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翻转课堂”教学法在经济法教学中的运用——以“个人所得税”案例设计为例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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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翻转课堂”教学法在经济法教学中的运用——以“个人所得税”案例设计为例

汲雷1

济南大学 250002

摘要:翻转课堂教学法是互联网信息时代以学生为主导的教学方法,基于经济法课程实践性强的特点,结合互联网时代极大丰富的公开教育资源,采取翻转课堂法可以提高学生能力,培养出复合型、实践型人才。一则经济法中的个人所得税案例设计,引导学生课前充分掌握所要研讨之重点,课中学生和教师易位,学生主讲,教师辅助;课后团队合作,社会调查,完成科研任务,教师评价,极大地激发了学生参与课堂的热情,锻炼了实操能力。

关键词:翻转课堂 互联网 经济法 个人所得税案例设计

一、翻转课堂教学法简介

翻转课堂教学法,是指学生在课前或课外观看教师的视频讲解,自主学习,教师不再占用课堂时间来讲授知识,课堂变成了老师学生之间和学生与学生之间互动的场所,包括答疑解惑、合作探究、完成学业等,从而达到更好的教育效果。

互联网的普及和计算机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应用,使“翻转课堂式”教学模式变得可行和现实。学生可以通过互联网去使用优质的教育资源,不再单纯地依赖授课老师去教授知识。而课堂和老师的角色则发生了变化。老师更多的责任是去理解学生的问题和引导学生去运用知识。翻转课堂也给予了学生表达自我的机会,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学生的学习由被动学习转变为主动学习2

二、经济法课程教学的特点

经济法是十四门法学课程的核心课程之一,相比法理学等理论性比较强的学科来讲,经济法课程具有实践性强的特点。更加强调实务操作和实践性。比如,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是根植于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只有通过阅读和掌握大量的案例,才能对相关法规法条熟练掌握。经济法的另外一个分支宏观调控法,也是根植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土壤。无论是财政税收,还是金融调控,都要求学生在课堂之外,掌握大量的经济学知识,财政税收知识,金融知识。而这些相关学科的知识,仅仅靠课堂的几十分钟,时间是难以掌握的。这就要求教师提前给学生布置学习和阅读的任务。在课外提前预习相关的理论和实践,然后在课堂上再通过质疑式教学法形成师生之间的互动,来进一步加深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和运用。

三、互联网时代教学模式的变革

互联网时代,信息共享、信息获取、信息交互有了更丰富的资源,更快捷的方式,更多样化的手段,而这对大学教育教学的影响是革命性的。学生不再囿于传统的教材、教辅、图书馆获取课程相关信息,而是可以通过互联网上公开的资源获得相当多的理论和案例。比如,中国裁判文书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都在此公布,学生可以从浩如烟海的判例中找到与所学课程相配套的案例,而且都是活生生的发生的社会真实案例。再如,中国庭审公开网,法院审理的全过程都进行全程视频直播,并可事后回放。此外,网易公开课甚至抖音等新媒体都可以找到法理和案例的真知灼见。对于学习法律的学生来说,这是一个幸运的时代,可以充分利用网络便利极大地提高自己对法律的理解和应用。如中山大学的王竹立教授所言,网络教育将是教育和教学发展的长期必然趋势。即使现在或相当长一段时间无法完全取代传统教学,但是在可预见的将来,网络教学必将成为现代教育的主流模式3

四、翻转课堂式经济法教学的具体内容——以个人所得税为例

在经济法教学中,教师可以从公开发表的政府文件、企业公告、裁判文书、热点新闻等原始素材中裁剪大量教学辅助资料。通过问题探讨的形式,引导学生熟悉、运用所学制度,并为学生展示生动的社会背景。在此基础上,次第展开各个教学层次和阶段。笔者以经济法中的个人所得税教学为例,在此提供一则不成熟的制度设计,以供读者参考。

(一)学生自主学习(课前准备阶段):

我们应强化学生的自主学习,增加合作学习和探究学习,从而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实现“翻转课堂”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4。具体来说:

1.学生通过阅读教材理解个人所得税的概念、征税客体和计算办法,注意近几年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增加的新内容,尤其是附加扣除费用问题;

2.学生查阅指定法律文件:《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

3.学生从网络资源了解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动态改革趋势,思考税制改革的依据以及税收法定原则在税法学习中的核心地位。

4.学生思考并提出问题:主要针对近几年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可以有如下问题,如:为什么个人所得税今年频繁修订?最近一次修订最主要的变化是什么?为什么个人所得税中有一部分的计算方法发生了变化,从单税目计税改为综合所得计税?当然,这些问题并不是固定的,而是动态的,是和学生提前预习、掌握的程度相配套的;要求带着问题进入课堂。

5、学生将提前预习的知识做成ppt,准备在课堂教学时演示并解说。Ppt的内容至少应该包括:对基本概念的理解、当前该理论的发展、相关理论的时政动向、配套的案例分析。

(二)课堂交互阶段

1.学生讲解、教师提问阶段

(1)让学生到黑板前扮演教师角色,播放ppt,对自己所掌握的个人所得税知识进行讲解,至少需要三个以上学生依次演示。演示完毕后就不同观点进行辩论。(教师注意引导辩论的方向,同时掌握好时间安排)

(2)教师采取苏格拉底式提问法,就学生所阐述观点的重要内容提出纠问,引导学生加深对该问题的理解,去伪存真。当然,完全允许学生在大方向正确的前提下坚持自己的观点,求同存异。这一点对翻转式教学非常重要。

2.视频教学阶段

教师将提前制作好的视频案例(应短小精悍,以免占用宝贵的课堂研讨时间)在多媒体设备播放,并请三个以上学生结合教材内容对视频案例进行分析和点评。最后教师对学生观点进行综述。

(三)课后研讨阶段

1.将班级学生分为4-5人为一个小组,共6-8个小组,分别布置不同的任务,包括并不限于:制作调查问卷进行社会调查,内容是:(1)个人所得税法改革后对不同收入水平的纳税人有何影响?(2)个人所得税中的附加扣除项目如何实现?(3)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额度是否和当前经济发展水平配套?

2.两到三个小组共同执行一个问卷的制作和调查,以保持竞争,促进学生积极完成课后研讨任务。

每个小组委托一个学生将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并代表该小组在下堂课进行汇报。

(四)教师对学生课堂内外的表现进行评价

赞扬是学生前进的动力,是学生信心的来源。教师可以对表现突出的学生个人和小组团队进行量化打分,作为该课程成绩评定的重要依据。引导以兴趣,激发其动力,才能将略显枯燥和晦涩的税法知识真正融入到学生的理解中。

五、小结

在传统的教学活动中,老师扮演的是传递者角色,负责将知识传递给学生,是单向的交流。而基于互联网环境的翻转课堂教学法,却可以让每个学生都有展现自己的舞台,师生之间是平等的朋友关系,通过“纠问式”学习法,团队合作,投入社会实践,对学生的身心发展、能力培养都有着不可估量的正面影响。新的时代需要新的教学理念,需要新的复合型人才。这是我们这一代教育人的职责。

1 汲雷,济南大学教师。

2 曾章伟:“刍议经济法学课程的微课、慕课、翻转课堂混合教学法”,《高教学刊》,2020年第25期。

3 王竹立:“微课勿重走课内整合老路”,《远程教育杂志》2014年第五期。

4 吴岩:“建设中国金课”,《中国大学教学》,2018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