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艺术教育中多元实施主体的责任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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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艺术教育中多元实施主体的责任

田静

安徽省阜阳市育红幼儿园 236000

摘要:幼儿艺术教育不仅可以发展幼儿感受美、发现美、表达美和创造美的能力,而且可以感化幼儿的道德,张扬幼儿的人性,丰盈幼儿的精神和培育幼儿的理性。对幼儿进行艺术启蒙不仅是个体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人类文明传承、人类种系繁衍和社会秩序维持的需要。成人应该秉持和坚守教育中的儿童立场,通过明晰和强化自身的责任伦理来为幼儿创设一个良好的艺术学习环境与学习生态,推动幼儿的发展不断走向全面和协调。

关键词:幼儿艺术教育;多元实施主体;责任

一、幼儿艺术教育的现状

(一)幼儿园方面

艺术教育的目标不仅在于发展幼儿基本的艺术能力,同时也在于发展幼儿良好的行为品质和情感态度,它兼具基础性和创造性的特征。在实践过程中,幼儿园在强化艺术教育力度和规范艺术教育行为的同时也存在一些共性的问题。首先,幼儿园艺术教育质量不高,教育教学条件尚不十分完备。艺术教育兼具艺术性和教育性,教师往往难以有效把握这两者的边界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促进幼儿对艺术学习与实践的参与,这就导致了艺术教育中成人立场的凸显和儿童立场的隐匿。其次,幼儿园艺术教育不能很好地兼顾幼儿的个性化学习需要。幼儿对艺术的需要来源于其个性品质和价值倾向,因此不同的幼儿往往有不同的艺术偏爱和兴趣,受师生比过低等因素的影响,教师容易出现忽视幼儿个性化学习需要的情况。最后,幼儿园艺术教育受外部因素影响而具有学科化、专业化的发展趋向。

(二)社会培训机构方面

受市场需求扩大和资本逐利性的影响,社会上存在大量针对学前儿童的艺术培训机构,且其培训方式不断从线下走向线上。社会培训机构在满足幼儿个性化艺术学习需求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偏离教育本质和教育规律的行为,这些问题的出现不仅加重了家长的教育成本,也加剧了家长的教育焦虑。首先,社会培训机构良莠不齐,甚至有些机构存在无证办学的行为,不仅无法保障教学的质量,甚至还存在严重的安全问题。其次,社会培训机构师资参差不齐,有的教师甚至无法很好地理解幼儿艺术教育的价值目标和基本规律,而以专业的艺术教育模式来对待幼儿艺术教育,容易给幼儿带来挫败感。

(三)家长方面

由于,部分家长不能正确理解艺术教育的功能与特点,将艺术教育等同于知识的学习和技能的训练,强调教育结果的显性化和可测量化。其次,部分家长赋予了艺术教育额外的功能,将艺术教育视为升学的手段,让幼儿同时接受多门艺术教育课程或者接受专门化的艺术训练,这种外在强制的艺术教育很容易让幼儿产生消极的抵触情绪或者叛逆的性格。最后,部分家长盲目跟风或者将自己的兴趣爱好强加给幼儿,不顾及幼儿的真实想法和天赋特长,致使幼儿难以真正得到有效的艺术熏陶。

二、幼儿园的责任

幼儿的学习是一个综合的过程,他们的思想、情感、认知与行为的发展不是孤立发生的,而是一个统一的整体。艺术教育不仅仅是发展幼儿的艺术能力,它还可发展幼儿的认知经验、学习品质和情感态度,对幼儿的艺术教育必须基于幼儿的综合发展来选择教学内容和设置教学模式,要注重艺术因素在其他领域教学中的基础性作用。因为艺术的审美功能对于幼儿创造性思维和批判性思维的发展至关重要,审美过程中幼儿知觉、思维、行为与环境之间的结合会让幼儿产生完整的情感体验,进而帮助幼儿创造性地解决生活和学习当中的问题,而这个过程就需要教师对幼儿的学习有准确的理解。引领性则是指幼儿园教师不仅应该担负起对幼儿的教育之责,同时也应该引导家庭和社会树立正确的艺术教育观念及价值取向。教师应与家长保持充分且有效的沟通和互动,通过各种类型的家园共育活动来让家长直观地感受科学的艺术教育给幼儿发展带来的积极影响。

三、社会培训机构的责任

社会培训机构应该确保幼儿身心发展的安全,引导幼儿在对艺术的感知、参与与表达中获得全面的发展。首先,社会培训机构应该秉持为幼儿负责的态度确保幼儿身体安全与心理健康。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培训机构就必须严格保证办学资质和聘用合格的教师,为幼儿创设良好的艺术学习环境。其次,社会培训机构必须基于幼儿的身心发展水平来开展艺术教育。幼儿对艺术的学习是基于其内在情绪、情感与思想表达的需要,是由潜意识层面先在审美图式发起的,它与人的思维存在密切联系,视听感知、体验、模仿、联想、批评、顿悟等是幼儿进行艺术学习的主要方式。幼儿对艺术的创造是他们进行事物认知和情感表达的重要方式,培训机构对幼儿的艺术教育不能基于成人的视角和标准而对他们进行专业化的训练,而是应该引导幼儿不断去感知美、表现美和创造美,不断丰富幼儿的审美经验。

四、家长的责任

艺术教育的本质是人的教育,感受美、表现美和创造美最终都服务于个体的存在与生活实践。家长应该始终秉持这样一种观念,即艺术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只是手段而非目的,超越幼儿身心发展水平的艺术教育是不科学和低效的。要求每一位家长都具备良好的艺术素养可能不太现实,因此家长对幼儿艺术教育的积极参与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需要树立正确的艺术教育理念,淡化艺术教育的功利性色彩,将艺术教育视为发展幼儿艺术情操、培养幼儿个性人格和拓展幼儿经验范畴的基本手段。二是尽可能为幼儿创设良好的艺术学习氛围,不将自己对艺术的认识强加给幼儿,而是为幼儿的艺术学习尽可能地提供条件。三是理性选择社会培训机构,不跟风,不盲从,以幼儿的兴趣需要为出发点来选择适宜的培训机构和艺术课程。

随着社会发展与竞争加剧,虽然幼儿艺术教育的实施主体不再限于家长,幼儿园、社会培训机构也成为重要的实施主体,但是受到这些实施主体主观认识偏差、功利思想严重、自身艺术修养不足等的限制,当前幼儿艺术教育逐渐异化成了艺术技能训练或考级升学的工具。为改变这一现状,幼儿园、社会培训机构、家长应切实承担起自己的教育责任,树立正确的艺术教育理念,基于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与水平开展艺术教育,给予幼儿充分感知、体验、表现与创造美的机会,在提升幼儿艺术学习兴趣与品质的过程中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 阮芳. 试论幼儿艺术教育[J]. 商情,2021(19):237.

[2] 吴慧源. 多元文化背景下广西幼儿园艺术教育课程研究[D]. 广西:广西师范大学,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