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与实践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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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与实践

刘伟

中共济宁市委党校

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提出“全过程民主”一词,2021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再次提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2021年11月,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公报进一步指出,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性和实践性在中国得到充分贯彻离不开对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提出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重要贡献,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过程中治国理政经验的高度提炼。

一、马克思主义人民民主思想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理论依据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民主的论述中,认为只有搞清楚民主本质,也就是首先明确民主的真正意义,才能真正实现民主。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指出“公社的伟大社会措施就是它本身的存在和工作。它所采取的各项具体措施,只能显示出走向属于人民、由人民掌权的政府的趋势。”接着,马克思高屋建瓴地强调公社就是“人民自己当家作主”。马克思通过总结巴黎公社治理经验,充分认清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特征和真正意义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同时,马克思还认清了西方民主政治中单一的普选权的虚伪性,意识到民主的真正意义远远超出了民主选举。

  1.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内涵

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是习近平同志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人民民主思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深邃思考的重要理论成果,有着丰富的理论内涵。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具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

从民主实践的构成来看,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主要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协商、民主监督等环节,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保障了人民广泛参与这些环节,使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从民主实践的历史来看,中国共产党根据社会发展的阶段及任务,设计相应的政治制度,让人民通过真实的民主实践掌握自己的命运,为个体自由、人民解放、民族独立、国家富强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

1. 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的统一、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的统一

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通过程序民主保障完整的民主过程,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行使、民主政治的有序运行、民主生活的有机展开,而且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搞形式主义,而是围绕实质内容展开,聚焦人民各种实际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2. 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的统一

在我国,人民直接选举县乡两级人大代表,这是直接民主;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由间接选举产生,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的国家机构,这些是间接民主;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机构直接对人民负责并通过各种途径联系人民是直接民主;所以在我国,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相互支撑,统一于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之中。

3.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

中国共产党是人民利益的代表,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建立与治理国家,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国家制度,将全过程人民民主形成的共同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和法律,使国家运行与治理体现人民的权利,从而实现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的统一。

(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

1.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种全链条的民主

国家与社会治理有一个完整的权利行使与权力运行过程,这一过程由不同的环节与链条构成;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这些环节与链条都是民主的、完整的和相互衔接的,是一种全链条的民主。

2.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种全方位的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包含全国层面的民主、地方民主和基层民主,它们相互联动、共同发挥人民民主的整体优势。党中央通过党内民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实践群众路线等广泛听取民意、汇聚民智,制定关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大政方针。各级党委、人大、政协、政府和其他地方国家机构,既代表人民依法履职,又保障人民参与权利,使地方治理能够体现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基层民主直接关系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实现和利益保障,在中国民主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3.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覆盖的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建立在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之上的,人民不仅能够在政治领域进行投票和参与各种决策,还能够采取更加有力的公共政策,可以对公有制经济进行民主管理,能够调动和集中更多资源用于对全体国民有利的重大工程建设和基础性研究,对区域发展进行统筹平衡,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实现。

三、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的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继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

(一)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提供根本政治保证

中国共产党既是人民的一部分,也是代表整体人民及其根本利益的先进性部分。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党的领导就是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党是人民治理国家制度体系的建构者,是国家治理过程中人民根本利益的发现者、表达者,党领导人民进行重大政策制定并组织落实;党代表人民、凝聚人民和引领人民,但又不替代人民,人民是党的根基和力量源泉,是党所有奋斗目标和事业的价值主体与评判主体,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是有机统一的。

(二)坚持和完善依法治国制度,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提供法治保障

全过程人民民主需要法律和制度的支撑,一方面因为其具有为国家治理提供优良制度和法治体系的重要职责;另一方面,这一制度和法律体系又为人民参与国家治理提供了更好的制度和法律基础。人民通过全过程人民民主成为法治体系的建立者和维护者;同时,也是国家治理制度和法治体系的改进者和完善者。

(三)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提供制度形式

1. 依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

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运行中的主体作用,完善立法、监督、人事任免相关制度机制,保障代表知情权和工作条件。要完善人大网上互动平台、立法草案意见征询、基层立法联系点、基层人大协商等制度机制,充分发挥人大协商和人大代表联系服务人民群众的作用,使人大运行和人大代表履职具有坚实的民意支撑。

2.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推进各领域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

既要完善协商民主在决策前、决策中和决策后发挥作用的制度形式,也要健全选举、管理和监督等其他环节中民主协商的体制机制;既要创新人民直接参与协商的平台机制,也要发展和完善人民代表参与协商的制度机制;既要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也要发挥人大、政府、政党、基层自治组织等作为协商平台的重要作用。

3. 发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用,推进民族自治地方全过程人民民主运行与落实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强调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发展,既保证各民族在国家治理中具有平等的民主权利,以及行使这种民主权利的正确方向和目的,又为少数民族聚居区人民更好行使民主权利提供基本政治制度保障。

4. 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基层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与发展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主要包括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制度、农村村民自治制度、企事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等,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功能作用,培育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与民主素质,使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有效运转。

参考文献:

【1】张明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特征及实现逻辑》,《思想理论教育》,2021年第9期。

【2】程竹汝:《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之基》,《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21年第6期。

【3】王宗礼、李振江:《全过程人民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与实践的重大创新》,《行政论坛》,2021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