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制度建设的措施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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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制度建设的措施

王嘉树 郑梓村 李雲骥

华北理工大学 人文法律学院 063210

摘要:针对目前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制度,当前学术界以及法律界仍然持有不同的观点。对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制度的建设,需要结合国家对未成年人以及相关法律和政策的制定。

关键词: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制度;建设;措施

引言:在今后的公益诉讼制度建设的过程之中,需要以未成年人的利益为先,这样就能够在遇到纠纷与问题的时候,尽最大程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本篇文章从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制度建设的现实情况出发,对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制度建设的措施进行仔细的分析与深入的研究。

一、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制度建设的现实情况

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制度,主要的对象是不满十八岁的中国公民,这是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制度建设的现实情况,本篇文章通过对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制度建设等相关文献进行阅读之后,为今后未成年人公益诉讼体制构建提供合理化的意见以及建议。

二、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制度建设的措施

(一)明确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

结合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我们需要明确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中的法律地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具有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那么当前从未成年人的利益出发,在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过程之中,国家需要引入机构第三方力量[1]。而当前在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过程之中,法律人员需要借助经验主义以及现实案例,对当前诉讼制度进行建构。此种做法的优势之处在于,一方面能够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制度的职能,另一方面还能弥补当前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制度中的不足之处,这对于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有着重要的作用以及意义。为今后开展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提供理论性与实践性的借鉴。

(二)区分检察机关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的诉讼地位

提升行政主体的强制执行水平,这对于行政主体的强制执行水平的方式具有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在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制度实施的过程之中,需要维护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制度的公平性,对行政主体的身份进行识别,具体包括多样化的行政主体,具体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等,这些行政主体的强制执行水平大致相同,而当前对于行政主体不履行法律的判罚,也就是说行政主体拒不履行法院裁判的,那么就由法院对行政主体进行判罚,在行政主体无法履行自己的义务的时候,法院就需要强化对行政主体的制裁力度,首先需要对机关进行强制处理,并让负责人和责任人个人出面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增强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制度的强制执行力,才能够为行政主体承担犯罪的法律责任,最后完善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制度强制执行措施的完善,就能够提升法院的行政处罚的制定力度,从而为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提供多样化的选择。以起诉人的利益为先,能够结合法律等相关规定,就能够看出当前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公益权利以及责任进行认定。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进行道义上的支持或物质上的帮助,单方面为未成年人提供专业性的法律意见,运用检察权,对未成年人在公益诉讼中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等。突出国家检察机关的诉讼能力,在国家审理案件的过程之中,这样就能够充分把握民法以及民事诉讼法律中主体的区别,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2-3]

(三)厘清检察机关内部提起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的承办组织与人员

根据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是需要结合检察法律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的政策规定,那么我们从检察机关内社机构以及捕诉一体化改革,从这一点看出,当前检察机关,需要突出公益诉讼的专业化特点,这样就能够逐渐转变部门办案的模式,而当前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一方面需要结合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状况,另一方面需要注重公益诉讼案件的性质,这样就能够确定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的细节,为检察机关内社机构等各项改革提供法律化的借鉴以及依据。并且,在对检察机关的内设机构进行周期性的改革后,检察机关需要进行四大检察,这样就能够确保公益诉讼的独立性,当然也会显著提升公益诉讼的专业化程度,改变公益诉讼检察的形式,从而为今后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改革提供可行性的思路借鉴[4]

结束语

综上所述,《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制度法》在实施过程中,国家以及法律机构需要不断对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制度法律制度进行优化与完善,并结合具体的案件,对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制度法的判罚进行调整,以保证法律精神的弘扬与传承。

参考文献

[1]党瑜, 张垚. 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的权力边界探析-从一起"4A级景区儿童票"公益诉讼案谈起[J]. 2021(2019-4):36-45.

[2]郭文, 黄颖颖. 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运用——以全国首例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案为视角[J]. 中国检察官, 2020(12):19-23.

[3]张程. 专办金融要案 专解金融难题 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证券期货金融检察专业化办案团队"[J]. 检察风云, 2020, No.616(20):70-71.

[4]刘悦. 检察机关提起未成年人监护权撤销公益诉讼研究[D]. 哈尔滨商业大学,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