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入准则下会税差异及风险规避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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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收入准则下会税差异及风险规避

李石

淮河能源健康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淮南市 232001

摘要:新收入规则的修订,对资产和负债的变化标准进行了重新规定,对部分企业在会税处理方式上进一步产生了影响,尤其是在全面实行新收入准则的情况下,导致部分企业产生了相关的会税风险,影响着企业的健康发展。为了企业的良好运行,维护企业和国家的利益,就必须对新收入准则差异产生的影响进行具体分析。

关键词:新收入准则;会税差异;风险规避

新收入准则主要对传统的收入概念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在收入的传统定义、处理方法等诸多方面都进行了变动,这给广大的会计与审计工作人员增加了工作难度。在该政策颁行后的一年内,部分企业在实践过程中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税收法律与会计政策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也被专业人士称之为税会差异。这种税会差异对于企业纳税的正常进行与注册会计师正常进行审计工作是十分不利的,极易导致诸多经济风险。因此,本文通过对新收入准则进行分析,旨在提出一定的缩小差异、防范风险的具体措施,以降低企业与会计人员风险,从而提升企业参与经济活动的活跃程度。

1新收入准则概述

新收入准则让会计确认收入更加规范,在旧准则中存在一些薄弱的环节,新准则让跨行业、跨企业、跨地区、跨资本市场中的收入确认实务提高了可比性,同时改进了披露要求,提供更有用的信息。新收入准则对于时段和时点有了新的规定,如,要求企业应当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了商品并能够控制该商品时确认收入,取得商品控制权需要满足三要素,一是能力,二是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权,三是能够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收入几乎适用于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打破了商品和服务的界限。新收入准则的核心原则是:企业想要确认收入,先要明确转让商品或服务的模式,然后根据商品或服务的对应销售价格,确认会计上的收入。

2新收入准则下收入确认的主要税会差异分析

为了向国际会计准则靠拢,也为了进一步增强会计信息的使用性,新收入准则在收入确认原则、确认时点和计量原则等方面做出了重大的改变,建立了以客户合同为基础的统一收入模型,收入确认计量方法采用“五步法”,用“控制权转移模型”代替旧准则中“风险报酬转移模型”。如果企业所得税法上还是沿用旧收入准则的条款来确认收入,就会产生较大的税会差异。

2.1履约义务的识别造成税会差异

新收入准则规定,企业在确认收入时,需要先判断该履约义务是某一时点的履约义务还是某一时段的履约义务,然后分别确认收入,能够更准确的对企业收入进行确认。但是在多项履约义务的合同中,会计处理上需要先将交易价格进行分摊,这种处理方法就会引起某一时点上的税会差异,这种属于税会暂时性差异。

2.2控制权转移确认收入造成税会差异

第一,合同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在新收入准则中规定,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销售方有权收取对价金额并确认输入,如果发生销售退回的情况,预期销售退回的金额按负债进行处理。一旦出现服务或商品销售退回的情况,企业应及时做好估计,采取正确的会计处理方式进行处理。在税法中则要求,企业只要销售出产品就要确认收入和成本,不考虑销售退回的情况,是按照风险报酬的转移作为衡量标准的。第二,合同中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在新收入准则中规定,对于服务类条款,按单项履约义务处理,将销售的金额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履行合同时确认收入。但在税法中确认收入方式不同,税法为杜绝企业减税问题发生,不允许提前减掉质量保证费用,只有在实际发生费用时才予以扣除。例如,某软件企业生产路由器,与客户签订合同时附有质量保证条款,这类业务就会产生税会差异。

3新收入准则下企业涉税风险防范策略

3.1准确判断收入时间点

一是当企业与客户约定好企业对销售的商品有现时收款权利时,客户就必须履行现时付款的义务,企业需及时确认收入时间点,避免会税风险。二是企业明确将商品法定的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其形式表现为签收、交货等确认形式;此时,企业应进行收入确认。三是企业已经将商品所有权的风险及其可能带来的报酬转移给客户,其表现形式为合同签订等形式,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的所有权,则应进行会计收入确认。企业必须对各类交易形式的会计收入确认时间点进行把控,对相应可能产生的税务进行调整,若有差异应及时修正,减少税务风险发生的概率。

3.2健全会计信息管理系统

在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能够帮助各行各业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会计行业也不例外。在新时代,如果企业想要减小会税差异所带来的影响,进而实现最大程度上对风险的规避,首先就必须积极将信息化技术与会计工作之间进行整合,具体操作方式如下:(1)利用信息化与大数据技术建立企业内部信息平台,并对企业内部的各项财务数据进行分析,进而促进高效经济预测、财务管理等诸多功能的实现;(2)结合自身行业发展现状与相应的政策措施,对自身企业内部进行精细控制。通过以上方式,相关单位可以增强对自身企业的了解,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科学性,进而规避涉税风险。

3.3加强相关财务法规学习

企业的会计或者财务部门应该加强自身的业务能力,对相关财务法规进行及时了解,确保自身知识更新速度与时代发展速度相统一。在此基础上,对企业的经营范围、支付结算等经济领域进行相应安排,通过调整合同签订时间等方式,尽量缩小由于收入点确认时间不统一所导致的税会差异,进而规避企业涉税风险。此外,相关单位的财会部门工作人员通过对国家财政法规的学习,也能够实现自身业务处理速度以及部门管理效率的提升,有助于企业长期健康发展。

3.4科学调节企业计税依据

企业的纳税额度是指在一个单独的税收年度内,企业扣除税法规定的不纳税金额以外的所剩余额,该余额就是企业的实际计税依据。在实践中,企业的纳税金额与财政工作息息相关,直接影响到企业所获得的实际利益与国家财政收入。因此,相关企业应该在财政领域做到对收入等因素的精准计算,避免企业与国家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新收入准则的根本要求就是对企业利益及国家利益进行保护,这一目的可以从收入确认时间延后这一点中得到明确。对此,相关单位应该积极对企业的资金收入进行合理规划,在相关法律范畴内维护自身利益,确保纳税的准确性,从而降低企业涉税风险。

3.5实现企业合同独立管理

通过对大量实践案例进行分析可知,大部分企业涉税风险的发生都与企业合同履行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因此,相关单位只有做好了企业合同的管理工作,才能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企业涉税风险,在实践中具体操作如下:(1)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委派经验丰富的财务人员与业务人员共同进行,与客户之间在三明确合同中的重点注意事项与资金结算方式;(2)企业应该对合同内容板块进行细致规定,增加其一致性,便于后期利用数据系统对其进行集中分析;(3)公司应当指派专人对合同履行状况进行跟踪,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突发事项进行妥善处理;(4)相关单位应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依据税法规定及时进行足额纳税。

4结语

综上所述,在新收入准则的背景下,企业实践中会税差异的问题更加明显,很容易出现涉税风险,这不利于企业的发展与进步。因此,相关企业应该认清当前形势下的会税差异,积极地利用本文所提出的具体措施,结合自身公司的业务范围、产品种类等实际情况,对自身容易涉及的税务风险进行有效防范。通过这种方式,不仅能够降低企业自身风险,从而合理地进行纳税,也有助于国家财政利益的实现,满足和维护各大经济主体利益的需要。

参考文献

[1]霍爽.新收入准则税会差异与风险防范[J].财会通讯,2020,845(9):99-101,105.

[2]杜永奎,王晶.新收入准则下会税差异分析及风险规避[J].财会月刊,2019,865(21):4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