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视域下涉农电商发展对农村居民致富成效的影响评估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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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视域下涉农电商发展对农村居民致富成效的影响评估

闫瑞瑞

国网吕梁供电公司 山西吕梁 033000

摘要:本文基于我国涉农电商发展现状,考察了涉农电商发展对我国农村居民致富成效的影响及其区域差异性。研究发现,近年来我国涉农电商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以淘宝村为代表的涉农电商蓬勃发展,规模上由“散点”分布向“集聚”演进,但涉农电商发展也存在显著区域差异性。浙江、广东、江苏和山东等东部沿海地区涉农电商发展水平较高,且出现了规模集聚现象,而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涉农电商发展相对滞后。

关键词:精准扶贫;涉农电商;农村居民致富;区域异质性;后扶贫时代;

1问题的提出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涉农电商成为农村居民致富的重要方式,能够更好发挥农村居民能动性,实现农村居民收入增长。事实上,涉农电商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从城市向农村下沉的必然结果,近几年中央1号文件均提出,要实施数字乡村战略,积极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使得涉农电商成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涉农电商发展迅速,淘宝、京东、苏宁易购等涉农电商平台迅速崛起并向农村渗透,对我国农村居民致富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但与此同时,也应该清晰认识到,我国涉农电商发展仍处于探索阶段,涉农电商对我国过去几年农村居民致富的影响效应(成效)究竟如何,仍然有待于客观而准确地评估。一方面可以为政府客观评估涉农电商发展对我国农村居民致富的有效性进行更好洞悉,另一方面也可以为我国后扶贫时代如何更好发挥涉农电商对农村居民增收和涉农经济发展的作用,进一步推动我国农村居民实现更高水平小康铺垫基础,同时也可以为政府制定科学的涉农电商发展政策提供积极参考。

2我国涉农电商发展现状

涉农电商主要以农村电商为主,其典型表现是农村淘宝,由阿里巴巴于2014年10月启动,经历多次升级之后,基本实现了由非专业化小卖部到专业化农村淘宝合伙人,再到农村生态体系搭建和智慧农村战略打造的成功转变,并由此奠定了以淘宝村为主要形式的涉农电商蓬勃发展之势。据阿里研究院发布的《2020中国淘宝村研究报告》数据显示,自2014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以来,我国淘宝村数量不断增长。如表1所示,截至2020年9月底,淘宝村已经覆盖我国28个省份,数量达到5425个,较2019年增加了1115个,淘宝村集约化发展趋势明显,淘宝村集群从2015年的25个增长至2020年9月的118个,规模上由“散点”分布向“集聚”演进。从城市分布来看,山东省菏泽市淘宝村数量最多,达到396个,其次是浙江省金华市365个,前10名城市中浙江占据6个,也预示着我国涉农电商发展的区域差异性异常明显。

3理论分析与实证模型构建

(一)理论分析

以农村淘宝为代表的涉农电商在带动农村居民返乡创业、城市居民下沉农村创业、促进农村产业兴旺等方面发挥出重要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显然,农村淘宝(涉农电商)发展能够为农村经济结构转型、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产业链架构、价值链形成、农村居民增收等方面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具体而言,涉农电商发展能够为农村居民提供涉农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和消费,推动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在当前互联网经济深入千家万户的背景下,对涉农产品和服务的线上交易需求越来越多,导致供需主体对涉农电商的依赖越来越强。借助涉农电商平台,供给方和需求者均能够较好实现自我价值,不断提高农产品和服务质量。同时,通过涉农电商平台,可以帮助供需双方提供涉农产品具体信息,实现供需双方更高水平、更高层次的供需匹配,甚至可以帮助农村居民根据消费者需求精准生产,推动涉农产品生产优化配置,实现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和调整,同时也能够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居民增收。

4实证分析

本文关于涉农电商发展对我国农村居民致富成效的影响效应实证研究样本期为截至2020年9月已建有至少1个淘宝村的28个省份,样本时间为2014-2020年。

(一)实证模型估计及结果分析

基于前文测算的涉农电商发展对我国农村居民致富成效(采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衡量)的影响效应进行面板模型估计,得到估计结果如表2所示。

实证估计结果显示,涉农电商发展时间效应变量对我国农村居民致富成效具有显著正向促进作用,表明淘宝村的建立有利于我国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对于我国农村居民致富具有显著成效,与理论分析的结论一致。同时,涉农电商发展规模效应变量对我国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同样具有显著促进作用,意味着淘宝村数量越多,越有利于农村居民致富,这也与现实一致。农村淘宝的兴起、发展和壮大形成淘宝村,甚至推动淘宝村集聚,而淘宝村规模和数量的增长又并非人为推动,而是基于农村电商发展的需要自发形成并不断发展壮大,淘宝村发展进一步推动了农村居民就业创业和城镇居民到农村创业,继而实现农村居民增收,为农村居民致富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成为农村居民致富的重要手段。但相比较而言,涉农电商发展规模对农村居民致富成效的促进作用要强于涉农电商平台的建立,这一点可能是由于,淘宝村的建立为农村居民致富提供了新途径,但仅建立淘宝村所发挥出来的致富成效相对不足,而是需要淘宝村发展到一定程度,形成一定规模的基础上才能够发挥出明显的赋能效应。控制变量中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水平、人力资本水平、信息化水平和金融发展水平对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升同样具有显著促进作用,也就意味着对我国农村居民致富成效提升具有积极推动作用,但社会保障情况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升并不存在显著影响作用(统计量不显著),表明社会保障覆盖率的提高,对于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并不会产生明显促进作用,反而会促进农村居民消费水平提升(减少预防性储蓄,刺激消费),不利于收入增长(反而会减少储蓄)。

(二)稳健性检验

以各省域第一产业GDP作为我国涉农经济发展情况代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稳健性检验,得到涉农电商发展对我国农村居民致富成效的影响效应及其区域差异性估计结果。

涉农电商发展时间效应(淘宝村建立)和规模效应(淘宝村数量)对涉农经济发展(农村居民致富成效)的影响效应均存在,且都在统计上显著,差异仅在于估计系数大小有所不同。同时,基于涉农电商发达地区和后发地区的区域差异性估计结果同样显示,涉农电商发达地区样本中,涉农电商发展对农村居民致富成效的影响效应更强,而后发地区涉农电商发展对农村居民致富成效的作用强度相对更弱。控制变量估计结果同样显著,唯一差异在于,社会保障覆盖率对涉农经济发展具有显著正向促进作用,主要表现为社会保障覆盖率的提高,有利于农村居民降低预防性储蓄,促进消费,而消费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对GDP增长具有重要贡献,最终使得社会保障覆盖率提升对第一产业GDP衡量的涉农经济发展(农村居民致富成效)具有显著促进作用。

5结论及启示

如何让农村贫困地区居民实现脱贫致富,更好建设高品质小康社会是当前的重中之重。涉农电商作为农村电商发展的典型形式,是推动农村居民致富的重要手段。在此背景下,本文基于我国涉农电商发展现状,从理论和实证视角分别考察了涉农电商发展对我国农村居民致富的影响效应及其成效。研究得到如下结论:我国涉农电商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淘宝村规模由“散点”分布向“集聚”发展,但涉农电商发展存在显著区域差异性,浙江、广东、江苏和山东等东部沿海地区涉农电商发展出现了规模集聚现象,而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涉农电商发展相对滞后;涉农电商已成为我国农村居民致富的重要手段,涉农电商发展对我国农村居民致富成效提升带来了显著效应。

参考文献

[1].朱海波,熊雪,孔祥臣.“互联网+电商”促进贫困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的路径探索、成效与思考[J].农村金融研究,2017(8)

[2].李博.电子商务下乡对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机制探讨[J].商业经济研究,20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