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反垄断法》对邮电行业的影响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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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年的艰难起草,由商务部和工商总局共同完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案送审稿于2004年上报国务院,经国务院第13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反垄断法》草案于2006年6月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又经人大常委会前后3次审议,终于在2007年8月30日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同日,国家主席以68号令公布该法,将于2008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