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污水治理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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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污水治理研究

李白玉、席丽佳

青岛工学院,山东省 胶州市  266300

摘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现有农村污水治理技术主要包括生物处理技术、生态处理技术、生物生态处理组合技术等。已建成的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目前仍沿用传统的运营管理模式,对于农村污水治理项目的特殊性已不适用。据调查,我国每年有约2,500万个自然村,约96%的村庄污水随意排放。习近平曾经提出加大现代化的必经之路是加快城镇化。并且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把城镇化提到行中,作为农村发展的方向,全国为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做出了贡献。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村污水治理

引言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是乡村振兴战略内容之一,关系着农村居民的根本福祉。在农村污水治理中,政府应承担统筹规划建设责任;地方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以促进农村污染物总量减排为目的修改完善污水地方排放标准立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阐述了污水治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几点建议,希望能够改善农村地区污水治理现状,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1、农村污水防治重难点

农村污水处理工程后期运行维护任务重。管网及处理设施建成后,如何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保证村内主管管网及压力管道顺利出村,是运行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农村因人口居住分散、面广,管网清淤疏通、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量大、任务繁重,且随着污水管网和污水治理设备的不断建设,解决管网堵塞、设备运行故障等问题,是后续工作的关键。近几年来,宜兴市结合村庄整治、农村连片整治等活动,建有污水治理设施数百处,对现有管网及治理设施运行是否正常,应在深入调查后予以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完善不足之处,使已建污水管网及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是运维阶段工作的重点之一。

2、农村污水治理问题

2.1、缺乏长效机制

环保设施建设成功只是第一步,而设施的维护才是持久战,我国对环保设施建成后的维护运行的没有长效管理。绝大多数农村社区没有建立长效的污水处理管理机制,缺少专业的管理人员进行后续的有效管理和相关人员的监督,甚至有些工程上日积月累的小问题也可能爆发再度引起村内的再污染问题。另外,从技术系统上看,高效的农村污水治理设施最重要的环节是环保设施的维护运营,其中室内、室外排水和污水处理系统,不能单一地只看到一个设施的建成和使用,需要后期同步维护使其整体能够正常顺利运营,这也凸显出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欠缺长效运营的技术和管理体系。政府部门还出现污水支持资金的挪用或者漏发现象。只有从技术和制度上同步重视环保设施的可持续性发展,才能真正地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2.2、村民意识差

它是农村人居环境的主体,农村人居环境的治理有赖于政府和村民的配合和共同努力。因此,要不断发挥村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内生动力。但现实是政府不断推进,村民参与度不高,沦为局外人。比如在处理生活垃圾和垃圾污染方面,许多村庄设置了垃圾箱,但是村民由于过去的行为习惯,缺乏环境保护意识,依然存在垃圾成堆,乱丢乱放现象。他们本身并未意识到环境保护的意义以及环境污染带来的危害。因此,下一步应该做好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参与意识,唤起民众的人居环境治理和保护意识,增强主动性,参与到人居环境的治理中来,与政府有关部门一起治理好本村的人居环境。

2.3、缺乏全过程监管

2015年以前,农村生活污水项目全部由政府投资,大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归乡镇政府所有。与其他建设项目相比,缺乏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建设和运营效率低下,出现大部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质量差、运营负荷低或是运营管理不到位,出水长期不达标排放的现象。具体表现为,乡镇层面在具体推进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缺乏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及时识别、发现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不能有效监管建设单位,任由建设单位自行建设,有的乡镇即便是聘请了项目监理,由于存在项目监理与建设单位串通,对工程建设内容进行偷工减料的情况,导致项目建设不达标,整改重建屡次出现。

2.4、政府多头管理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涉及面广,需要多部门参与。在我国许多农村地区的污水处理中,主要采用“五位一体”的治理方案,即农村污水治理的责任主体、管理主体为各级政府,实施主体为村组织,项目收益主体为村民,服务主体为第三方运维服务机构,要求不同主体之间明确责任,保障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有序开展。但从当前实际来讲,尚未充分发挥这种治理方法的优势,并没有形成一个“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的治理体制。加上污水治理工作并非一个部门的事情,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参与,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出现权责不清、交叉管理的现象,若仅凭一个部门去完成整个工作,将会严重影响其他主体的参与积极性,甚至出现失误时,很容易导致整个运行机制“失灵”,导致污染加剧,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3、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污水防治措施

3.1、工艺选取

农村污水处理方式的选择应充分利用现有条件,采用合适的处理形式。首先,考虑资源利用率。例如,化粪池和沼气池可以用来制造废物和尿液资源。二是充分利用土地资源,采取土地退化,如湿地处理。三是就近进入市政管网或建设村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四是充分考虑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特点,可选的方式应灵活运用,不宜千篇一律。选择农村污水处理厂的工艺时,应着重考虑后期管理,宜选用一些后期管理相对容易、技术要求不太高、运行费用低的工艺。这样有利于投资可长期稳定地发挥效益,要适应污水量产生量波动大的情况,能适应日内变化及季节变化的特点。

3.2、村企合作就业新模式

基于物联网的农村污水设备管理对运维人员的素质要求更高。鉴于此,笔者构想了新时代乡镇企业合作下的农民就业新模式。在泵站建设完成、管网移交到户前,承包人可通过工程实践、设备维护、生产实习、物联网课程、运维等,培养村民的工程管理能力。其中工程实践、设备维修、生产实习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在施工现场实施教学,物联网课程、运营维护等酌情安排在企业研究部门进行,从而实现“产教结合”。工程施工现场与企业内部实习交叉实施,实现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的提升。对于承包单位,可与高新企业、村委会、农村污水项目建设单位联盟,成立新时代村民就业联盟,在制度与培养方案制定、实践平台建设与实践教学考核方面开展工作,达到“优势互补、全过程运维、多方位就业与共赢”的局面。不仅解决了部分农村就业压力,同时可让农村与前沿技术接轨,利于承包单位承接更多该类项目。

3.3、因地制宜治理

在污水处理中,要注意居民与资源保护的平衡,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规划适合各个地方的具体方案,以保证污水处理工程的质量。在制定当地处理方案的同时,还需要建设农村污水处理配套设施,污水处理厂才能高效持续运行。另外,因地制宜地规划污水处理工程,使治理方案更加个性化,当地有效化。根据每个社区农村的地理面貌、实际情况总体规划,规划好需要污水处理项目。到当地充分调查污水排放量、历史投资资金数据、污水处理量等具体数值,以实地调研总结为准,不然,会导致污水处理设施闲置、污水处理设施达不到实际污水量等资源浪费的现象。

3.4、提高农民参与积极性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主体是农民,政府主要起引导作用。因此,要管理好农村人居环境,最重要的是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增强他们的参与感和责任感,让他们从内心知道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是为了谁的利益?(1)提高农民参与积极性,主要是营造良好氛围。村集体可以借助移动互联网平台,组建本村村民微信群、QQ群等,定期在群内分享有关生态保护的内容,分享国家有关政策,提高村民认知水平及增强对国家政策的了解程度。(2)农村是一个集体组织,在人居环境治理中,应发挥村干部和乡村“能人”的带头作用。对这些带头人,乡镇政府可以组织定期培训,提高他们的认知水平,且将人居环境治理纳入对他们的期末绩效考评。(3)村集体可以组织开展村“环保卫士”评选活动、“植树达人”评选活动和有奖“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村民对人居环境重要性的认知水平,增强参与意识和自身责任意识。

3.5、引入投、建、管、运第三方

鉴于现有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大多因建设、运行、维护存在管护资金不足、制度不完善、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无法有效发挥效益,应鼓励有资质的公司参与,统一负责“投、建、管、运”一体化运营,地方政府因地制宜推行区域一体化、项目建管一体化、城乡水务一体化,探索投融资模式、适用技术模式、智慧监管等模式。将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来做,让专业的人来做专业的事。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交给专业的公司负责,将政府从烦琐的具体事务中解放出来,回归其裁判员的角色,企业发挥其专业能力,构建以县(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以及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体系,各司其职,实现双赢。同时这也有利于培育农村污水治理市场主体,契合国家培育发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市场主体的政策要求。

3.6、强化资金管理

目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资金来源比较简单,大部分是政府财政拨款。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仅靠这一渠道很难保证农村污水处理的效果,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用于农村污水处理。作为一项公益事业,治理农村生活污水,需要强化污水治理资金管理,在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的基础上,还要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多元化筹资方式,给予农村污水治理资金支持。第一,乡镇级自行调拨资金,根据各村实际情况,自己筹资建设。第二,建立农村污水治理公益基金,加大宣传力度,鼓励乡镇企业、社会团体等积极主动参与到农村污水治理工作,通过捐款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第三,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坚持“投资者受益”的原则,扩大社会资本在农村污水治理当中的比例,给予一定优惠政策,吸纳更多治污企业的参与,提高治污效果。

3.7、明确责任

政府应在农村污水处理中发挥主导作用。目前,农村污水一部门处理在统筹规划上还存在不足。应该制定一个可行的计划,尽量做到“多规合一”,从污水收集的污水管网建设到排放全程考虑,稳步推进。农村污水处理,不仅仅是污水处理厂建设,应同时注重从源头控制污染、雨污分流、污泥处理厂以及与污泥处理厂等相关的工程的建设,并按照项目实施程序实施,保证项目稳步推进并发挥效益,与农村建设协调发展。

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深入,乡村振兴工作的不断推进,农村污水治理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一环,将直接影响我国整体人居环境的水平的提升。这一切要归功于政府、企业、村民的三方协助合作,才能将治理高效发挥作用。只有创新污水治理技术,并将专业技能教授给当地村民,村民实时应用起来,才能发挥治理污水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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