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扶贫时代阜阳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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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扶贫时代阜阳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研究

葛 敏

中共阜阳市委党校(阜阳行政学院)

目前,我们已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但贫困的消失,并不意味着贫困的终结,防贫、助贫仍然是后扶贫时代的主要任务。阜阳作为人口输出大市,由于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的长期性和普遍性,使得建立在传统血缘关系上的农村家庭养老服务功能逐渐弱化,在此背景下,如何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切实满足农村老龄人口的养老需求,已经成为当前农村社会发展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

  1. 阜阳农村老年群体的生活现状

据2019年统计显示,阜阳市农村60岁及以上人口66.8万,占农村人口的比例为14.6%;65岁及以上人口53.3万,占农村人口的比例为11.65%,表明我市农村已进入国际通行标准定义的深度老龄化阶段,而老龄化的加剧使得农村养老问题更为严峻。

(一)收入低,生活困难

据调查,农村老年人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劳动收入、子女赡养费、政府补贴这三个方面;而劳动收入受老人自身劳动能力的限制,收入有限,且随着年岁的增长,这部分收入呈显著下降趋势;子女赡养费受家庭子女收入、家庭负担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平均每月生活费约500 元左右;来自政府的补贴部分主要是基础养老金和高龄补贴等,年均1500元左右。总的来说,农村大多数老年人经济来源有限,不能满足每月衣食住行医的基本花销,其生活成本、医疗成本和其他成本仍然存在较大的经济缺口,很多老年人为了生活都十分勤俭节约,“没钱养老”是很多农村老年人面对的一座大山。

(二)年老体弱,无人照料

在对农村老人健康状况的问卷统计发现,有29.5%的人认为自己的身体状况非常不健康,有32.8%的人认为自己不太健康,有13.1%的人认为自己的身体状况一般,只有24.6%的人认为自己的身体状况健康。可见,农村老人们的身体健康状况不容乐观,而且大部分老人或轻或重都患有2种及以上的慢性病,包括骨关节疾病、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以及脑血管病等。在养老方面,据调查95%以上的老人都倾向于选择依靠自己和家庭成员,而目前家庭养老也面临着因子女外出务工等原因造成赡养义务不能履行或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家庭代际互助功能下降,老人日间生活缺乏照料,“没人养老”成为很多农村老人需要面对的另一座大山。

(三)孤独寂寞,精神空虚

在阜阳农村,随着青壮年人口向城市快速流动,留守老人空巢化现象越来越普遍。由于子女长年在外务工,无法陪在老人身边,见面机会、相处时间非常有限,所以“空巢”老人在现实生活中普遍会产生很强烈的孤单感。而且在走访中得知,有九成以上的老人没有文化,不能读书看报、不会使用智能手机、不知道电脑网络,更不会吹拉弹唱,村里也没有什么娱乐场所或娱乐设施供老人们使用,他们生活孤独,娱乐形式少,精神世界比较匮乏、单调,生活质量不高。据针对老人需求下发的问卷显示,几乎90%以上的老人希望时常有人与之交流、聊天解闷,希望子女多打电话、常回家看看,籍此来排解心中的孤寂与思念之情。

二、目前农村老年群体养老存在的问题

(一)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

随着城镇化程度不断推进,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保障功能正在逐渐减弱,家庭对老人养老的支持力正在持续下降。其主要表现为:一是大批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离开农村常年外出务工,不能给老人提供及时的物质、精神支持和日常生活照顾,代际分离导致家庭养老功能逐渐退化。二是农村的家庭结构正在发生改变,家庭规模趋于小型化,老年人抚养比上升,子女赡养老人的压力和负担加大,从而削弱了家庭养老服务功能。三是受市场经济的影响,许多年轻人的利益观、价值观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传统的尊老、敬老观念逐渐淡化,赡养父母的责任感降低,致使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减弱。

(二)政府养老服务投入不足

政府作为养老服务的主导者和服务参与者,理应承担更多的养老责任,但在实际管理中,政府主导作用的发挥还存在着失灵和职能缺失的现象。具体表现在:第一,对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力度不够,资金投入较小。长期以来,政府存在着“重城轻乡”的倾向,造成了农村养老服务建设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第二,政府在农村设施建设方面投入也有限。在资金投入方面、土地供应保障方面、税收优惠、政策扶持方面缺乏对应的措施和方法。第三,政府对农村养老服务治理的投入较少,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缺失,对农村养老机构的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农村养老服务难以取得有效的突破性进展。第四,对于社会组织的引导不够,政府投入存在一定的滞后性,直接影响其健康良性发展。

(三)农村养老性福利机构发展滞后

从调研的情况来看,大多数乡镇养老机构功能不完善,主要表现为养老机构“养老不医护”,缺乏配套的医疗服务设施和专业的医护人员。而对于老年群体来说,随着年龄的不断增加,老年人身体的各项机能也在逐渐减退,选择机构养老不只是需要衣食住行方面的照顾,更需要有医疗护理服务方面的保障。但由于乡里的敬老院不具有医养结合的功能,很多有慢性病或需要康复治疗的农村老年人不愿意去敬老院养老,养老服务资源配置的不合理,导致现有的养老机构床位数量不足与入住率不高并存。

(四)其他组织参与养老助贫程度低

社会组织的共同合作能够有效弥补政府和商业供给主体在养老服务需求上的不足,可以给留守老人带来更多的有意义的养老服务。但目前农村地区的非政府组织普遍实力不强,存在着组织数量少、规模小,专业化不强,缺乏来自政府和各方的资金、人才支持等问题。农村地区的非政府组织运营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补贴、志愿捐助和接受服务的老人支付的服务费,但在农村地区,这三大资金来源都较弱,难以长期支撑非政府组织的有效运营,资金缺乏也会导致人才流失、规模发展不起来等等一系列问题,形成恶性循环。从总体上看,其他组织不管从内容还是层次上都有待更加深入地进入农村养老市场。

(五)精神养老被完全或部分忽视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对于养老,物质基础的缺乏和精神文化的缺失、养老供给和需求严重不相符仍然是目前养老现状面临的问题。在和机构养老的空巢老人沟通中发现,他们去机构养老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可以同其他老人沟通,排解心中的烦闷,可见老人们对于娱乐活动的要求并不高,而对于聊天解闷的需求更高,只需要一个可以聊聊天,解解闷的倾诉对象,这和他们的子女常年在外,很少回家有关。其实农村空巢老人的心理问题一直被忽视,相对于城市而言,政府在农村的养老服务的管理相对简单,很多社会养老、居家养老的地方缺少必要的心理指导服务和精细化、人性化的应对措施。

三、完善农村养老服务的对策建议

(一)弘扬传统美德,强化家庭养老功能

在农村“未富先老”的前提下,农村家庭养老在未来一段较长的时期内仍会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农村的养老问题往往不是子女没有赡养父母的能力,而是缺乏养老责任的表现。因此,要从根本上转变一些错误观念和不良社会风气,首先,应在农村加强孝亲敬老的家风文明教育,抽调有一定宣讲经验的业务骨干组成宣讲队,深入农村各地,集中开展体现传统孝道文化的宣讲活动。用送戏下乡,文艺汇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敬老与养老的宣传,提高村民的思想认识,促使子女可以主动的承担赡养老人的责任与义务。其次,要发挥道德的示范作用,充分运用身边人,身边事来教育、引导下一代,自觉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营造养老孝老的乡风文明氛围,形成道德和舆论的约束力量,有效解决农村的养老问题。再次,要不断完善和养老相关的村规民约、法律法规,逐步使养老从伦理化向法制化转变。以法律来规范和约束农村养老。

(二)发挥政府职能,构建长效稳定的财政保障机制

农村养老服务是一项政府实施的重要的社会福利事业,政府必须发挥其主导作用,不断加强财政支持和相关政策的引导,首先,政府预算中应该加大现有农村养老服务的财政投入比例,并提高资金扶持的精准性,推动养老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从而吸引更多的医疗机构的加入。其次,完善农村养老服务相关的政策法规。如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和养老项目的配套法规,各供给主体的行为和管理职责规范,相关优惠政策等。第三,在监督评估方面,采用第三方评估制度,评估主体应以公众为中心,也包括全体参与的供给主体,以公众满意度为价值取向,构建系统性和可行性的评估标准。第四,增加专项财政计划,鼓励社会民间资本、慈善基金等积极参与农村空巢老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

(三)加强养老机构建设,健全农村养老保障网络体系

现阶段,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科技的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事业迎来了新一轮发展机遇期,使养老服务资源组织及供给方式不断获得创新。表现为:第一,社会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可以实现养老服务供给主体与需求主体之间的双向互动,并可有效增进对于老年人需求信息的了解和掌握,对于消除信息不对称缩小供需差异具有良好作用,可根据老年群体经济状况及养老需求提供可定制的、个性化的服务。第二,社区作为离老年群体最近的基层组织,天然具备良好的养老服务优势,必须采取多种举措将智慧服务平台纳入社区建设。第三,积极发动社会力量构建社会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在政府重视、依托科技、企业加盟、分类管理原则的指导下,通过构建虚拟养老院和社会养老网络服务平台等方式,提升老年群体智能养老水平,强势推动智慧养老服务事业发展。

(四)培育养老服务组织,构建多元责任主体参与机制

随着农村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农村老龄化问题的解决已经不能单一依靠政府的力量,因此,建立多方参与的服务机制,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投身养老事业显得尤为重要。为此首先,鼓励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的参与。非营利社会组织不仅拥有大量的志愿者,还有成熟的专业化团队,能够为农村养老服务提供专业化的服务与培训,因此,要积极创造条件,让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到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中来。其次,支持企业进入养老服务领域。企业拥有雄厚的人、财、物资本,企业的进入,可以丰富农村养老服务供给,满足老人对服务多样化的需求。因此,放宽企业的准入门槛,帮助更多具有开办资格的养老服务机构进入农村市场十分必要。最后,发挥农村社区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社区内部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来参与养老服务。比如社区分配村组织成员定期去空巢老人家中探望,关注当地空巢老人的状态,解决空巢老人遇到的困难等,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老人遇到的养老服务问题。

(五)注重精神慰藉,建立农村老人联系制度

农村老年群体的养老不应该只是“吃饭”“穿衣”等低层次的需要,解决农村留守老人养老问题,更要关注他们精神上的需求。首先,政府应该加大经费投入,多关注老年人的精神生活状况,经常举办一些老年人的集体活动,让老人们能够集聚在一起互相聊天解闷,还可以举办一些文艺汇演活动,表演老人喜爱的节目或和老人一起做游戏等适宜老年人并受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活动,激发老年人参加活动的积极性。其次,政府应加大对老年活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老年人娱乐场所,增加体育运动设施,吸引老人走出家门,排解精神生活上的孤独感。再次,村委会要建立农村老人联系制度,安排专人定期走访空巢老人,及时掌握老人的身体状况、生活情况、健康状况和思想动态,及时为老人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最后,各级地方政府和群团组织要组织志愿者开展关爱老人志愿服务,并形成长效机制。


【基金项目】本文系阜阳市2020年社科规划课题(FSK2020031)及全市党校系统2021年度科研课题(FYDXKT202153)研究成果。课题负责人:葛敏,女,安徽太和人,中共阜阳市委党校(阜阳行政学院)社会培训部副主任、副教授。课题组成员:李超玲,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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