡的成熟起到一定的刺激作用,被广泛应用于无排卵不孕不育症患者的临床治疗中。而绒毛膜促性腺激治疗可通过促进不孕不育症患者的黄体酮雌激素分泌来提升其排卵速度,进而促进患者正常受孕[4]。本研究将上述药物联合应用于不孕不育症患者的治疗中,其结果显示试验组采用克罗米芬片+绒毛膜促性腺激治疗后46例患者中共有44例得到了有效治疗,而对比组采用克罗米芬片治疗后46例患者中共有38例得到了有效治疗,两组总有效率对比中,前者大于后者(95.65%>82.61%),P<0.05;与此同时予以试验组克罗米芬片+绒毛膜促性腺激治疗后患者的子宫内膜厚度、宫颈黏液评分均大于采用克罗米芬片治疗的对比组,且排卵率、妊娠率均高于对比组P<0.05。究其原因是因为二者合用可在促进患者子宫机能恢复的同时增加子宫内膜厚度,且可通过改善宫颈黏液性质来为精子的穿透创造便利条件,进而提高患者的受孕率和妊娠率[5]。
综上所述,绒毛膜促性腺激治疗在不孕不育症治疗中具有显著疗效,值得推广。
参考文献
[1]李萍. 绒毛膜促性腺激治疗不孕不育症的效果研究[J]. 人人健康,2020,(14):632.
[2]陈素珠,吴春红. 氯米芬联合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治疗不孕不育的临床效果[J]. 当代医学,2020,26(20):108-111.
[3]王春利. 克罗米芬联合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治疗不孕不育的效果观察[J]. 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2019,19(48):143+145.
[4]万晓. 克罗米芬联合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治疗不孕不育的临床效果[J]. 内蒙古医学杂志,2019,51(02):221-222.
[5]许雪梅,张永团. 分析克罗米芬联合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治疗不孕不育的效果[J]. 中国现代药物应用,2018,12(11):146-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