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姑县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国有林管护的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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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姑县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国有林管护的思考

阿吉戈涪

四川省凉山州美姑县国有林场 616450


摘要:国有森林管护是天保工程二期工程建设一项重要内容。文章介绍了美姑县天然林资源的基本情况,对推进天保二期国有林管护工作提出了相应建议。

关键词:天保二期;国有林管护;美姑县

1998年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来,美姑县响应朱总理做出的“把森老虎请下山。要多栽树,少砍树。”的号召,正式启动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停止了天然林资源的采伐,结束了原木生产、销售的历史,进入了以保护天然林资源,营造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为使命的新时期。在工程实施中,坚持走保护、发展、利用之路,坚持“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坚持“生态立位,产业强位,行业发展,农民增收”,坚持创新,锐意改革,苦干兴林、依法治林、科学育林、保护生态、建设生态、维护生态安全、加快林业发展为己任,使美姑县林业和草原局达到了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地尽其利,基本形成了林业的生态经济型发展格局,为建设生态美姑、平安美姑、和谐美姑做出了重大贡献。

1基本概况

1.1工程区基本情况

美姑县位于四川省西南部、凉山彝族自治州东北部,地处大凉山黄茅埂西麓。县境东邻雷波县,西接越西县,南连昭觉县,北毗峨边彝族自治县,西北与甘洛县连界,东北同马边彝族自治县接壤,美姑县幅员面积2573平方公里。境内有大风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纳龙风景区,龙头山等景点。美姑县名来源于这里有很多“美丽的姑娘”。美姑地处青藏高原东南部的横断山脉与四川盆地西南边缘交汇处,境内山峦起伏,河流纵横。境内属低纬度高原性气候,立体气候明显,四季分明,雨量充沛。

1.2森林资源情况

2019年,美姑县林地面积141185.14公顷,占土地面积的57.29%;非林地面积105237.43公顷,占土地面积的42.71%。森林面积90049.94公顷,活立木蓄积9086671立方米,森林覆盖率36.54%,林木绿化率58.94%。林木种类有冷杉、云杉、铁杉、滇杨、欧美杨等21余种;森林仅荞木树种就有50个科,65个属,180余个种;经济林木有女贞、漆树、油桐、核桃等19余种。药用林木有厚朴、黄柏、年夷、杜仲、川桂等10余种。

2管护措施建议

2.1实行实施单位项目负责制

国有森林管护是天保工程二期工程建设一项重要内容。实行“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项目单位”制度。各项目单位要切实加强项目的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专职。落实好工作责任、目标、任务。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尽,把各项措施落实到具体工作环节,切实担负起国有森林资源的保护管护工作。最大限度地提高森林质量,发挥好生态公益林的生态效益。

2.2认真做好国有森林管护工作

林业和草原局作为项目单位,要加强对森林管护项目的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天保办负责各项目实施的具体工作,主要抓好项目的统筹管理,监督项目的实施和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掌握森林管护任务的落实,评价项目实施效果、质量。项目实施单位负责组织森林管护任务落实,签订管护责任书、制定森林管护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考评管护人员履行合同执行程度,兑现管护报酬,确保管护任务落实落地。

2.3严格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要严格按照下达的投资计划建设内容组织建设。不得擅自更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单项建设工程造价、设备购置合同价超过基本建设投资额度的,由实施单位按项目管理规定,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及经费概算,经同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属于基本建设投资的,必须履行立项—编制方案—招投标—施工—验收等程序;需要进行政府采购的必须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保证项目规范运行。同时,加强项目运行管理,建立健全项目运行管理制度,项目法人、现场施工管理、监理负责制;完善工程建设档案资料、施工日志等,抓好建设的每个环节和细节。

2.4严格做好监督检查

县林业和草原局在各管护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开展经常性的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严禁转包、分包、代管。林业在拨付资金前,将按照森林管护相关规定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森林管护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管护责任是否落实,规章制度、办法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张榜上墙;管护人员是否到位,特别是管护人员是否佩戴了上岗证,管护人员巡山日志是否真实、全面、具体;二是内务、档案管理、信息统计上报是否专人管理、规范、及时准确;三是管护任务、设施建设、森林病虫防治监测等是否全面完成;四是管护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管护报酬及奖惩兑现情况,账务是否规范、清楚、明白;五是管护质量及成效,按照发生盗伐滥伐、偷拉盗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火灾,病虫害,野生动植物等因素进行评价其实施单位和管护人员管护效果,责任区内林木、生物多样性变化情况。

2.5加强资金管理

管护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平调、挤占和挪用天保资金;不得强行划转,抵扣或偿还各种债务本息;不得用于缴纳或支付各种税金、摊派等。按照实施方案规划的内容,标准列支。一是对项目资金实行区级报账制,严格按照工程项目计划确定的金额,拨付或决算国有林管护资金。要把承包合同和验收合格证作为领款依据报账。二是国有森林管护人员经费支出和公务费等必须凭承包合同和管护人员本人签字的工资花名册,开支发票到林草局报账。三是国有森林管护业务费,设施建设维护费,以及专项项目建设等,属购置类必须凭实际支出票据报账,属基建和维修类必须凭承包合同和验收合格证以及实际支出报账。专项项目凭实方案,验收通知书等报账。严禁弄虚作假、严禁报假账,严禁超计划或不按照投资计划拨付资金,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停拨工程项目资金。

2.6 加强限额采伐执行力度,完善森林采伐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年度森林采伐限额和凭证采伐制度,要继续推行采伐限额分配和林木采伐公示制度,确保全区林木年消耗总额控制在国家下达年采伐计划之内。严格实施人工商品林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和林木采伐许可证上山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管理好古树名木。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以及区内主要河流、干流两岸和公路两侧第一层山脊以内的森林实施禁伐。县城中心区可视范围内的森林全部纳入公益林管理,禁止商品性采伐。对全区生态公益林统一设立警示标志,公布热线电话,落实监管责任人,签订监管责任书,全面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

结语:

实施天保工程二期,不仅可以巩固天然林保护成果,而且可以大幅度提升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对构建当地生态屏障,维护四川乃至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参考资料:

[1]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S].林资发[2013]71号.

[2]《四川森林》编辑委员会.四川森林[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1992:61.

[3]国家林业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S].林天发[2012]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