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小”场所消防安全问题及监督管理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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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场所消防安全问题及监督管理对策

庄淼锴 柯润

揭阳市普宁市消防救援大队 广东省揭阳市 515300



  摘要:本文主要从“三小”场所火灾隐患入手,对“三小”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进行分析,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消防监管及技防改造的工作措施,以提高此类场所的消防安全条件,营造安全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关键词:“三小”场所   消防安全   问题   工作措施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规模的日益扩大,“三小”场所数量剧增,遍布城乡,此类场所致灾因素多,引发火灾可能性大,火灾荷载大,特别是一些场所存在生产、储存、留宿等“三合一”现象,发生火灾后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因此,深入分析此类场所的消防安全现状,从而找到行之有效的治理措施,显得尤为重要。

一、“三小”场所的概念

“三小”场所即小档口、小作坊及小娱乐场所。小档口是指建筑面积在300㎡以下具有销售、服务性质的商店、营业性的饮食店、汽车摩托车修理店、洗衣店、电器维修店、美容美发店(院)等场所;小作坊是指建筑高度不超过24m,且每层建筑面积在250㎡以下,具有加工、生产、制造性质,火灾危险性为丙、丁、戊类的场所(含配套的仓库、办公、值班住宿等场所);小娱乐场所是指建筑面积在200㎡以下的具有休闲、娱乐功能的酒吧、茶艺馆、沐足屋、棋牌室(含麻将房)、桌球室等场所。结合“三小”场所的概念,我们可以发现,小作坊属于生产性场所,而小档口及小娱乐场所则相对类似,主要是沿街店面,属于经营性场所。下面,笔者也将结合这两种类型场所的特点,就存在的问题和工作措施,浅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二、小作坊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及工作对策

)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1、先天性火灾隐患突出。小作坊的建设普遍没有统一规划,边建待报、无任何行政审批手续等现象普遍存在。各场所不同程度存在着建筑厂房防火间距不够、耐火等级低、疏散条件不足等问题。有的甚至没有消防用水,缺乏消防器材。

2、集聚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薄弱。部分镇街未完善消防规划,消防供水管网、市政消火栓等消防基础设施严重缺乏,远远不能满足灭火救援需要,给灭火救援增加了困难。此外,小作坊集聚区域还存在消防车道堵塞、狭窄及无回车场等问题,普遍未建立区域联防,未建立专职消防队伍,对初起火灾的处置力量薄弱。

3、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家庭作坊式企业消防违法行为严重,消防组织不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混乱。从日常的检查可以发现,作坊内违规住人、违章用火用电、电线乱拉乱接、闸刀裸露等现象普遍存在。一些业主为逃避工商、治安、消防等部门的执法打击,生产期间锁闭一楼大门,将唯一的一个逃生通道封闭。作坊普遍未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消防监管工作对策

1、落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对此类集聚区统一进行规划,留出消防车道和回车场地。在政府统一指导下,编制各镇街消防专项规划。同时,在有市政管网的条件下按要求增设市政消火栓。在无市政管网的地方设计消防水池、取水口,满足必要的消防用水。

2、大力发展标准厂房,鼓励企业入园。遵循“标本兼治,统筹结合”的原则,科学规划、建设微小工业园区和配套生活社区,统一建设厂房,统一设置消防设施,统一进行消防安全管理,让一些小作坊、小企业低成本进驻,从根本上解决家庭作坊的消防安全问题。各地微小工业园区建设完成后,应设定一定的期限,要求所有设置在宅基地和集体用地上的生产性场所迁入工业园区。对积极响应、主动进驻的企业,应予以奖励;对无牌无证又拒不迁入工业园区的小作坊,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查封取缔,为群众创造一个安全、公平的创业发展环境。

3、严打“三合一”等严重消防违法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对于未能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的场所,必须及时对其进行停业整改处理。对于违规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场所,一律关停,始终保持整治生产性场所的高压态势。

4、组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多种消防力量。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政府组建、政企合建、企业联建等方式,建成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多种消防力量,同时由消防部门对企业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实行联防联勤联训,提升企业和区域间自防自救能力。

三、小档口、小娱乐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及工作对策

)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1、“三合一”现象突出。此类场所,一楼经营、楼上储存或者用于生活,晚上留宿其中的现场普遍存在。如果一楼的门面没有独立设置,所在建筑为一部内置敞开楼梯直通楼顶,一旦一楼发生火灾,极易蔓延到楼上各层,导致无法有效疏散,造成重大损失甚至人员伤亡。通过排查发现,沿街铺面存在“三合一”问题的存量较大,同时乡镇、城区老旧建筑所占比例大。

2、易燃可燃物多,用火用电不规范。

此类场所内部物品堆放存量多,有的甚至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品。同时电线敷设零乱,用电用火不规范,是诱发火灾的主因。部分场所一楼甚至夜间停放电动车充电,因此电动车引发火灾的事故增多。部分场所内堆放的商品有的已到天花板,有的商铺内再增加一个夹层堆放商品,且大多属于易燃品,摆放随意,平时用火用电管理混乱,电线敷设不规范,火灾隐患突出。

3、消防监管缺位。此类场所点多面广,经营群体又大多是一些个体户,忙于生计,忽视安全。按照社会单位三级管理,此类消防安全管理基本纳入基层网格化排查管理。镇、村消防网格员受身份(基层聘请的治安员)和业务能力的影响,大多只是面上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以提醒为主,大量隐患没有及时得到处理。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警力有限,面对这些普遍存在的隐患和违法行为,也无法将火灾隐患一一消除。

4、消防设施设备缺乏。此类场所大多数缺乏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简易喷淋系统等有效的自动喷水装置几乎是空白,独立式报警等火灾探测装置也很少,造成预警火灾和扑救火灾困难。在街道人流量大的区域,一些档口还存在占道经营的现象,一旦发生火灾等事故,消防车难以及时、顺利地进入火场展开灭火救援。

消防监管工作对策

1、充分调研,规范管理。建议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由政府出台规范小档口、小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立足于硬件条件建设,基层网格化管理,物防技防措施等,为规范管理统一标准。各村(居)制定防火公约,对此类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进行规定,由村一级进行发布,广泛宣传,普及群众共同遵守。同时,建议在商业繁华的街道统一建设微型消防站,以提高基层防火灭火能力。

2、强化技术防范措施。督促经营人员加强场所内部的电气线路检修、维护和改造,与场所签订防火公约,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同时建议由政府出台文件大力推广落实“四加一”措施(“四”即落实防火分隔(居住与生产、经营部分分隔)、开设逃生口、安装联动式感烟报警器、配备防毒面罩,“一”即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并结合场所实际适当增设使用简易消防喷淋系统、消防软管卷盘、室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切实提高各类场所消防安全条件及群众自防自救的能力。

3、大力整治“三合一”等违规住人违法行为。在充分排查的基础上,通过防火分隔手段确保一楼商铺与楼上分隔,劝导楼上人员搬离危险场所等,达到消除“三合一”存量。对于劝阻仍不搬离的,采取相应执法手段禁止一楼作为商铺使用。


  参考文献

        [1] 《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技术要求》(DB44/T 1591-2015)


作者简介:

庄淼锴,1987.06,汉,广东省揭阳市,本科,研究方向:消防监督管理。

柯润,1979.10,汉,广东省揭阳市,本科,研究方向:消防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