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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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戴静莉

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摘 要:为解决工业工程合同管理中的不规范问题,基于对合同管理的全过程进行研究和对典型问题进行分析,同时兼顾我国工业工程施工领域的法律规范,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现有法律制度下的工业工程合同管理体系,以解决合同各参与方及利益相关者的冲突,推动项目顺利实施。从工业工程施工合同的准备阶段入手,分析其从准备、订立、履行以及后评估各阶段普遍存在的各种合同管理行为和现象,探究其中暴露的一些问题,通过分析各阶段的问题,结合我国国情,找出相应问题的解决方案和对策。

关键词:工业工程合同;问题;对策

1 工业工程合同管理各阶段常见问题

1.1 合同订立阶段

1.1.1缺乏规范的合同

工业工程施工合同存在着价款标的高、施工时间长、参与方较多等特点,因此在签订合同中,应该采用较为严密的合同条款,以利于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错综复杂问题。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单位因为缺乏合同管理的经验,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合同格式不规范,条款设置不严密,对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没有做到明确的规定以及出现订立阴阳合同等行为,这些缺陷导致工业工程施工合同约束力弱,为日后合同纠纷埋下隐患 。

1.1.2合同双方有失公平

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来看,合同条款大多强调承包方的义务,对发包方的约束条款较少。甲方管理认识错位,未将乙方视为平等对象。实际工作中,工业工程合同的制定方往往只考虑到自身利益,这形成了一个惯例。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导致供过于求,进一步导致发包方在合同订立中占据优势地位,这种僧多粥少的现象导致一些建设单位主导了合同签订,使得部分合同条款及补充协议中出现了单方面约束性条款,合同条款过于苛刻、权利义务不对等,而施工承包企业为了承接工程委曲求全,接受苛刻的合同条件,这无疑会损害自己的正当利益,在这种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严重失衡的情况下,发包方将风险转移给承包方,而承包方为了自身利益免于受损,往往向原材料供应商和分包方转移风险,这最终会严重损害建筑工程领域的法律和经济秩序。

1.1.3缺乏与时俱进的合同管理体系

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表面上看已经彻底公开化,如建立专家库、将招标信息公开,但在实践中,专家们对工程实情不一定了解,而且专家责任意识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是否选择某个中标单位;同时,企业中标后,若由于资金问题导致运转困难,如何及时了解企业信息、对合同和企业进行动态监管变得非常重要。

1.2 合同履行阶段

1.2.1缺乏有效的执行机制和监督保障体系

现实操作中,工程建设合同双方存在很多不依合同履约的现象。双方任意修改或背离合同规定开展工作,比如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限和数额支付工程进度款从而导致合同执行不力,大多数承包方往往是既不采取索赔措施,也不敢擅自停工,无法采取有效的手段对对方进行监督,从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2.2缺乏有效的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在建设中应严格按照预算成果,并严格按发包方审批的投资额进行建设。但由于前期预算本身具有的一些不足,工程建设过程中会出现一些工程变更。再者,由于目前建筑市场中存在一些“低价中标+后期变更”的方式来追求承包方利益的现象,也将导致变更行为的发生。除此之外,施工会影响周边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如在施工前未考虑此因素,工程极有可能被变更。

2 工业工程合同管理各阶段常见问题的对策

2.1合同订立阶段

2.1.1做好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

首先,在签订合同前,应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发包形式和价款调整机制,因为这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其次,尽量使用标准性的合同文本,再根据工程的实际状况、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以及承发包双方协商结果来拟定合同,合同文本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做到条款文字精确严谨;最后,在当事人签订合同前,应严格审查合同是否具有合法性、是否需要公证和审批、约定是否明确、是否采取了标准文本、双方权利义务是否失衡、合同补救措施等问题。

2.1.2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首先,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大力宣传经济合同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使工业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得到普遍的加强;其次,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对合同的合法性进行严密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

2.1.3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

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要求很高的工作。完善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主要是指完善合同管理的组织架构和制度架构。组织架构是指企业的各个层级都要建立合同的管理机构,使企业合同管理生根于企业各个部门,制度架构,一方面是指企业对合同管理全流程中应建立一系列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使员工有规可循,另一方面建立对合同管理人员常态化的法律培训制度,建立一支专职和高业务素质的合同管理团队,使合同管理人员具备过硬的业务能力。

2.2 合同履行阶段

2.2.1建立合同纠纷解决机制

(1)充分利用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在建设项目合同履约阶段,针对出现的各种合同纠纷,双方应避免采取行政手段解决,否则将导致合同争议复杂化,往往带来更大的损失。按照国际惯例,监理工程师应对争议进行公平地评判,做出整改决定,督促双方遵照执行,力争从建设项目内部通过非行政手段将合同纠纷尽可能解决,从而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另外,对于合同索赔,监理工程师在合同条款中应与双方约定清楚具体的调解人,以及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按照索赔的依据,严格根据合同内容判定出责任方。(2)重视合同管理的总结工作。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过程,总结好的管理经验,删改不合理的条款。该项工作有着重要意义,它有利于从过去的合同管理工作中总结经验和吸取教训,同时可为以后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提供借鉴,减少纠纷的发生。

2.2.2审查“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情形

当对方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时,应重点关注以下两个问题:(1)停工的原因。如果停工是由于发包人不提供必要的图纸资料,不按时支付工程款,不履行必要的协助义务等因素造成的,则发包人解除合同符合法律规定。(2)停工的程度。工程停工时间较短,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均不能轻率轻易解除合同。但是对于何为“无法施工”,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若拖欠少量工程款导致局部的工程停工的,承包人不应解除合同。“无法施工”应指因拖欠工程款导致全部或者大部分工程无法进行。工业工程施工合同标的大、履行周期长、解除合同会对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损失。对于短期停工,发包人可追究承包人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解除合同于法于理无据。如果停工行为足以表明承包人已经不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或者不愿继续履行合同时,发包人解除合同才合理。

3 结束语

深入分析工业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很有必要,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合同履约率,从而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在今后的发展中,工业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应该大力走向合同规范化,建立系统化的合同管理体系,充分利用电子技术,使合同管理从繁变简,从倡导激烈竞争转变为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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