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标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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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投标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

李学兰

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100013

内容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市场形势的发展变化,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过程暴露出许多问题,如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肢解工程、违法分包、行贿受贿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招标投标活动的严肃性,违背了招标投标制度应遵循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招标投标秩序,损害了国家和招标人的利益。如何从问题的根源出发,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建设工程招投标效益和质量,以保证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让我们一起我们深思并积极探索!


关键词: 制度不健全 主体违规 监管 制度化 电子化



工程招投标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国际国内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已广泛实施,它是一种富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调节手段,其本质特征是"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办法。

一、招投标市场现状

我国招投标管理开展的时间较短,在发展中还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特别是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市场因素处于动态变化状态下,这就更需要我们加快对管理机制的完善,确保招投标管理水平的提升和管理目标科学化的实现,从而更好的推动我国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顺利发展。


二、工程招投标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到位

我国招投标法律制度建立的时间并不长,由于招投标法律制度的设计、监管等不到位,建筑市场发育尚不成熟,管理体制的束缚等,我国招投标法律制度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使得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和漏洞,招投标的合法程序受到人们的质疑。而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但违反了我国招投标法所确立的“三公”原则,不利于我国招投标法律制度顺利施行,破坏市场经济的良好秩序,而且极易给招投标领域的腐败提供温床。

(二)串标、陪标行为屡屡发生

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在招投标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禁止一切串标、陪标行为。但部分投标企业为了追求更大经济利益,采取多种手段和方法来规避公平竞争的市场行为。串标、陪标问题具备危害性高,隐蔽性强、不易查出等特征,对此我们应加大监督处罚力度,一旦确认存在围标、串标、陪标行为,做到有必查,查必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违规企业给予处罚的同时,要定期向社会进行曝光,记入企业信誉档案。

(三)招投标主体的不规范行为

1、招标人的不合理要求

(1)招标人以时间紧、工期短、领导意见等理由要求招标代理机构违背招投标法规定提前开标。(2)招标人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为其倾向的潜在投标人编制有利条款。

2、招标代理的弱势地位

(1)代理机构处于弱势地位,招标代理机构在代理过程中,始终处于依赖和顺从的状态,公正原则丧失。(2)依法登记备案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招投标工程的操作都由招标代理机构来完成。由于我国招标代理市场发育尚不完善,一些相关的配套制度还不健全,致使一些代理机构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帮助业主选择有倾向性的中标单位。(3)对于代理机构的工作成果,还没有一个很好的可操作、量化的评价标准。

3、投标人恶意竞争

(1)在利益的驱使下借用或买卖资质进行挂靠投标,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恶意低价竞标。(3)中标后恶意弃标。

4、评标专家不能正确履行职责 

(1)评标专家与投标人、招标人串通。(2)评标专家招标投标法意识薄弱。

(四) 中标后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

我国法律法规对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四类违法行为明令禁止,但长期以来,这四类违法行为成为建筑市场的顽症,久治不愈。各种些表现方式各异的违法经营行为,使法律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条件和按资质要求的管理流于形式,违法承发包造成层层拖欠工程款引起大量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引发众多社会稳定问题。更严重的是,由此造成的诸多弊端集中体现在影响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问题上,引发的一系列的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的损失。

三、制定行之有效的解决措施

(一)加强招投标制度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政府招标投标采购活动的全过程都要公开、透明,将其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我国在招投标活动中应加强跟踪监管,客观、公正地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的行为不迁就、不姑息,依法予以坚决的查处,以便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增加违法违规难度:从而使相关的招投人不想违规,也不敢违规。

(二)通过综合整治制止转包和违法分包

第一,严格工程承发包活动进场交易监管。切实把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及其它工程承发包活动纳入有形建筑市场公开交易。第二,加强工程建设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管。将有形建筑市场内的工程承发包活动和中标单位的现场施工活动联动监管。第三,强化工程分包管理。逐步将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活动纳入有形建筑市场公开交易。第四,在施工许可环节强化施工单位和现场管理人员的落实,并如实记入施工许可证信息管理系。第五,明确职责,查处到位。招投标管理部门、建筑管理部门、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各司其职,强化责任意识,不放过每一环节。

(三)规范招投标活动各方的行为

1、招标人

加强对招标人招投标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强化招标人的法律意识。严格维护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招标这种规范的采购方式,引进新产品、新技术、新的服务理念,从而减少招标过程中倾向性、排他性条款。

2、代理机构

首先,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管理与素质提升,提升招标代理机构专业能力,坚持原则,加强行业自律。其次,从招标文件的制作到开标环节,代理机构都应该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态度,层层把关,做到不偏不倚,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筛选合格的投标人。

3、投标人

首先,在招投标过程中加强对投标人的监管,严格资格审查,按照审查标准、办法及要求进行投标入围把关。其次,评标专家严格从专家库抽取,严格按照评审要求审查,防止排斥潜在投标人,堵塞暗箱操作的漏洞。以防造成后面开标、评标只是走走过场,流于形式。

4、评标专家

通过仔细甄选,确保把符合条件的专家吸纳进专家库,保证评标专家的专业素养,开标前抽取评标专家,减少评标专家名单的泄露。同时对于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招标代理机构及时给与法律法规的建议。

四、招投标市场发展趋势-电子招投标

首先,电子化招投标使大量招投标信息在系统中被全程记录,缩短项目周期,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节约招投标环节交易成本和运行成本。其次,电子化招投标使评标更轻松,电子化招投标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网上评标系统,系统自动对比、按要求筛选投标文件相关部分,省去了评审人员的大量时间。最后,电子化招投标使招投标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彰显公平、公正,通过电子招标平台的流程管理,主管机关可以严格管理招标投标程序,避免招标投标过程中的随意性操作、违规操作等不规范行为,杜绝虚假招标。

五、结论

综上所述,随着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各行各业都需要通过市场招投标来确定最佳供应商。因为招投标一直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来选择合格的供应商。通过考察企业资质、人员建设、经济实力、管理水平等各个方面,择优选择供应商。虽然存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不能涵盖招投标的方方面面,市场主体之间也经常存在串标、陪标等各种不正当竞争。在这些问题面前监管单位也不能确保各项管理制度都落实到位。所以招投标市场还需要政府强化监督指导作用,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投标环境。




参考文献:

1.《招标投标法律解读与风险防范实务》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9年

2.《建筑工程招投标实务与案例分析》 机械工业出版社 2019年

3.《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8年

4.祝东风,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时间的现状调查与分析,《工业》,2015年

5.孙雅文,对于目前我国工程招投标中存在问题的思考,《工程技术》,2015年

6.王春霞,《商品与质量·建筑与发展》,2014年

7.武瑞杰,《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6年

8.蔡宽平,《统计与管理》,2016年


李学兰(1981年) 女 汉族 河北石家庄人 工程师 本科 研究方向为工程管理 任职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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