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严重破坏流域的生态补偿策略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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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严重破坏流域的生态补偿策略研究

李建涛

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 广东省深圳市 518107

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流域上下游地区在追求工业化、城市化的过程中消耗了大量的水资源,对流域的水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目前,我国很多流域的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破坏,特别是流域上游水源地生态环境恶化加剧,迫切需要实施流域生态补偿,保护流域水资源,延长流域的健康生命周期。很多文献应用演化博弈论分析了流域初始水权冲突以及流域生态补偿中的稳定策略。

关键词:水环境严重破坏流域生态补偿策略

前言:一般来说上游多为水源地,为了发展经济,没有考虑下游的用水情况,导致流域水环境遭到破坏,然而上游往往是一个流域中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如果要求上游完全承担起生态修复任务或者进行相应的惩罚,对其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上游地区或相对弱势的农户只有依靠进一步破坏生态环境来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以满足其基本的生存和生产需要。

一、水环境破坏严重流域的特征

水环境,即由作为资源的水形成的、相对稳定的、有边界的水域组成的空间环境,是自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大气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等并列,且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水的质和量是组成水环境的两个基本要素,也是决定水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因此,通常认为,水质和水量情况能反映水环境的情况,如出现水质恶化、水量枯竭等问题则说明水环境正在或已经遭到破坏。流域是一个典型的“社会—经济—自然”的复合生态系统,判定一个流域的水体生态环境是否遭受破坏及被破坏程度,通常是以流域水环境保护与修复目标、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如河湖水质是否达标、水量是否被占用、水环境自身的生态修复力等。可从四个方面进行判定:第一,生态用水需求的保障程度,即有无严重的生态缺水现象;第二,水体的自净能力及水环境的自我恢复能力;第三,水质能否满足人类生产生活的各层次需求及满足的程度;第四,水量是否能满足经济社会基本和合理的用水需求。若某一流域河湖或其他水体符合以上判定要点,说明该流域的水环境正遭受破坏或已破坏,且可以根据一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出水环境被破坏的程度。目前,我国的黄河流域、淮河流域部分河段都存在着水环境被严重破坏的问题。对于水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这类流域,由于其生态修复成本巨大,不能再按照“谁破坏谁补偿”的原则安排生态补偿,必须重新考虑这类流域的生态补偿主体和补偿方式。

二、水环境破坏严重流域生态补偿策略影响因素

影响水环境破坏严重流域的生态补偿策略实施的因素是其价值性及功能性。就价值性而言,水资源是生态系统不可或缺的元素,一切生命体都离不开水资源的支持,而流域内的水资源是保证该地区生态稳定的重要影响因素,在进行生态补偿时总是需要牺牲短期的经济发展,以获得可持续发展出路。就功能性而言,生态补偿策略的功能性与水资源的生态功能性有着本质上的共通点,它们是由内在客观功能而决定的,不同的生态补偿策略适用于不同的水资源流域当中。由于水资源遭受破坏的程度以及原因各不相同,因此就需要研究人员从实际出发,制定科学合理的补偿策略,高质量的生态补偿策略不仅具有保护流域水资源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极大的保持当地的生态平衡,实现最大价值化。就目前来看,我国的生态补偿策略存在着诸多问题,例如:没有统一的协调机构作为支持,没有完善的法律规定和健全管理体系,没有丰富的融资渠道和完善的税收政策支持等。其主要原因是我国实行生态补偿政策起步时间较晚,可参考的成功研究案例较少,造成我国制定的流域生态补偿策略有着诸多不足,在实用性和操作性会有较大的问题,这也是致使我国生态补偿政策无法发挥出应有作用的重要原因。

:水环境严重破坏流域的生态补偿策略研究

1.对于水环境已经遭到严重破坏的流域,上游的策略选择有“修复”和“不修复”两种,当选择“修复”时,上游应该配合政府的生态修复工程,比如,关闭或限制一些高耗水、高污染产业的发展,建立污水处理厂等;如果选择“不修复”,则意味着上游将维持现状,继续充分利用水资源发展经济,向河流排污,对流域水环境造成破坏,下游根据上游的生态修复情况以及上游来水的水量水质,可以选择补偿。

2.通过政策对环境污染进行治理。充足的资金对于水环境破坏流域的生态补偿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只有在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下,以及完善的税收政策中,相关的补偿策略才能够准确有效的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并发挥出应有的作用。需要有关部门不断地扩展融资渠道,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的作用,鼓励各种形式非政府组织(NGO)参与生态保护项目,低息贷款鼓励私人企业进行投资,完善水源保护区财政补贴政策等;由于资本市场的资金较为充足,如果能够准确有效的将融资渠道扩展到资本市场当中,那么对于解决水环境严重破坏流域的生态补偿资金问题具有重要的作用。在扩展资本市场融资渠道的过程当中可以探索建立生态补偿基金或者彩票的形式来融资,为环保生态公司的发展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等等。例如在一些水环境严重破坏流域的地区内,可适当将水环境破坏流域生态补偿税纳入相关税务条例中进行管理,对水资源产生破坏的企业直接与其生产量挂勾征税,同时还要提高征税标准。这样不仅能够实现既定环保目标,在一定程度上还起到了制约污染源企业的作用,进而保证生态补偿政策能够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3.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在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和提升,如何有效地开展水污染治理工作,各地均有不同的系统方法,以深圳市茅洲河水环境治理为例,以当地政府为主导,现简要归纳其策略:结合流域特点和污水系统布局情况,提出“以污水厂为分区域、以河道为中心、以管网为基础、以目标为导向”的原则,以“高标准、全覆盖,秉持价值、面对现实,分散调蓄、三水分离,互联互通、多渠道补水”的总思路,对流域内的“河、网、源、土、清”五类问题进行工程措施治理。从摸清流域范围内水环境生态系统构成设施开始,通过对流域范围的市政排水管网和排水涵(渠)测绘(先主后次,逐步延伸至城中村、工业区及小区等源头管网)、河道和水库测绘形成底图,对现状各类设施系统评估,形成问题清单,制定以问题为导向的治理项目,如:源头排水小区的正本清源、雨污分流管网(干支管网完善)、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初雨及面源污染治理、存量管网修复、暗涵管道清淤疏浚、河道生态补水、下游污水厂站建设、城市内涝治理等工程措施。在工程实施后,由水务部门建设流域范围内排水设施地理信息(GIS)系统,借助大数据信息系统纳入日常城市运维管理,对破坏生态环境的企业或个人进行惩罚,从而形成持续稳定的生态平衡发展。

结束语:因此,对于水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流域,因其生态修复成本巨大,必须以政府参与为主导,制定严格的惩罚机制,才能使得生态补偿机制在流域上下游之间顺利实施。对于水环境已经遭到严重破坏的流域,生态修复迫在眉睫,且投入巨大,应由上级政府制定约束机制引导上游和下游共同参与,三方协同,才可有效推进流域的生态修复进程。当流域恢复生态环境后,应在上级政府监管下,由流域上下游共同维持,以达成帕累托最优策略,使流域进入健康和谐的发展态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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