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及对策探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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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及对策探析

赵世鸿

安徽省云岭木竹检查站,安徽省宣城市, 242546


摘要:随着我国环保意识的强化,森林生态的地位和价值被凸显出来,森林资源保护倍受各级政府重视。对此,还需要我国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结合我林木资源发展情况,采用法律法规对其的保护。基于此,下文将对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及对策展开深入的分析。

关键词:新形势;林业行政执法;问题;对策


1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1.1 相关制度不建全

结合现实案件可以发现,在林业行政执法阶段,缺少相关制度的支撑。如毁坏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的林业行政案件查处后,林业处罚决定书中责令限期恢复林地原状,但对没有或未及时恢复林地原状的,尚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手段,势必造成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被动,要为走法律程序浪费行政成本;又如,违法嫌疑人如规避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就会造成林业行政案件调查取证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造成案件难以及时处理结案。而《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经行政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下三个月内不能办理完毕的,报经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势必导致行政执法的力度不够,很多工作流于表面,起不到真正警示的作用。虽然,现阶段关于森林方面的管理规章条款并不少,但制度体系内部却有制约存在。随着森林违法行为的肆无忌惮和日益增多,原有的法律体系亟需完善,如果没有及时更新和补充,就会导致林业行政执法的后劲不足,让基层执法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没有规章可循,很难处理违法案件。

1.2 执法队伍综合能力待提升

为促进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与发展,最主要的基础条件就是具备专业化的执法人员与队伍,在各工作环节中都对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与综合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而目前我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中,还不具备专业化的执法队伍,对执法人员的综合能力没有过高的要求,有的人员甚至是从基层中提拨上来的,对各项工作内容与相关制度掌握的都不全面,在执法过程中无法对相关制度的合理应用,严重影响到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效果。

1.3 执法方式太单一

森林行政在长时间的执法过程中,部分执法人员只采取简单的经济处罚,以罚代刑等执法形式,虽然能有效地教育和警示违法者,但对于长期有效的教育和警示的作用不太明显,只是发现了问题,暂时堵住了漏洞,但并没有从源头上制止这类行为。违法者的思想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反而可能更助长了一罚了事的观念。

1.4 林业知识宣传不到位要结合

执法环境与林业行政执法的工作效率具有一定的联系。若是想要当地具有良好的林业执法环境,就需要让公众对保护环境达成共识,即领导重视、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提升、公众积极参与。但是,目前我国在环境保护宣传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普及程度较低,宣传内容较为笼统、环保团体发展程度低、对象不明确,从而导致宣传效果约等于无,并不能充分发挥林业知识宣传的效果。

2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问题优化策略分析

2.1 健全林政执法制度

针对上文提到的制度不完善问题,可以结合现实情况,对现有的林政执法制度进行完善,将林政执法制度的优越性最大限度发挥,想要实现预期目标,可以从以下两点入手。其一,站在制度角度上看问题,必须要让林业人员有法可依,在实际工作中,要有完善的制度支撑,这样在执法阶段,才能有底气,有依据,知道该如何采取处罚措施,将行政执法的作用发挥到极致。另外,健全的制度,除了是一项重要保障之外,还可以起到合理监督和有效约束的作用,让执法人员意识到自身不足,从而进一步约束人员的行为。其二,站在法律的角度上进行思考,为保证森林资源得到充足保护,相关处罚的法律依据要更加完备,制定恢复林地原状押金制度等。只有这样,才可以增加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对一些违法行为起到强有力的警示作用,让林业部门在具体工作中可以有参考的依据,提高可操性。

2.2 重视基层建设,确保执法工作的开展

林业行政执法综合执法模式的应用,还需要结合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发展情况分析,要确保森林资源分布均衡,组建专业实施小组,针对各地区的森林资源实地勘察,把勘察工作中相关信息数据的详细记录,由各部门相互讨论与探究,注重基层建设力度,对林业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能够引起各领域对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视度,并积极参与其中,发挥自身的作用,可不断提升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效率与质量,利用法律法规加大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从而确保现代化生态环境的平衡发展,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与实施提供有利条件。

2.3 尽量丰富执法的方式

相关部门根据森林资源违法处罚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制定关于森林资源的可行性较高的处罚办法。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不同的违法行为,充分行使行政权利,避开单一的经济惩罚方法。同时,对于行政人员的经济收入也要做好调整,避免行政执法时被利益蒙蔽。执法方式也应当合理创新,如举行群众听证会的方式,发挥好人民的正当权利,让他们可以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的活动中来,不仅让当事人明白了处罚的原因,而且还能了解到这类违法行为带来的严重危害,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开性,从因处罚而执法的管理模式上走出一步。

2.4 宣传林业知识

生态环境与人们的生活具有密切的联系,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更是人们生产活动的前提。所以,林业执法部门应当在对当地群众进行法律宣传,加强人们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知,可以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等方法向群众宣传林业法律法规等知识,提升群众的守林护林意识,在做好宣传的基础上设立监督电话,让群众积极参与保护环境之中。并且,宣传工作应当做到坚持不懈,广泛推行林业法制的宣传教育,认识到林业建设对于生态环境的改善,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的重要作用,自觉管山护林,为林业行政执法提供良好的执法环境。

2.5 要对综合执法进行科学配置

在进行综合执法改革的同时,也要对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积极创新,对影响林区和谐的问题进行重点解决,重视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保证林区的和谐稳定,提升林区人民的安全程度和满意程度,降低林区中的信访案件和行政案件,保护森林资源,提升林区资源监管的力度,获得更好的社会效果。林业综合执法和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行政执法部门的重要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于森林法中的法规进行了不断完善,作为法律法规的执行方,林业部门必须做好执法工作,否则就是工作的失职。以当前的林业行政执法队伍为基础,对林业综合执法队伍进行整合,实现执法方式的转变。但林业行政执法队伍也同样面临着运行机制和法律依据不完善的情况,这会从多个层面上对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造成影响。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当今社会,林业行政执法的重要性被逐渐显现出来,是实现生态平衡的有力保障。实践表明,强化林业资源保护至关重要,是环境友好型社会成功建设的必由之路,基于此,需要加大这方面的重视力度,林业执法机关需肩负起责任,加强宣传和教育,强化人民资源保护方面的意识,为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只有改善林业执法管理,创新行政执法方法,构建更加科学的行政执法体系,才能最大限度发挥林业行政执法的功效,促进林业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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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新浩.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的问题与应对措施[J].农家参谋,2019(16):109.

[3]莫荣克.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J].南方农业,2019,13(21):6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