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空间规划体系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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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空间规划体系研究

窦铎

沈阳建筑大学 辽宁省沈阳市 110168

摘要:为了解决我国空间规划上的诸多问题与矛盾,我国自2019年5月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和自然资源部相继颁布了《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等重要文件,明确了国土空间规划为空间发展蓝图,并开展了一系列的规划试点,将国土空间规划视为重中之重。学习他国经验,有助于我们在探索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少走弯路。欧洲各个国家的孔家你规划开展较早,在历史的长河中规划体系也与时俱进,已经逐渐成为较为完善的规划体系。本文选取英国与德国这两个国空间规划体系为例,分析其空间规划体系的特点并为我国空间规划提供经验。


关键词:空间规划体系,英国空间规划,德国空间规划

1.国外空间规划历史脉络研究

在欧洲国家,空间规划主要是通过各个层级的空间规划体系并结合多学科的规划以及技术管理来实现国家内部人文,文化,社会,经济等方面区域发展的研究。由于18世纪欧洲各国开展了工业革命,对城市的发展,人口的流动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工厂的大量涌现,农村人口大量的向城市转移,国家内社会经济,区域发展,人员流动,面临巨大挑战;所以欧洲率先开展了空间规划,来迎接工业革面所带来的挑战。

在18世纪,英国率先开展了工业革命运动,工业迅速的扩张以及城市化迅速的发展导致成的城市面临公共卫生,医疗,交通等诸多问题。随后,欧洲各个国家也陆陆续续的展开了工业革命运动。虽较比于英国工业革命较晚,但是大体发展过程与英国相似。当时大批的农村人口转移到城市,城市化发展过于迅速,城市压力骤然增大,随之城市问题也越来越多的浮出水面。在当时,空间规划主要解决土地,建筑道路等问题具有物质性与经济性的特点;主要解决方式以“分散”方式为主,例如:“田园城市”与卫星城等思想。

在二战结束后,各个国家主要精力用于城市发展,经济的复兴为国家带来高速发展。国家的发展使得国家土地大量进行发展,这一时期,空间规划以及理论都有着百花齐放景象。直至20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欧洲国家经济发展已经到达了顶峰。但是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差距却逐渐扩大并且传统工业区在这时衰落下去。这一时期,欧洲国家空间规划的关注焦点在于区域空间协调发展以及社会矛盾与经济矛盾。

20世纪90年代以来,规划思想在全球蔓延,在这一时期,欧洲空间规划思想主要注重于区域空间的整体发展并提高区域竞争能力,在更大的区域空间尺度进行规划发展。

  1. 英国空间规划体系研究

2.1英国空间规划体系概述

英国作为城市规划发源的国家,从出台第一步城市规划法到1947年颁布的《城乡规划法》都是具有里程碑式历史意义。

在英国的空间规划体系中包含了土地使用,发展战略等内容;由于规划体系既包含对空间的管理方式又包含了推动空间经济发展作用,所以英国最终使用空间规划来定义此规划体系。随后,英国又陆续对空间规划体系进行不同程度的修改,最终于2012年确定了国家层级与地方层级的两级规划体系,即国家层级为《国家规划政策框架》,地方层级为地方发展与邻里规划,并沿用至今。

2.2英国空间规划体系特点

英国为了给予经济复苏与发展提供更多保障,国家层面的规划政策更侧重于引导性规划,而不是强制性规划发展。在金融经济过后,英国政府为了刺激经济发展,将新一轮的规划体系简化其规划程序,提高了规划效率,也使得规划有了更多的自主空间。中央政府对规划政策编制与项目审批采用国家干预与引导方式提供专业的保障,在地区方面采用“独立审查”机制,来保证规划内容与规划政策相符合,又避免了地方政府对社区全权管理的局面。

英国政府将居民化作为规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地方规划》与《邻里规划》编制过程中将各方团体全部都统筹协商规划过程;他们认为公共团体的意见与需求使得规划能够有序,高效的推进。

2.3英国空间规划对我国空间规划启示

城市的经济,社会,人文等发展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导致了,城市空间成为了一套非常繁杂的系统。如何使得规划更加高效的进行与更加完善的管理机制,与“多规合一”空间规划进行有机结合,是我国空间规划发展重要前提。

发挥规划引导性的功能,落实规划目标与策略,完善法律基础,对正在进行的“多规合一”的规划进行多项规划整合,减少规划之间矛盾产生,进行高效,有力的管理,进一步完善跨部门间的合作与信息共享。

  1. 德国空间规划体系研究

3.1德国空间规划体系概述

德国为高度自治的联邦国家,其行政体系为三部分,即联邦,联邦州与行政区。德国的规划法律体系也紧紧依托其行政体系。德国空间规划是多学科,多部门的政策工具,包括空间总体规划与专业部门规划两个方面。《空间规划法》对空间规划目的,内容与规划方法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它对德国功能划分做出战略性规定。

德国空间总体规划体系包括三个层面,即联邦层面,联邦州层面,地方层面。其中联邦州层面空间规划又包含州域规划和区域规划两个方面。相比较空间总体规划,专业部门规划则是贯穿整个规划体系,包括交通,环境生态等规划。空间总体规划与专业部门规划在不同层级与不同层面统筹发展,协调配合构成德国完整的空间规划。

3.2德国空间规划体系特点

德国各层级空间规划体系都依据上一级别规划指导下完成的,整体具有连续性。在下一层次的规划中,既考虑了区域的统筹发展,又根据各利益主体的空间发展重点进行协调发展。空间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相结合,各个层级之间分工明确,都具有法律支撑,由上至下构建一套完整并且高效的空间法律体系。这些法律的支撑,为空间规划的编制,实施等提供保障,体现空间规划的强制性。

德国空间规划强调区域空间发展,侧重跨地区合作。德国各个地区之间发展的空间规划为跨专业,跨地区的区域规划。目的是统筹区域之间发展,协调各个城镇之间的矛盾,维护各个地区内的利益,借助区域规划来制定区域发展政策,并且将区域规划作为法定规划,为区域之间横向发展提供法律支撑与依据。

3.3德国空间规划对我国空间规划启示

我国各个区域发展基本以行政区来进行规划,更加侧重于自身利益从而缺少全局性,整体性眼光,对资源,经济等方面造成很强的局限性。我国需界限德国空间规划,加强区域之间合作,解决发展的矛盾,共筑“一张蓝图”。

我国空间规划之上而下需分工明确,上下衔接。各个层级规划有各自特点,越是高级的规划指导性越强,级别越低的规划则空间开发控制越强。要针对不同层级规划特点,制定不同规划形式,内容,管理等要求,从而体现各层级之间规划目的与规划重点。

  1. 小结

在新时期的社会背景下,我国需结合自身发展特点,总结发展矛盾,借鉴其他国家经验,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制定并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空间规划体系。

参考文献

  1. 曲卫东.联邦德国空间规划研究[J].中国土地科学,2004.

  2. ]殷成志.德国地方政府的规划管理实践———以斯图加特市为例.

  3. 孙施文.英国城市规划近年来的发展动态[J].国外城市规划,2005.

  4. 徐瑾,顾朝林.英格兰城市规划体系改革新动态[J].国际城市规,2015.

作者简介:窦铎(1995.9.11),男,汉族,籍贯:辽宁省鞍山市,沈阳建筑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19级在读研究生,硕士学位,专业:城乡规划,研究方向:城乡社区人居环境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