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婚姻纠纷问题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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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婚姻纠纷问题分析

李加文

广东中乾律师事务所 广东汕头 515000

【摘要】:家庭是社会的基础构成单位,而良好的婚姻是维持一个家庭的重要关系。当前我国已经全面进入小康社会,为了确保社会整体建设进程的持续深化发展,处理好农村婚姻纠纷已经成为当前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实际要求。在国家惠农政策的指引下,农村地区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新农村建设也取得了卓越成就。但由于受到外界各种因素的影响,当前农村出现了不少离婚纠纷、彩礼纠纷、婚姻危及等家庭婚姻问题。对此,本次从新农村建设的实际需求出发,对当前农村各种婚姻纠纷问题的引发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并对此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婚姻纠纷;原因;解决对策

新农村建设进程的持续推进使得农村各个行业领域都得以快速发展,与此同时也对农村群体的思想意识造成巨大的冲击,人们的生活方式、择偶标准和婚姻家庭观念也都随之发生了变化,婚姻纠纷出现激增,致使农村社会出现了生活不稳定的现象。由此深刻剖析当前新农村婚姻纠纷频繁产生的原因,积极探寻有效解决对策都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1.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婚姻纠纷的原因分析

1.1思想蜕变导致婚姻纠纷

农村青年由于长期受传统家庭观念的影响,思想较为保守,婚姻关系也相对稳定。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升级转型,农村青年外出流动频繁,传统思想不仅受到挑战,并且由于受享乐思想的影响,农村青年思想出现蜕变,不再将婚姻当中一生需要守护的关系,甚至视婚姻为儿戏,导致婚姻纠纷频发。

1.2过度膜拜金钱,引发婚姻纠纷

长期以来,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的经济水平都较为低下,大多数家庭都承受着严重的生活压力,因此对金钱有着更加强烈的追求。由于过度膜拜金钱,部分青年农民的婚姻价值观出现了严重偏差,崇尚金钱至上,比如将婚姻当做获利的工具,向对方所有高额彩礼,为今后的婚姻纠纷埋下了隐患;甚至还有人借助婚姻进行诈骗犯罪,部分农村女青年,受金钱至上观念的引导,伙同他人,实施婚姻诈骗,为了金钱,不择手段,假意与男方结婚,利用虚假身份,骗取对方彩礼等等。

1.3生活不稳定,引发婚姻纠纷

受城乡经济差别影响,大批农民工离开家乡,选择到城市打工劳动,其中很多人由于社会或个人家庭等原因,夫妻双方分处两地生活,长此以往,导致生活状态既不健康也不稳定,由此造成了家庭的不稳定,夫妻感情的不稳定,进而出现婚姻危及或纠纷。

2.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婚姻纠纷的解决对策

2.1增加宣传教育力度,预防婚姻纠纷

大力倡导文明节俭婚姻。在农村地区积极开展对青年农民的思想道德教育,促使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形成正确健康的婚姻家庭观,倡导婚姻从简,不再操办婚事上花费大量的金钱,铺张浪费;而是将更多的时间、精力和资金用于个人创业发展或今后的事业发展。农村各地的妇联组织,在婚姻纠纷中充分发挥出自身的组织职能优势,关注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与相关部门协同办公,对家庭暴力行为和重婚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惩治,打击包二奶、找第三者等行为,使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2.2发挥组织机构的调解职能,尽早解决纠纷

一直以来,国家都非常重视婚姻家庭调解制度,并且通过各种实践案例的总结来看,婚姻家庭调节制度对于农村婚姻纠纷的解决大有益处,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协调作用,能够对农村婚姻家庭的和谐度起到有效地增进作用。村民委员会就具有相应的调解职能,在调解社会纠纷和民间纠纷等问题上,发挥着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重要作用。对于新农村婚姻纠纷来说,不管是彩礼纠纷,还是婚姻纠纷,双方之间大多都存在朋友、熟人或特殊的亲情关系,更应该注重对纠纷的调解作用。简单来说,大多数农村的彩礼纠纷,当时的介绍人都是双方的朋友或亲戚,之后出现了彩礼纠纷,绝大多数人遇到这种事情,都不愿对外公开,认为这是自己的家务事,不希望有更多的人知道。有些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就已经同居,有些虽未同居生活,但也经历了较长时间的交往,每个案件都存在一定的差异和特殊性,比如男方要求解除婚约,女方虽然也同意解除婚约,但并不同意归还彩礼,或者同意归还,但前提是男方必须要赔付女方青春损失费,双方僵持不下,但又不愿对簿公堂,这种情况下,由村委会领导出面调解会起达到较好的效果。向双方分别说明道理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疏导和说服教育工作,促使双方达成共识,尽早将纠纷解决。

2.3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维护农村家庭的稳定性

当前我国各地都在大力推行新农村建设,同时还持续推进中小型城镇的发展,打造和开发各种的工业园区,引入适合当地经济发展的现代化生产企业,不仅为地方经济的发展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而且还能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吸引更多的青年选择在当地创业或就业发展,不仅能够帮助大量的农村青年解决收入问题,而且能够让夫妻双方两地分居的问题得到一定的缓解,促进农村社会和家庭的稳定。

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在经济发展水平上存在较大的差异,大部分经济落后地区,人们大都选择外出就业,留守儿童比比皆是;不少家庭由于多种原因,夫妻双方不得不被迫分开,长期聚少离多的生活,因此婚姻家庭极易出现摩擦和矛盾,产生各种纠纷。因此针对农村落后地区,更时应加速中小城镇的规划和建设,打造当地的工业强镇,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为广大农民朋友提供创业和再就业的机会。同时地方政府应推出各种惠农政策,吸引和鼓励外出打工人员,回到家乡,就地创业发展,这些举措,都能够较好的提升农村各地区的家庭婚姻的和谐度。对于并未外出务工的农村家庭,相关部门以及当地的用人单位,应为这些家庭提供就业机会和生活居住场所,安排夫妻二人共同工作和生活。同时增加和拓宽女性农民工就业范围和岗位,使更多的农民夫妻家庭能够早日团聚。

2.4利用法律资源,尽早解决婚姻纠纷

在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司法资源较为有限,农村派出所、县城司法所、律师所以及基层法院,在预防各种婚姻纠纷以及解决婚姻彩礼纠纷问题方面,都发挥着较大的作用。因此有关部门应积极推动婚姻调节制度和调节模式的创新改革,让越来越多的法律从业者参与到农村地区的婚姻调节工作当中。当发生彩礼纠纷或婚姻纠纷,经双方亲友或村委会调解后,并未使纠纷得以解决,这时纠纷双方应积极寻求法律援助,咨询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或请律师代为解决。律师在接受委托后,不可急于起诉,应先实施庭外调解,以免进一步激化矛盾。

就应及时与双方进行沟通调解,避免草率离婚。

【结语】:综上所述,在党和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的指引与推动下,我国农村地区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新农村建设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而同时也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婚姻诈骗、离婚纠纷、彩礼纠纷等问题层出不穷。因此采取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稳妥化解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的各种婚姻纠纷问题,是确保国家和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对此,农村地区相关部门和基层党组织,应引导人们树立健康正确的婚姻观、增加普法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力度,并在农村各地贯彻落实基层调解机制,通过上述各种措施,处理和化解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的各种婚姻家庭纠纷,确保我国新农村建设进程的顺利推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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