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自媒体时代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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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自媒体时代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分析

朱晓英

(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人民检察院,福建 建宁 354500)


[内容提要]:近年来,网络不良信息成为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一大“毒瘤”,特别是随着“抖音”“快手”等自媒体平台的兴起,未成年人借助网络实施犯罪的案例屡见不鲜。在自媒体时代下,如何防范未成年人犯罪值得深思。

[关键词]:自媒体;未成年人;犯罪问题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互联网络陪伴着大多数未成年人成长。近年来,由于自媒体平台平民化个性化、门槛低易操作、交互强传播快等特点,受到未成年人的追捧,特别是“抖音”、“快手”等平台,更是在学生群体中引起热潮。但作为新兴产物,多数自媒体平台的管理机制还有待完善,平台内容良莠不齐,一些“精神鸦片”正在潜移默化地侵害未成年人思想,使未成年人深陷网络负能量的泥沼,甚至犯下大错,给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带来严峻挑战。

一、自媒体平台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

1、碎片化信息挤占未成人学习时间。当前,“抖音”、“快手”、“火山”小视频等自媒体平台主打年轻、潮流定位,利用直观的短视频和庞大的网络社交关系,引入触发、行动、多变的筹赏、投入等让用户上瘾的机制,对于喜好新鲜事物、崇尚个性的未成年人来说,可谓是“投其所好”。在碎片化信息轰炸下,大量未成年人成为自媒体的“重度围观者”,占用大量时间刷平台,荒废学业,并在不知不觉中丧失思考的能力。

2、低俗信息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据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等单位于2016年发布的《第八次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状况调查报告》显示,超九成未成年人在上网时遇到过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1,暴露出了网络平台信息发布时审核把关不严。暴力、色情、封建迷信等低俗信息在网络上的肆意传播,极易给心智不成熟、情绪化、防范意识弱的未成年人带来不利影响。2018年,有报道称,在QQ群、贴吧等网络平台,有群体采取文字、语音等方式,在未成年人群体中传播性暗示的“文爱”、“磕炮”、“磕泡泡”等,引诱未成年人参与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3、猎奇性炒作信息诱骗未成年人走上歧路。一些自媒体平台的用户缺乏社会责任感,出于博取眼球、获取流量目的,宣传整容、早孕光荣、不用奋斗的享乐主义、“网红偷”不是偷等发泄性娱乐和庸俗价值观,传播负面能量,扭曲未成年人价值观。

二、自媒体时代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1、模仿犯罪增多。未成年人年龄小,善于模仿,在暴力、色情等信息刺激下,可能因冲动而实施强奸、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例如,福州一14岁少年因浏览黄色视频,强奸通过QQ认识的未成年少女。

2、犯罪类型多样化。除了传统的抢劫、盗窃、诈骗等侵犯财产权犯罪和强奸、故意伤害、过失致人重伤等侵犯人身权利犯罪,还涉及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等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如2013年9月17日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发生的初中生发帖造谣被拘事件。

3、易引发“涟漪效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涟漪效应”,又称为“模仿效应”,是由美国教育心理学家雅库布·库宁特(Jacob Kounit)提出的,意思是就用石头打水漂、激起一圈圈涟漪一样,当一群人看到有人破坏规则,而未见对这种不良行为的及时处理,就会模仿破坏规则的行为。实践中,少数未成年人在实施违法犯罪过程中,以拍视频、发消息等方式,在网上传播炫耀,不仅容易给被害人及其家属造成二次伤害,也可能助推一些未成年人跟风效仿,这一现象在校园欺凌案件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例如,北京市西城区某职业学院发生的一起校园欺凌案例中,5名女学生采取恶劣手段,无故殴打、辱骂2名女学生,并脱光其中一名被欺凌女同学的衣服,用手机拍摄羞辱、殴打视频,在自己的微信群内进行小范围传播。

4、涉罪未成年人一般心智不健全,性格有所缺陷。主要表现为(1)认知能力有限,没有意识到其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例如,陕西西安一名8岁的男童因模仿抖音上“胶带粘门”的整人视频,导致6岁的弟弟绊倒,下巴受伤被缝10针;(2)有社交障碍,不能正确处理人际交往中的矛盾纠纷,例如,福建省三明市某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投毒杀人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初中辍学后,整日在家玩手机和电脑,鲜少与人接触,在得知邻居向村里人说他的坏话后,心生愤懑,便在饭菜里下毒,试图毒死邻居,结果导致9个人不同程度中毒;(3)性格冷漠,对外界漠不关心,缺乏同情心。

5、隐蔽性强。尽管当前我国实行网络实名制,但实践中一些自媒体平台并没有严格落实实名制,对用户注册的限制不多,且即使实名制了,也难以做到“认证合一”。在这种情况下,涉案未成年人通过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伪装换“马甲”等方式,可以使身份信息虚拟化。而网络具有开放性、不确定性、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等特点,使得网络犯罪活动更加隐蔽,加大公安机关侦查破案的难度。

6、犯罪成本低。与传统犯罪相比,网络犯罪不需要专业昂贵的技术工具,只需要掌握一定程度的网络知识,通过电脑、手机等工具就能实现犯罪,并且承担的风险更小。

三、预防对策建议

净化网络空间,为未成年人营造纯净的成长环境,需要多方参与、齐抓共管,既需要完善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相结合的综合管理体制,也需要家庭、学校等多方积极发挥作用。

1、强化政府监管。政府网信管理部门、广播电视管理部门需要进一步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加大对抖音、快手、火山等网络自媒体平台的监管力度,督促网络服务运营商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推行网络实名、网络信息分级管理、信息筛选与过滤等机制,从源头过滤网络不良信息。同时,制定相关制度和惩戒处置措施,强化监管约束的刚性。深入开展“打黄扫非”活动,推进绿色网络工程,通过设置举报热线、第三方机构监视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清除不良信息;创新形式扩大宣传阵地,宣传主流健康文化,减少网络不良文化对青少年产生的负面影响。

2、加大司法保护。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危害未成年人安全上网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协作配合,凝聚执法、司法力量,形成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环境中的合法权益。通过办案,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对“抖音”、“快手”等自媒体平台的监管,对传播暴力低俗、淫秽色情信息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铲除犯罪滋生土壤。落实以案释法制度,采取模拟法庭、法制讲座等形式,扎实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做到“案件办理一件、警示教育一片”。

3、发挥监护作用。由政府部门或司法部门牵头,联合家庭、学校开展座谈交流,明确家庭、学校在未成年人上网监护中的重要性和可操作性,提高未成年人家长、学校教师对未成年人安全上网的重视,促使其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对未成年人给予正确引导,教育未成年人安全理性文明上网,提升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增强其甄别网络不良信息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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