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背景下政府统计职能转变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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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背景下政府统计职能转变

韩冬

天津博和利统计大数据有限公司 天津 300000


摘要:当下大数据飞速发展,政府统计工作面临诸多困难,统计信息、咨询和监督职能难以发挥作用。政府统计部门唯有加大对大数据的研究与开发,转变工作理念和方法制度,利用大数据实现数据处理和分析质的飞跃,夯实统计数据质量,助推经济、社会的发展。

关键词:大数据;政府统计;职能转变


一、研究背景

政府统计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直接反映当前社会各方面发展的现状,是评价政府施行政策的重要标准,是社会公众获取统计数据信息的重要来源。

在中央深化政府统计改革的大背景下,政府统计应在保证统计数据质量的前提下,转变政府统计职能,提升政府统计公共服务能力,构建服务型政府统计,以满足社会公众日益提高的统计需求。

二、政府统计建设历程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统计局前身统计处成立;1952年国家统计局成立,主要为政府部门提供数据;1953年,国家统计局制定了统一的制度和方法,各级政府开始组建统计机构;文化大革命时期,政府统计遭受到前所未有的破坏,统计工作停滞;进入改革开放,我国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在保证统计数据质量的基础下,推进政府统计改革;十八大以来,我国政府积极构建服务型政府,政府统计职能也随之转变为以服务社会大众为主。

三、政府统计职能存在问题

政府统计具有三大职能,且三大职能是相辅相成、密切相关的。随着以大数据为代表的信息产业蓬勃发展,政府统计职能已不能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及产品的需求。

(一)信息职能

1.权威性遭遇挑战

当下,社会公众借助互联网获取众多数据,如阿里巴巴、京东等可通过手机终端获取用户数据、消费情况等,而政府统计部门的国家一套表平台,只是形式由纸介质改变为平台报送,但根本性质未发生改变,其效率远低于大数据获取信息。

2.数据缺乏共享

政府部门按照职能开展工作,从而影响部门间数据无法共享,形成“数据孤岛”。现阶段我国政府统计体系尚不能实现数据的及时对接与实时共享,主要受以下几方面影响:第一,各部门只是完成其本职工作,尚无数据共享制度规定;第二,各部门的统计口径不一致,统计数据无法形成统一体系;第三,各部门间的统计工作水平不一致。

(二)咨询职能

1.数据开发程度不高

目前,我国政府统计工作以完成日常调查工作为主,对于数据开发工作开展程度稍显不足。

一方面是分析时效性不强。由于数据量以及数据采集方式等因素影响,造成工作周期相对较长,直接影响统计数据咨询不能及时开展,从而不能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的需求;另一方面是分析形式单一。现阶段,统计分析主要以文字、图、表等形式反映社会发展、经济总量等方面的信息。由于统计分析表现形式和用词具有专业性,造成社会公众不易理解。

2.不能满足社会公众需求

目前,政府统计正在迈向现代化政府统计与服务型政府统计,但仍只能提供有限的数据信息服务,尚不能满足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统计需求,造成此现象发生一方面是政府统计数据只来源于国家一套表,渠道较为单一,同时数据发布也相对滞后;另一方面是社会公众参与统计调查工作尚浅。

(三)监督职能

1.统计监督有短板

统计监督目前仅限于统计监察,但在实际统计工作中,已经变为监察统计,令统计监督职能无法充分发挥应有职能。主要展现在一方面是职能弱化,国家一套表数据存在处理能力稍显缓慢、缺乏对当前社会发展、经济总量进行监督和预警;另一方面统计监察体制仍不顺畅,现行政府统计体制是业务垂直管理,行政地方管理,两者分离造成了统计监督难以发挥;还有尚未明确统计监督权,统计监督范围不仅只检查统计人员是否存在虚报瞒报情况,更应包括监督政策的计划与实施、社会发展和经济总量。

2.统计监督力有待加强

统计监督应在以下几方面加强:第一,统计监督人员缺乏。现阶段,统计监督部门执法过程中具有专业法律背景的人员较为缺乏,法律理论知识储备相对较为薄弱;第二,统计监督方式较为落后。我国经济模式正在转向高质量发展,市场主体不断的涌现,也有快速消亡的现象发生,这都给统计监督方式带来了不小的挑战,为了避免统计监督出现失真情况,应借助大数据技术,改进统计监督方式。

四、政府统计职能转变建议

(一)精准掌握政府统计职能

1.保证数据采集加强政府统计权威性

数据采集工作决定着统计数据质量,是维护统计权威的基础,只有多方式开展数据采集,方可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第一,建立共享信息化平台。着手建立政府信息共享服务信息化平台,汇总、处理政府各部门相关数据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保证政府各部门能够从平台中获取信息;第二,从网络中进行数据采集工作。目前,企业数据绝大部分数据都是通过网络进行报送,从网络中获取数据,可以实时保存,丰富政府统计数据来源。

2.建设服务型政府统计

在大数据背景下的政府统计,应让统计调查对象积极参与到政府统计工作中,让数据能够做到真正为社会公众所用,实现政府统计数据应有价值。

第一,转变服务意识。政府统计数据不应仅供政府部门使用,更应为民间统计机构以及社会公众使用,实现统计生产社会化;第二,开发统计新技术。应借助大数据,利用部门数据、民间统计数据丰富政府统计数据同时,降低政府统计部门工作精力,可以将更多精力转移到到统计分析中。

(二)打造数据治理新模式

大数据对于政府来说是十分宝贵的资源,不仅能够实现预测分析,更能完成对决策支持,可以满足政府精准使用数据,实现方针政策有的放矢、更加精准。

1.成立专职负责大数据部门

在大数据背景下,成立专职负责大数据部门,可以更加全面、准确掌握数据,可以实现统计数据实际应用化,更能为实现社会治理提供夯实的基础。部门成立初期,大数据部门与政府统计部门业务相互独立、数据互通,初步形成职能互补;部门正常运转后,大数据部门负责全方位的政务数据采集、分析及发布;部门职能充分发挥后,凡是与数据有关的职能均划入此部门,不仅为政府部门提供数据支撑,也能为社会公众提供数据咨询服务。

2.打造大数据信息共享服务平台

大数据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是统计数据应用化的载体,借助平台完成对各类数据的采集、存储、处理及发布,实现数据资源的充分利用。首先,平台的采集功能依托于国家统计局一套平台现有技术;其次,平台存储数据可以保证随时随地对数据进行处理,还可以对数据开展不同时期的比对与分析;最后,平台对数据处理可以按照事先设计的方式方法直接展出数据本质的意义。

(三)完善统计行政氛围

统计法制氛围浓郁、专业化的执法队伍、社会公众多方参与,对于统计数据质量和应用的提升具有强大的推动力。

1.完善法制环境

在良好的统计法制环境下,有助于推广大数据等新兴技术,更能为政府治理带来新的发展契机。第一,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统计调查对象是否配合直接影响统计数据质量,要将统计调查对象配合度列入社会信用体系,更应加大统计法制宣传力度,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积极主动性;第二,做好统计执法。开展统计执法工作,可以有效防止统计违法行为出现,为统计数据质量提升有很好的推动作用。

2.组建统计复合型队伍

大数据背景下政府统计职能转变,组建具有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的队伍,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统计提供突破。第一,选择优秀人才。对于具有较高专业能力的统计人员,补充大数据处理和数据分析能力等,完善统计人才队伍。第二,完善人员培训体系。对统计工作人员开展统计业务、大数据处理和数据分析相结合的培训课程,可以实现统计工作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为大数据背景下的数据处理和分析提供契机。

大数据不仅为政府统计带来了机遇,同时更带来了更多挑战,政府统计应运用大数据思维重新梳理现有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思路,进一步深化政府统计体制改革,切实可行的服务于社会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