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摊经济及其文化内涵略说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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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摊经济及其文化内涵略说

王志娇

摘 要 流行语言作为社会文化的载体,蕴含着经济变革以及大众心理意趣的嬗变。旧词“地摊经济”在消费社会中被赋予了新面貌。从语义学的角度出发,分析流行语“地摊经济”的语义泛化方式,简要探究其文化特征及文化内涵。 认为旧词“地摊”通过词义扩大、词义转移,理性义不再是纯粹意义上“在地上陈列货物出卖的摊子”,而过渡成为一种消费社会下的新型经济模式,语用过程中,色彩渐趋于褒性,可视为基于时代下的一种衍生经济策略;从文化的眼光出发,则认为其具有相对典型的文化特征,即对消费主体的包容性及消费客体的超符号性;后现代社会以来,地摊经济也折射出对消费文化的继承与叛离,是大众生活态度及消费心理的语标。

关键词 地摊经济;包容性;超符号性;消费文化;消遣心理;

作者简介 王志娇(1997-),女,吉林长春人,吉林师范大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2019级硕士。文化语言学方向。

引言

萨丕尔将文化称作语言的底座,[1]p186可见语言诠释文化的使命。近日,“地摊经济”闯入消费生活,虽语形不变,但语义却在传播过程中有所泛化,基于此,通过窥探流行语“地摊经济”的文化特征,进一步阐释其背后的消费文化与大众心理。

一、 “地摊经济”的语义泛化方式

(一)流行语“地摊经济”的出处

“地摊”一词古之已有,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意为“在地上陈列货物出卖的摊子”,引证解释为“就地出卖货物的摊子”。[2]p285 而“地摊经济” 的流行,则源自2020年全国两会的代表提议。来自天津东丽的杨宝玲建议,在进一步加强规范城市管理时,应因地制宜,释放出“地摊经济”的活力。由此,“地摊经济”一词得以复苏、盛行,意为通过摆地摊卖货来获得经济来源的一种经济形式,相关热词“地摊卖宝马”、“地摊白领”等迅速火爆。

这里,“地摊”指代的是一种提供消费服务的途径和手段。

(二)“地摊经济”新义的产生:语义泛化

总的来说,“地摊经济”的语义泛化,理性义扩大表现为词义扩大和词义转移,除此之外,还有色彩义的转变。

词义扩大是指扩大了词语的指代范围。[3]p48在原有地摊经济的模式中,摆摊者是指完全以摆地摊为生的人,多局限于底层穷人,如典型意义的菜贩、盐贩等。而在当今社会脱颖而出的“地摊经济”,其群体也涵盖了以地摊为副业,来获取额外收入的人,可以是体验创业的学生群体、中低收入的上班族,也可以是新晋公司或知名企业。词义的转移,是指词的新增义使词的内涵发生转变,词语由指称甲事物转向于指称乙事物。[3]p48这里主要指“地摊”所卖的货,本质上存在着由一般商品过渡为精神产品的可能,如地摊招聘(腾讯公司摆出)、地摊式宣传(滴滴出行摆出,宣传其新推出的补贴政策;水滴筹创始人沈鹏带领员工,摆摊宣传公司的保险业务)、地摊烧烤(币圈摆出)、地摊调理品(牧业公司湘江股份宣告摆出)、地摊遮阳伞和地摊户外家具(浙江永强宣告摆出)。同时,流行语语义泛化的过程,也包含了词语色彩义的转移。显然,“地摊经济”中,“地摊”一词的贬义弱化,附带的感情色彩趋于中性,甚至变成了褒义。商朝时期,在市肆里做生意的,身份大多为贵族。平民只能摆摊贩卖,贩卖的商品几乎不需成本,以谷类、牲畜和地里蔬菜等为主,于是,地摊经济也成了生活贫困的代名词。而流行开来,“地摊经济”已不再局限于小本经营和摆摊叫卖,,而是“人间的烟火”、“中国的生机”,且摊主的社会地位也不再低贱,甚至出现了一个名为“北京摆了个摊1群”,其中不乏新时代的年轻人。这一点,在相关流行语中依稀可见:

(1)城管喊你来摆摊啦!

(2)摆摊吧,后浪!

(3)你看我长这样能摆摊吗?(“能”字可见其渴望认同的心理)

(4)买五菱汽车,摆摊去!

(5)何以暴富?唯有摆摊!

由此,“地摊经济”作为时代和文化与语言交融的产物,在流行过程中,发生了词义扩大、词义转移,同时也带来了感情色彩上的转变。

二、“地摊经济”的文化特征

流行语言作为文化传播的载体,具有显著的文化特征。消费本身是一种文化,“地摊经济”可视为消费文化的窗口,其特征可从消费主体、消费客体两个方面加以分析。

(一)地摊经济对消费主体的包容性

消费主体是指从事消费活动的人。流行语“地摊经济”作为市场经济的成员之一,是最朴实的平民经济,因价格低、消费体验感高、娱乐性强等优势而颇受青睐,但“地摊”消费区别于网络消费和实体消费,其消费主体具有极强的包容性,即在性别、年龄、社会地位等的区隔被大大减缩,社会精英被“匿名祛魅”,年迈者、孩童,或者农民工、学生以及下了班的上班族,都可以成为地摊经济的消费主体。显然,新经济形势下的地摊消费不是贫穷和低端的标志,而恰恰是一座城市在经济、环境、文化等方面的名片,反之,地摊消费本身在传递文化、表达大众消费习惯和风土人情的同时,必然要容纳形形色色的消费主体。这一点,在夜市地摊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二) 地摊经济消费客体的超符号性 

消费客体即消费商品、服务,地摊经济的消费客体,既有物质层面的消费,又不乏精神层次的消费。前者用于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在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中,属于生理性消费,重视消费客体的使用价值,如地摊上售卖的手电筒、牙刷、剃须一类的生活用品,地摊烧烤、地摊童装、地摊房源等。后者作为物质性消费的对称,是指为满足精神文化需要,陶冶思想,愉悦情绪等目的的以精神产品为消费对象的消费,属于层次理论的心理范畴,它在追求消费客体本身的内在价值时,更重视“符号”价值。但这种“符号性”,要和法国学者鲍德里亚基于现代消费社会,所强调的商品的特异性有所区分,即抛弃了经济层面的炫耀与对比,而给主体带来消费欲望的满足和商品体验感的愉悦,如地摊经济形式下外售的书籍、旧光碟和地摊素描、地摊猜字谜、地摊讲题等注重趣味性的消费活动。

可以说,在地摊经济的文化背景下,不管是哪种消费,对于消费客体来说,均不再是消费个性、个人品味、经济能力或社会地位的象征性符号;反观消费主体,虽有着不同的消费水平和受教育程度,但对消费客体的差异性追求并不明显。某种程度上,地摊经济无疑使消费客体的标签性大大减弱,或者说,新时代背景下的地摊经济,正由经济层面的有色眼镜过渡到城市以及个人的精神文化的传播者,是对符号性本身的升华,即既以消费本身的符号满足为目的,又为我们打开一个相对崭新的消费世界,改变大众的文化类型以及消费文化的生存方式,在此定义为“超符号性”。

三、“地摊经济”的文化内涵

后现代社会的地摊经济,不仅是一种经济行为,而更彰显着一定的文化内涵,主要表现为对消费文化的继承与叛离、大众排遣心理。

(一)对消费文化的继承与叛离

涉及消费文化的概念,目前学术界尚未形成统一定论。学者刘冰认为,它是在消费活动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消费观念形态和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及组织结构,受特定历史环境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民族传统文化的影响,也受现代主流意识和消费意识的双重支配。[4]p60-61基于时代背景下所兴起的“地摊经济”,在继承消费文化的同时,也存在对消费文化内涵的曲解。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其消费也开始朝着个性化、潮流化与时尚化的方向发展,实体店和网店所出售的相对统一规格的产品,往往因价格高、时效长、经营场所固定而无法满足人们的消费欲望,束缚了消费文化的发展与进步。尤其对于被固定时间圈禁的上班族。另外,也有绝大多数年轻人和中老年群体喜欢在具有“烟火气”的地摊中消费,尤其是一些夜生活发达的城市,地摊经济给予了他们进行社会交往的“消费空间”,使每个人都主动参与到“新的消费文化”中。

但不可忽略的是,地摊经济的“绝对自由”也会导致消费文化的“污染”,从而扩增消费风险的危害面积。摆摊者和消费主体均可以摆脱地域的限制,在相对动态的时空中释放消费欲望,或重塑消费关系。例如,由于地摊消费功能的无限放大,在部分极力促进消费的企业眼中,“地摊经济”成了诱惑消费者的营销舞台,而且消费活动完全可以以新奇题材为中心,而不必追求商品的质量。此时,若不加以规范,地摊消费文化的价值或将扭曲得日益严重。由此得出,地摊经济在将消费文化推向高潮的过程中,也扮演着消费文化的“恐怖分子”,缺乏制度性约束的“地摊经济”极有可能导致消费文化的变异。

(二)大众生活态度以及消遣心理的语标

地摊经济是市民生活态度以及消费心理的展示。从劳动者的角度看,新奇简洁的语言形式,在被赋予了新的文化内涵之后,表达了底层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对自主创业的极大热情。反之,大众对旧词的新解,也或多或少地反映了消费主体的排遣心理。即在消费时,不以满足生活需要的物质消费为唯一目的,而把最高层次的精神消费列为首位。这里的“消费”可以理解为对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打发空闲时光的娱乐活动的参与。蹦极、K歌、玩网络游戏等消费行为固然是娱乐活动,但地摊经济下出现的地摊购物却不仅仅是为了获取娱乐,而是自我解脱和自我排遣的心理态度。

尽管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在缩小各阶层收入差距方面,做出了努力,但处于中低收入人们的消费方式和娱乐消遣仍然受限。地摊经济的出现,恰恰弥补了他们排遣心理的空缺。所以,以大众为本体的地摊经济,也可以被定义为精神消遣的避风港。这里,个体享受着经济能力以内的消费自由,又能暂时逃离来自现实生活中的负面情绪。另一方面,地摊经济,也是底层民众身心赖以谋生的自救方式,“地摊排遣”的内容没有固定边际,而是随着地摊摊位和社会流行元素等的改变而改变,某种程度上,这更契合各阶层的消费需要与猎奇心理,他们不强调购物商品的好坏,而更侧重消费体验的满足、城市风情的感受和消费欲望的延伸。反之,正是大众的排遣心理,于主观层面为“地摊经济”的出现提供了温床。

四、结语

流行语层出不穷,但无不影射出对社会文化的关照。“地摊经济”一词经历了语义泛化,反映出有别于网购和商场超市购物等消费行为的文化特征,具体表现为对消费主体的包容性和消费客体的“超符号性”,在文化内涵上,对消费文化既有继承,又有反叛;既是观摩大众生活态度的文化窗口,又是平民排遣压力的精神港湾。值得注意的是,“地摊经济”的旧词新解,完全建立在市场经济有序发展的基础之上,被重启的“新经济”,更要尊重时代的背景和大众的口味,舍弃“脏乱差”的陋习,才能在消费社会中站稳脚跟。

参考文献:

[1] 爱德华·萨丕尔.语言论[M].陆卓元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186.

[2] 现代汉语词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285.

[3] 包乌云.流行语语义泛化研究[D].大连:大连理工大学,2015年(7):48.

[4] 刘冰.消费文化论略[J].消费经济,1998(1):60-61.


作者简介:

王志娇(1997-),女,吉林长春人,吉林师范大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2019级硕士。文化语言学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