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占有性质的认识上,历来有事实状态说和权利说的争论。但是这两种观点都没有认识到占有的实质。占有在性质上应当是一种法益,即地位上低于权利,但是却受到权利保护的利益。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8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