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村干部廉政建设过程中的困扰及建议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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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农村干部廉政建设过程中的困扰及建议分析

付小均 邱丹

江苏大学 212013



摘要:遵义是革命的圣地,贵州是革命的摇篮;但愿遍野花齐放,不信青山不聚财!党的十九大以后我国的反腐败斗争进入深水区,面临着更严峻的和更复杂的挑战。贵州省本就是一个在经济发展上相对滞后的省份,尤其是在老少边穷的很多地方至今人民百姓还在靠天吃饭,生活过的相当艰苦但即使在如此贫困的地区贪污腐败依然层出不穷,我们必须推动农村基层自治组织的廉政建设,加强农村领导干部组织的廉洁性建设和增强农村干部纯洁性,只有一支支以纯洁为本色的农村干部组织才有可能带领人民过上富强的生活。在农村干部的日常工作中,我们注意到村主任和村党支部书记在农村扶贫和危房改造以及农村公路建设等政策性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方面任意性较大。由于山高皇帝远很多时候贵州农村干部比国家工作人员更缺乏监管。

关键词:贵州农村干部;乡村振兴;微腐败

一、农村干部含义的界定

村干部是区别于国家公务员的特殊群体,村干部是游离于国家行政干部体制之外的、不在编制内、不脱产的边缘化干部。具体来讲,村干部主要是指通过村民自治机制选举产生的、在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及其配套组织担任一定职务、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并享受一定政治经济待遇的工作人员,主要包括村党支部(党总支)委员、副书记、书记,村民委员会委员、副主任、主任和村民委员会内设工作委员会主任。其中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主任是主要村干部。狭义而言,村干部是指在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任职人员,主要包括村、副主任、主任,其中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主任是主要村干部。广义而言,村干部不仅包括村两委干部,而且包括其他在村级组织开展工作的人员,主要有三类:一是村民小组长、妇联主任、治保主任、人口主任、民兵连长、团支部书记、村办经济组织负责人等等;二是上级选派机关干部到村任职人员,例如驻村干部等;三是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

二、贵州农村干部廉政建设的困扰

(一)农村干部的腐败领域相对集中

从贵州的案例中,我们发现农村干部的腐败行为基本上集中在三个领域:一、精准扶贫名额违规发放和私自占用、经济;二、村委集体资金财产管理领域;三、各项政府发放的专项资金的领取和管理领域,这三个领域是村委管理活动中资金流动最大的领域。而且政府发放的专项资金和农村集体资金都通过村委会来管理和发放,农村干部既是社区集体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发放和管理的负责人,同时其在实际上也决定着这些资金该如何用于社区的管理和建设,决定着资金的流向,因此社区干部能够利用职务便利私吞或骗取这些资金。除了这三个主要领域外,农村干部的贪腐行为也涉及退耕还林政策执行不彻底和违法占用耕地破环生态环境谋取私人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除此之外也包括拉帮结派和为近亲属牟利收取贿赂违规违法办事。

(二)社区干部的贪腐行为多样

农村干部在某方面能够决定或影响村委管理人员和农村工作人员的任免,在村委人员任免不受监督、没有严格的录用程序和录用标准的情况下,农村工作人员的录用也较容易发生腐败行为。社区干部在人事任免的方面不仅会为了自己的工作岗位向上下级行贿受贿,也会为了子女和亲戚朋友而行贿受贿。在农村工作的年终考核中和职务升迁的调整,也有农村干部进行行贿,以获取利益,此外还有农村干部为了自己的子女能够在城里面的好学校读书也会想出千方百计去行贿县教育局领导。

(三)社区干部贪腐模式复杂多样

农村干部的贪腐行为较为复杂,在骗取政府的补偿款和专项资金的案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虚报冒领的手段骗取补偿款是较为常用的手段。其中“虚报冒领”和“伪造假文件骗取”是两个主要的贪腐行为,社区干部常以自己或者亲属的名义,伪造虚假的文件冒名领取扶贫专项资金。但是也有利用房屋违建、征地拆迁房屋初核认证的职务便利,隐瞒违章建设的房屋和违章建筑,不将其拆除、不将其上报,以获取拆迁利益的贪腐行为模式,更为荒唐的是有的村干部竟然组织村民捕杀野生动物以用来贿赂上级领导,在这种情况下野猪这种野生动物就很难得到保护。

三、贵州基层农村干部廉政建设的建议

(一)利用和大数据进行社区廉政建设

贵州近年来大力发展大数据产业在全国都较为领先,大数据是当代科技的结晶产物,也是推动这个时代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发展的时代利器.在预防贵州农村干部贪污贿赂、违法犯罪应该充分利用好大数据这个反腐利器,在今后乡村振兴的相关财政资金要帮扶农村时,要确保资金能够准确进入到农民个人账户,并且利用大数据对每一笔资金的来龙去脉进行实时监督和跟踪一旦发现有异常,就提醒相关监管部门切实做好监督工作.此外要尽量少让资金经过村委领导干部的手在重新分配,从源头上杜绝贪污腐败的滋生.

(二)扎实普法和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

基层党组织在农村管理中的作用举足轻重,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党支部副书记既是村委的主要领导干部,又是基层党组织的主要领导,其在农村建设和管理中能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贪污和受贿。由于村委会不是基层政权组织,社区干部主要是通过农村村民选举产生和通过党组织任免产生,因此无法对农村中的主要领导干部适用《公务员法》,除非其另外拥有公务员的身份。因此党内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党支部副书记的监督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必须加强党内对基层党组织的监督。强化市、县、乡镇、村委党组织四级联动,充分利用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调度通报、动态管理、督促检查和跟踪问责制度对基层党组织进行党内的监督,与此同时要在贵州偏远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加强普法工作,切实增强广大村民的权利意识和民主精神.

(三)加强社区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

我们革命的胜利就是用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方式得到的,贵州的千村万落连接着基层政权和千家万户。身处一线的农村干部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在农村建设和管理中会处理大量的集体财产和政府专项补助资金。同时社区干部也可能利用职权轻易地进行贪污和受贿,如果农村干部的思想道德水建设不足会使其陷入腐败的沼泽中,侵害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因此农村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也是农村政权廉洁的重要一环,只有增强农村干部的责任感,在对农村干部讲政治意识的同时也需要对其灌输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不断地对农村干部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和廉政教育,使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合理合法地管理和建设农村,我们才能够更好地建成廉洁乡村。针对农村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不足的情况,我们需要强化党的领导,强化组织,强化监督,强化教育,进一步落实责任,发挥基层纪检堡垒作用,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营造廉政文化氛围,整体提升农村干部的纪律性和思想道德水平要永葆党组织和领导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四)强化基层社区居民自治

为了杜绝基层农村干部的贪污腐败行为,需要农村村民的监督和协作。村委组织是基层群众实施自治的组织,我们只有强化农村村民自治,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才能避免村委干部利用其管理本村的权力和便利进行贪腐活动。农村大数据结合村民自治能使得农村的治理更加透明和公开化,农村内部的信息交流更加便捷和丰富,减少因为信息不对称、信息不透明而产生的贪腐行为。同时农村自治还能增强村民对农村事务管理的积极性让村民的主人翁意识更加强烈,村民参与村务管理也能够有效制约村干部的贪污腐败。

当然农村村民自治也应该加入法治的因素,社区居民可以在自治的时候以民主的方式制定村规民约,在符合法律的规范下建立良好的农村治理体系,针对错综复杂的村务,应该利用比例原则对不同的农村村务事项进行管理和建设,防止村干部不合理地处理村务,打掉贪污腐败的温床蜜罐。坚持实事求是和特殊问题特殊处理的原则用好底线思维和系统意识妥善解决各式各样巨细不同农村农民问题,尊重少数民族和乡风习俗重视个体利益和诉求,不能让变质族长权威和村长霸权大行其道,用好贵州大数据的利剑,刺穿贵州农村干部贪污腐败的邪心,为多彩贵州乡村振兴添砖加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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